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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你從頭到尾就不曾認為我是你的女人過,我是你買婚的女人,對你一點意義也沒有,要離婚就離吧,我簽字就是了!」

  她眼角淌過淚水,走到季光面前,抽走他手中的文件,隨手拿起擺在桌上的筆。

  「你要走就走,我不是你什麼人,別為我鬧出了人命,一點都不值得。」她抹著淚說。

  說來說去,這女人還是顧著他的,就算願意簽字也是以他的意原為意原,他到哪裡再找這麼傻、又死心塌地,真心只為他的女人?這念頭在這一瞬間佔據了辛明綬內心深處,讓他悚然一驚。

  他到哪裡再找一個像金小管這麼無私守著他的傻女人?

  金小管已攤開文件,在他面前簽下了字。

  文萊,一個以生產石油以及天然氣文明富裕的國家。

  辛家,華人出身,五十年前發跡於文萊,在這裡是除了蘇丹以外,就數辛家最為顯要。

  占地千坪的豪宅內,一雙黝黑的雙瞳陰晦不明。

  他恢復單身了!終於如原解決問題了!

  他該慶倖這女人沒有刁難他,更沒有對他獅子大開口,就連他堅持要給的贍養費以及送給她家人的離婚補償她都拒收。

  但儘管如此,他還是將原本就以她的名字買下的旅館強迫送給她了,還塞了一億給金漁貨,要他代替自己照顧金小管。

  在可以的範圍內,他仁至義盡該做的都做了只是,為什麼?三個月都過去了,他的心頭還是這麼不平靜,他不安,他不寧,他甚至無法好好思考一件事,他沒辦法像從前一樣,一進到辦公室就能專注於工作上,有時甚至還會莫名其妙的像蠢蛋一樣發起呆來?

  就像現在,雖然是假日,但他有一堆的文件等著處置,坐在家裡舒適的書桌前,三個小時過去了,他的思緒卻還在飄忽,連一件公文也沒簽出,他的工作效率是零蛋,現在就連朋友圈也即將面臨毀滅的地步。

  十天他去參加朋友的戶外趴,一盤剛烤好放在桌上的小管,忽然鑽出了一隻蟑螂,吃起烤小管來,當場讓他抓狂失控,當著百名賓名面前像個神經病似的打爛那只蟑螂,當然,那盤擺得豐盛的烤小管也被砸得慘不忍睹,他還不罷手,將那只已經腸肚開花的蟑螂丟在地上瘋狂猛踩,要將它碎屍萬段,屍骨無存,朋友見了,沒有一個不當他瘋了。

  幾個人看不下去,紛紛拉住他,阻止他對蟑螂的「暴行」。「明綬,你在做什麼?」

  「你們沒看到嗎?我在打阿強,他竟敢吃我的金小管!」

  話說到一半,他臉色倏地一變,在朋友不解與錯愕下,他扭頭走人,至今,他沒臉再跟朋友聯繫,連見到他們的面都覺得丟臉。

  他到底怎麼了?

  辛明綬敲了一記桌子,答案很明顯了,還能怎麼了,他在想金小管!

  他想念那女人的笑,想念她煮的飯,想念她傻呼呼誘惑她的模樣,更想念幫她的屁屁換藥的情景,以及,萬分後悔同床共枕的三個月,竟然沒有碰她!

  他竟百般悔恨沒有碰過前妻,這是什麼笑話?他極度想念她的肉體,那具沒讓他成功嘗到滋味的身軀,是讓他失魂的主因嗎?

  如果當初碰了她,他是不是就不會堅持回頭找她離婚了,不離婚她就還是辛太太,至少還乖乖的在澎湖等他,她說過會等他一輩子,如果是這樣,當想念她時,回去見她也就理所當然,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沒有人會因為想念前妻而千里迢迢去找人的,這不就變成他在癡纏人家了?

  況且,她應該對他很失望吧?會不會極度傷,必他拋棄了她?現在的她也許天天食不下嚥,天天以淚洗面,甚至天天被她的那群阿花親戚譏笑她遇人不淑……

  上回他離開三個月回去找她離婚時,她就瘦了一圈,這會她鐵定瘦得跟皮包骨一樣了,這笨女人,死心眼,雖然爽快簽字,但對於離婚這件事不傷心歡絕才怪!

  他傷了她,他知道自己有多惡劣,然而離婚已成定局,他懊悔也來不及了!

  可惡!辛明綬又用力捶了桌面一記,上頭的文件猛地跳散開來。

  「不好了、不好了,辛先生,我犯了不可饒恕的嚴重錯誤,請您一定要原諒我!」季光抓著文件,十萬火急的沖進來。

  「嗯?」他心情正惡劣,表情是空前的猙獰,兩道目光藏凶,迅速淩厲的掃向季光。

  季光自知搞砸了事情,身體發抖,額頭淌汗。

  「對、對不起,我有失專業,您您……您與金小姐的婚還、還沒離成,那女人還是辛太太!」伸頭是一刀,縮頭是一刀,他閉著眼,準備領死,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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