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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年後,騎著車去附近一家咖啡館點一杯卡布奇諾,坐在那窗明兒淨的空間裡,和年輕的女老闆天南地北地聊天說笑,這已成了每天的習慣,也是我這近乎自閉的工作中唯一的社交活動。

  在那裡喝咖啡喝了好幾年,與女老闆從生疏到熟稔,竟也有了一份情誼。

  她知道我在寫作時,驚訝得不得了,雖然她說得委婉,但我知道,我這副平凡模樣,很難讓人想像得到是在爬格子的。(真不知道讀者都將作者想成什麼樣子——?)

  尤其我這種慢熟慢熱的人,不說話時還挺嚴肅的,但一混熟了就忍不住會哇啦啦地朗聲笑鬧,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氣質形象幾乎全毀。

  但交朋友總要靠三分俠氣,難得和女老闆還挺合的,每天下午利用一點點時間去她那裡和幾個工讀的美眉閒聊,或是和女老闆的妹妹、老闆(女老闆的先生)瞎扯,不但能放鬆心情,也挺快樂的。

  事實上,女老闆很年輕,可是,也許是得面對各式各樣的顧客,言談成熟,為人爽朗,有時候心情不好,和她聊聊,總能得到一些啟發或是安慰,感覺真的很溫暖。

  有時我總會想,人真的是非常重情的動物,在一些生活中的交易買賣過程,交情也許反而比金錢來得重要,我知道我迷上的不只是她家的咖啡豆香,還有她那份待客的熱情……

  當然,去除感情的部分,在那裡也鬧了不少笑話,好比說,自己曾幻想帶著筆記型電腦到那裡去寫作,點一杯飲料,敲著鍵盤,看能不能成為J.K.羅琳第二(聽說她就是躲在咖啡館寫出《哈利波特》的,結果成為英國大富婆……)……

  結果,第一次就破功,遇見了另一位常客,兩人聊了半天,稿子只打了一行。後來更沒一次像樣的,有時看雜誌看過了頭,有時腦子打結,還有時打到一半太餓,乾脆吃些點心,吃完點心再休息一下,然後準備振作時,電腦又給我突然故障……

  後來,我終於認清了,我這個人註定只能坐在我家那個窗邊的桌子,夏天吹著電扇,冬天裹著大衣,靜靜的,一個人,才能專心寫稿。

  認命了之後,到咖啡館就單純地休息喝咖啡,懶得再帶電腦去了。

  當然,到現在還沒當成J.K.羅琳,我想,拿她當榜樣只會讓自己更快夢碎而已,還是安分地寫我的小說,比較實在——

  以上,就是我生活的部分縮影,日復一日,少有變化,很規律,也很平靜。

  坦白說,有時還真貧乏。

  不過,本來生活就不可能像小說精采,如果我是這次書裡的女主角常率真,大概早就嚇死了……

  平凡人遇上了那種不平凡的遭遇,通常是會抓狂的,也因為如此,才特地設定了常率真這個角色,想用她當引子,帶領大家進入英雄的世界。

  系列名稱既叫「群雄亂舞」,描寫的就不會是些太簡單的人物,為了這些人物的名字,我足足想了一個星期,當然,又是沾沾自喜地認為取得好得不得了,然後,怎麼看都佩服自己的腦袋,不料,一次和小袖子在電話中討論稿子時,提到月驚鴻這個人——

  「那個『月驚』……」我興高采烈的聲音戛然而止,愣住了。

  月經?

  哦!MY GOOD……

  是誰取這……這種名字的?是誰?(抓狂地扯著頭髮,簡直不能置信……)

  「……鴻!」

  趕緊補上最後一個字,接下來我提到她就會把「月驚鴻」三個宇很快念過去,不然真的很糗。

  有些名字,用看的挺不錯的,讀起來卻很爆笑,記得以前看過一個小說女配角,叫做「敏棠」,當時還覺得很文雅,結果讀起來就傻眼了,因為太像台語發音的某種住在肚子裡的蟲蟲……

  呵,這已是題外話,這次序文純粹想寫點生活中的小事件,和大家分享一下,希望大家看得下去。

  那麼,我要為下一本書努力去了,下次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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