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歐斯卡 > 凡爾賽宮野玫瑰 | 上頁 下頁 |
三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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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他昨晚睡覺前才要求她每天燒三次水給他做熱敷,然後用乳液按摩,據說這樣可以讓疤痕迅速淡化,用不了三個月,他的臉又可以恢復成從前完美無缺的模樣。 “玫瑰,你不幫我,還笑?”世善的頭頂已經可以看到白煙滾滾,她不會想拆穿他吧? “咦,你是誰?”芝芝總算注意到玫瑰了。 “芝芝小姐你好,我叫玫瑰,是世善的室友,請多多指教。”玫瑰拍拍屁股站起來。“我要去做早餐了,不打擾你們聊天,待會兒請出來吃飯。”她揮揮手向世善道別,轉身走出“藤之館”。 “嗯!是個大美人。”芝芝做出評論。不過,再美又如何?她一點都不擔心世善會被搶走,他不是個輕易付出感情的人,她努力了六年才能在他身旁佔有一席之地,而他到法國才一個月,別傻了……但…… 當芝芝的目光接觸到窗邊那尊與玫瑰等身大的雕像時,她的自信心一點一點的崩潰了。 “……芝芝,你有沒有注意聽我說話?”世善大喊。 “什麼?”她回過神來,卻心緒不寧。 “我問你,怎麼知道我住在『玫瑰小屋』?” “喔!是克林帶我來的,反正你在法國也只有他一個朋友,鐵定會來投靠他的。” “原來如此!”這個臭克林、爛克林,盡會找他的麻煩。“他人呢?” “他和一個紅頭髮的女人及一個穿黑衣服的女人下山了。” “算他跑得快!”世善忿忿地揮著拳頭。 “呃,世善,那個……” “幹麼?別吞吞吐吐好不好?” “這尊雕像很漂亮。”芝芝試探地問。“應該可以賣個好價錢。”在臺灣,世善是有名的愛錢,如果他肯把這尊雕像賣掉,那就沒什麼好擔心了。 “你要賣『美神』?” “美神?” 這尊雕像的名字就叫『美神』!”世善憤怒地咆哮。 他給作品取名字!芝芝臉色一暗,世善一向善變又敏感,他不相信永恆,所以,他的創作往往只是為了捕捉一刹那間的靈感。 他是個天才藝術家,可是他也相當容易喜新厭舊。他這種任性又隨性的態度在藝壇是出了名的,有人欣賞、也有人批評,但他依舊我行我素。而曾幾何時,這樣一個如風般難以捉摸的人,竟開始懂得執著? “……這尊雕像不賣、不賣!你聽到沒有?『美神』是我的,它是我的,誰敢賣它?”世善氣得跳腳,暴燥的烈火燒毀了芝芝所有的自信心與自尊心。 只是一尊雕像,世善的獨佔欲就如此之強?那麼他對於這尊雕像的模特兒——玫瑰,又是如何看待? 芝芝不由得又妒又怨,枉費她愛了他六年,她哪裡輸給一朵金發藍眸的溫室小花? 況且,沒有她,世善的工作室怕不早關門大吉。 他雖是個天才藝術家,卻是個最差勁的交際家,他太獨特、太亮眼,本來就容易樹大招風,偏偏又有一副任性妄為的壞脾氣,到現在還沒被新聞媒體唾棄,餓死路邊,可全是她的功勞。 “好好好,你說不賣就不賣。”即便不能賣它,芝芝也不容許它永遠留在世善身邊。“現在巴黎正在舉行藝術展,我們送『美神』去參展好不好?聽說得獎者有一大筆獎金,又可以拓展你在法國的知名度,一舉兩得,你覺得怎麼樣?” 有錢可以拿耶!沖著這一點,世善倒是很認真在考慮。 他早就想帶玫瑰去旅行,無奈口袋裡沒錢,要是能賺到這一筆…… 但愛菲亞警告過不能讓玫瑰接近凡爾賽宮,不知道她的話裡還有沒有別的意思?這一點倒很令人擔心。 可是老把玫瑰關在家裡真的很可憐,而且在這裡,他和玫瑰單獨相處的機會又很少,老是有不識相的大燈泡愛攪局,有夠煩人。 算了!不管那麼多了!“好,我決定送『美神』去參賽。”世善終究抵不過和玫瑰單獨相處的誘惑。 “我立刻去辦手續。”芝芝彈了一下手指。有一點她沒有告訴世善,參展的作品若是得獎,還得擺在羅浮宮展出一年,然後巡迴法國一周,他想拿回雕像,等個三年吧!空下來這三年的時間,她不信騙不了他進禮堂。 噢!還有一個首要之務,綁他回臺灣,徹底隔離他和那個叫玫瑰的女人,幸好這一點世宇大姊給了她最好的藉口。 “世善,世宇大姊下個月要訂婚了,她要你回臺灣參加她的婚禮。”芝芝從皮包裡抽出一張紅帖子。 “真的?”剛才他被芝芝突然闖進來弄昏頭了,沒聽清楚她喊些什麼,這時接過紅帖,簡直不敢相信!有人可以這麼神,只花一個月的時間,就將他大姊騙進禮堂。 世善打開信封,抽出來的是一張結婚沙龍照,大姊挺瞭解他的,知道他的好奇心比較強,沒寄一般的帖子給他,反而給一張照片,讓他可以先睹未來姊夫的真面目。 照片中的大姊臉上掛著一朵燦爛的笑花,而且……老天!她身上的白紗禮服是難得一見的褲裝,他這未來的姊夫倒體貼,曉得大姊死不肯穿裙子的個性。 他翻過照片,後面有幾行大姊的親筆字。“王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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