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盤絲 > 獨裁者的懺悔 | 上頁 下頁


  之後將羅南薇由人群中救出來的不是黎定嘉,是黎姿喜。

  黎定嘉知道羅南薇在黎姿喜身旁會很安全,因此他沒有立刻去安慰羅南薇,而是留在會場上繼續盡主人職責招待賓客。

  黎定嘉恨死了自己一貫的冷靜理智,如果當時他馬上去安慰羅南薇,羅南薇又怎麼會離去?

  後來羅南薇失蹤了大半年,黎定嘉一開始還以為是黎姿喜把她藏起來了,之後發現黎姿喜也在找羅南薇,才相信人不是黎姿喜藏起來的。

  一直以來,黎定嘉都認為羅南薇沒有過人之處,直到她失蹤的時候才曉得,她有一項長處無人能及──那就是躲人的本領!

  臺灣面積不大,兩千三百萬的人口也稱不上大海撈針,可要找一個人卻不是那麼容易的一件事。

  羅南薇沒有親人、沒有朋友、沒有駕照、沒有信用卡,手機使用預付卡,電腦與臉書之類統統不用。

  她簡直像是活在八〇年代的人,就連黎定嘉找來的偵探社人員,都不知該從何找起?

  這還是羅南薇知道黎定嘉的計謀之後,以為他不會來找她,所以沒刻意隱藏自己的行蹤,若她真心要躲,找人的難度就更高了。

  一年前,黎定嘉終於找到了她,在他的追求之下,她答應再次跟他交往、同居,卻主動和他立下了生活公約。兩人與其說是同居情人,不如說更接近于室友的關係。

  「我回來了。」隨著開門的聲響,黎定嘉的聲音也傳了進來。

  自從羅南薇又搬回來與他同居之後,他變得愈來愈喜歡回家,現在別說上夜店,他連加班都儘量不加。

  羅南薇在工廠上班,每天早上八點做到下午五點,即使去買菜,回到家也不會超過六點。黎定嘉的工作時間是早上九點到下午六點,下班回到家,剛好可以吃熱騰騰的晚飯。

  以前黎定嘉從不覺得回家吃晚飯有什麼好的,現在才發覺每天可以吃所愛之人給自己準備的晚飯,是世上最幸福的事之一。

  「啊,你回來了。」羅南薇回過神來,慌亂地收好支票,「對不起,我馬上去煮晚飯。」

  她居然傷心到忘了煮晚飯,實在太不應該了。羅南薇心想。

  明明說好他負責提供房子與生活費,她要負責家務,就算她心情不好,也不能讓他餓肚子。

  「你怎麼哭了?」見她眼眶泛紅,黎定嘉把公事包隨意一丟,快步走過來,「發生什麼事?」

  「沒什麼。」羅南薇低著頭搖了搖,「你等一下,晚飯馬上好。」

  他們的生活公約裡有一條「尊重彼此隱私」的條約,彼此不能干涉對方,所以她不想說的事,他不能問。

  黎定嘉只想說「去他媽的尊重隱私」,他可是一點都不介意向她坦白一切!之前為了哄她回來,不得已才簽下那張生活公約。

  兩人第二次同居之後,羅南薇只願與他分享快樂,對於負面話題一概不提,但黎定嘉又怎麼可能放她一個人紅著眼睛去煮飯?

  「剛好,我今天聽說有一家不錯的店,我們到外面吃吧。」黎定嘉眼明手快把人攔住。

  「咦?可是……」她早上就把菜切好放在保鮮盒裡,只要拿出來炒一炒就可以吃,再煮個海帶芽味噌湯,明明不用二十分鐘。

  「別可是了,走啦走啦。」黎定嘉故作開朗地把人往外拉,「那間店離影城滿近的,吃完正好可以去看場電影。」

  黎定嘉乾燥溫暖的大手包覆著她的掌心。

  他的手指修長、指甲完整,光看手就有富貴人家的氣息,與她因為長年工作而顯得粗糙的手完全不同。

  羅南薇將目光由他的手向上移,深深望著他輪廓鮮明的側臉。

  她又怎會看不出來他是在哄她開心呢?她現在有穩定的生活、有穩定的住所,這些都是她以往求之不得的。

  昨夜黎定嘉幾乎是使出了渾身解數,才將羅南薇哄得笑逐顏開,今天早上她看起來已經平靜許多,臉上也重新掛起笑容,但他仍是半點不敢大意。

  因為成長的背景,羅南薇很早就學會隱藏自己的情緒,她不會抱怨、不會訴苦,受了委屈也不肯說出來。

  黎定嘉最擔心的就是這一點。

  早上一到公司,黎定嘉就立即將安全部經理叫進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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