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平果 > 別再給我找麻煩 | 上頁 下頁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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驀然,海灘上一幕景象落入了她眼簾,玟心一驚,立刻飛奔過去── 羅炎煜怎麼也沒想到,身為醫生的他難得休假,來海邊走走、遊個泳放鬆一下身心,結果才走到沙灘就看見一個大概才六、七歲,獨自在海邊戲水的小女孩被突來的大浪瞬間捲入海中。 “救命、救命、救──” 不諳水性的小女孩驚慌求救,在海中載浮載沈地呼叫了沒幾秒便往下沉。炎煜連忙下水,奮力將女孩救回海灘,發現她已無呼吸,失去知覺,在掏淨她口中異物後,立刻施以人工呼吸急救。 “哇──” 好不容易小女孩一度終止的呼吸又恢復,沒想到她吐完水,一蘇醒就哇哇大哭,那聲音又響又亮,媲美魔音穿腦,一點也不像是剛從鬼門關前走一遭回來的人。 “變態!” 突然一聲壓過小孩哭喊的怒吼傳來,炎煜才循聲轉頭,一支巧克力口味的甜筒立刻砸上他新買的蛙鏡,隨著又飛來一隻沙灘鞋,夾帶著一堆泥沙打上他俊美無儔的臉,瞬間搞得他狼狽不堪。 “色情狂!不要臉!” 玟心沒等他站起身,就火速往他結實的腹肌連踢上兩記無影腳。 她可是親眼見到了喔!光天化日之下,這個高壯的大男人竟敢“欺負”一個小女孩,又親、又摸……厚,人渣! 沒防備會遭“瘋女人”偷襲的炎煜痛得咬牙切齒。踢在肚皮那一腳還不算什麼,但她第二踢竟然正中他的命根子,疼得他站都站不起來,背脊直冒冷汗。 他怒瞪著眼前這個身高肯定不到一百六十公分、綁著個馬尾,穿了件歐巴桑款式的黑色連身泳裝的年輕女子。微胖的身材,略帶嬰兒肥的稚氣臉龐,五官還算清秀,但絕對稱不上是個美人── 炎煜確定自己根本不認識這個恰查某,但她出手之狠卻像跟他有殺父之仇一樣。 “你──” “戀童癖!人渣!像你這種人渣最好讓鯊魚給吞了!你有種別跑,我馬上叫警察來抓你!” 玟心抱起“看戲”看到忘了哭的小女孩邊跑邊撂狠話。那個男人看來說不定有一百八,足足高了她二十公分,還練出了六塊肌呢,她可沒笨到以為自己在他痛完之後,還有能力撂倒他扭送法辦,當然是抱著孩子溜多遠就算多遠再說! “死女人,竟然說我是人渣……” 炎煜痛得沒力氣追她,不過“戀童癖”這三個字總算讓他大概明白那女的在發什麼瘋了。那個蠢蛋竟然把他這個救人英雄當成強暴犯,對他又踢、又踹,真是倒楣透了! 疼痛稍減後,他起身躍人海中“消火”。不想讓一個不分青紅皂白就揍人的莽撞女子破壞他的遊興,最好她真找來警察,看厘清真相後她要怎麼向他賠罪! 哼,他的職業雖然是慈悲為懷、濟世救人的醫生,但他可是公私分明,該以牙還牙的時候絕不手軟,這筆賬他可記住了,她最好別再讓他遇上! “啊!” 炎煜遊到一半,附近突然有兩、三個人望著他的左前方尖叫,然後二話不說便轉身朝岸上遊去,一個個像是在參加奧運要奪金牌一樣拚命,驚慌失措、爭先恐後的,看起來仿佛有什麼會吃人的── “……鯊魚?!” 他瞪大眼,簡直不敢相信,但露在海面上的灰黑尖鰭正由遠方筆直朝他遊來,嚇得他也立刻轉身加入逃命中的人群,腦海裡霎時響起剛剛那個女人詛咒他被鯊魚吞了的話。 天哪,不會那麼靈驗吧?! 剛開完董事會議,羅炎煜一張臉比木炭還黑。 身為“羅綜合醫院”的第三代繼承人之一,他可說是青出於藍。十五歲便跳級到美國念醫學院,二十二歲就修完了博士課程。在紐約聖法蘭西斯醫院心臟科工作一年後,便在父親的徵召下回台,乖乖當完兵,在自家醫院從住院醫生幹起,但經常“外借”參與一些醫學中心的複雜心臟移植手術,及被指派參加許多國際醫學討論會。 在二十七歲生日的今天,他更是在醫院所有董事的一致同意下,升任為院長了。 出眾的才貌加上高超的醫術,讓他很快便成為國內醫學界的當紅炸子雞,就算他現在不過才二十七歲,接掌這麼大一家綜合醫院也沒有任何人不服,開會時董事會可是連一張反對票也沒有。 “老爸這個混蛋!” 沒錯,他一邊走往診間,一邊怒目橫飛地罵著前院長。 前院長一直以自己跟兩個兒子相處得像朋友一樣沒大沒小──呃,是無話不談為榮,不過這種開明的教育方式,也讓兩個兒子都一直把繼承家業這種事當耳邊風。 讀醫學院是好玩,當醫生是興趣,可是認真扛起一家得負責一百多名員工生計的醫院,除了看病、開刀,還得看財務報表,跟一群巴不得你能天天下一粒金蛋的董事們周旋等等,這些光想就會讓人喘不過氣的事,當然是讓愛好自由的羅家兩兄弟避之唯恐不及。 “老哥太賊了,他是長子,為什麼醫院卻是由我繼承?他可逍遙自在,我就慘了!” 以為五天前在海水浴場遇見是非不分的恰查某已經夠倒楣了,沒想到倒楣事還真是會接二連三,又來了! 炎煜氣到有氣無力,怒駡漸漸變成了嘀咕。 早該想到,前一天老媽還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求他千萬別學他老哥一樣,跑去一個得用放大鏡才能勉強從世界地圖上看見的小國當醫生,拿著愛心當飯吃,每年存的錢買張機票回家一趟就清潔溜溜,還順便跟老爸“挖”些錢去那裡建學校、蓋醫院,讓兩老欲哭無淚,只能安慰自己是在經營跨國慈善企業,分院蓋到了海外去的也只此一家,別無分號了。 老爸常說他天生就是學醫的料。高IQ的他學習速度快得令人咋舌,看過一遍的手術,他就能一步不差地照做,臨危處置的判斷力與正確率也勝過許多前輩,只是他這個天才有個毛病,就是不太喜歡“規矩”這兩個字。 在學期間,他犯校規的次數可是和他的學業一樣名列第一,他上臺接受表揚的次數和他爸為了他到學校報到的次數不相上下,如果要票選最讓教授們又愛又恨的學生,他肯定高居榜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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