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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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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驚慌失措的神情,是她從來沒有見過的,看來他真的很吃驚! 沒有,公車站牌下沒有半個人。 而且他看見末班公車也已經走了,她不在車上! 那麼,她呢,她人呢? 他失魂落魄的獨自坐在公車站牌下,呆望著前方。 她為什麼要走? 難道曲悠揚的傷害對她打擊真的這麼大,大到讓她不願意與他在一起? 甚至不想見到他? 他這輩子從來沒有這麼失落過,他有一種失戀的感覺,陌生而恐怖的感覺。 他苦笑,原來這就是失戀的滋味? 他這個天之驕子,總算嘗到了這種滋味了,還真是苦澀! 現在人跑了,逃了,他該怎麼辦? 就這樣放棄嗎? 他呆了五秒鐘。不,他並不想放棄,他很喜歡她,出乎自己意料之外的喜歡她。 她是他在挑剔的性格中唯一令他「不敢」挑剔的女孩,他甚至連她的缺點,例如不夠美貌、壞脾氣、對他大呼小叫、雙面人等等所有的缺點,他都不以為忤,甘之如飴的接受,這在以前,任何一個女孩對他犯了其中一項,就會讓他掃地出門,但對她,他沒有,不敢、也做不到,這是為什麼? 因為他真的很喜歡她,喜歡她的一切,喜歡她照顧寶寶時那幸福的表情,喜歡她說著他配不上她時那不屑的樣子,也喜歡她對著他呼來喚去的指使模樣…… 他喜歡這一切,但是她顯然不喜歡,應該說不敢喜歡,既然她不敢主動跨前一步,那麼,他是不是該做些什麼拉近彼此的距離? 但是究竟該怎麼做呢? 他垂頭喪氣的枯坐著。 郝希望沒去什麼旅行,說落荒而逃還比較貼切。 她跟老爸說了一聲後,提著少少的行李連夜回到新竹老家,簡單打掃完,倒頭就睡。 身體是疲累的,不過隔天一大早,她還是習慣的早起,但卻發覺自己不知道要做什麼,不用忙著伺候他吃早餐、不用恭送他去上班……甩了甩頭,把他的身影拋出腦海,不想睡回籠覺,她決定出去走走。 來到小時候老爸常帶她來的南寮漁港,坐在堤防上,吹著鹹鹹帶點魚腥味的海風,聽著海鳥尖銳的叫聲,碼頭上的漁民、工人赤著上身,汗流浹背的搬著今天打撈的漁獲,大聲吆喝。 這種老百姓的生活景象她習以為常,但對他來說卻是另一個世界,一個粗俗、肮髒、一點也不優雅的世界……討厭,幹麼又想到他! 你只是也喜歡上他了,自然而然把他當成了朋友…… 啊啊!老爸的話也來插一腳,不停地在她腦中迴響,吵死人了! 她真的喜歡上他了嗎? 她只是被他偶爾表現出的溫柔迷惑、只是被他吻的時候沒有一點討厭,甚至心跳快得快跳出胸口、只是聽見他受傷時會驚慌想哭,這樣而已啊…… 完了,她喜歡上他了! 這到底是怎麼發生的?他們明明彼此視而不見,在同一個屋簷下生活了十三年,怎麼在這幾個月情況會整個失控? 雖然她年幼無知時曾對他有短暫的迷戀,不過後來就認清他惡劣的個性,發誓絕對不會喜歡這種花心、絕情、壞脾氣的臭男人了,怎麼現在會…… 你融不進他的生活,他也走不進你的世界,你會發現每天過的日子是現實的,他不可能跟你一起去吃路邊攤,因為他吃不慣,你也不能跟著他出席重要社交宴會,因為你不懂上流社會的禮儀,這些差異,你沒有感受到嗎? 她怎麼可能會沒感受到呢,上次帶他去吃路邊攤的惡夢還歷歷在目,對,她必須抓回自己的心,對他的感覺只是一種吃錯藥的迷幻錯覺,他們之間是不可能的,永遠不可能! 想清楚之後,肚子突然咕嚕嚕叫了起來,吃飯皇帝大,她決定去吃一頓豐盛的早餐。 到了早餐店,點了自己最愛的花生吐司,以往在家裡總得趁他上班了才能吃,現在終於可以不甩那個龜毛男了! 高興的咬了一大口,然而吃到嘴裡卻沒有想像中美味,入口的濃郁花生不顯香甜,反倒帶了點苦澀…… 公司這半個月來,稱得上是腥風血雨的十五天。 所以當王秘書看到郝希望的那一刹那,簡直要痛哭流涕了。 「你、你、你你你——」 「你怎麼了?」郝希望奇怪的看著激動的王秘書。她怎麼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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