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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才不是呢!它天生就是長這樣的呀!長耳兔,大家都習慣叫它為垂耳兔,理由就是它的耳朵總是快垂到地上。也就是因為它的耳朵長長的貼在臉龐,它才會那麼討人喜歡。”水榭認為雷克斯只能用可愛得不得了來形容。

  “是嗎?”要是他的話,他一定會以為它生病了,才會沒有長長又高高的耳朵。

  “你不覺得它長耳朵垂下來的樣子很可愛嗎?”雷克斯是朋友家的兔媽媽生了幾隻兔寶寶,而送給她養,那時她是第一次看到兔子的耳朵是垂下來的,而且她第一眼就喜歡上垂耳兔了,於是便高興的把它抱回家養。

  水榭抱著雷克斯,兩張小臉眼巴巴地望著他,同樣黑溜溜的大眼,讓他差點誤以為有“兩隻寵物”正在看著自己。

  “呃……它算是長得很特別。”在他眼中這只兔子算是“酷斯拉”了,一隻變種且像小狗的兔子,根本無法用可愛之類的形容詞來形容它。

  他一直覺得兔子就該長得跟迪士尼卡通的兔寶寶一樣,有著高高又長長的耳朵,而不是像雷克斯這樣,耳朵垂在地上拖來拖去,活像只掃把。

  他完全沒有辦法想像,將來兔寶寶的卡通片裡會出現耳朵垂到地上的兔子跑來跑去,總覺得這樣的畫面會破壞他童年的回憶。

  “特別?你不喜歡它嗎?”水榭難過地想著。她不僅怎麼會有人討厭它?至少每個看過雷克斯的人都會喜歡它呀!除了他以外。

  “不討厭也不喜歡。我只是討厭養動物,覺得很麻煩而已。”他太懶了,什麼小動物都沒養過。

  “養它是不麻煩,不過它真的有點太好動頑皮就是了。”水榭看著舒服地窩在自己懷抱中、溫馴得像只小貓的雷克斯,看來它八成玩累了,才會這麼安分。

  “喔?”他的印象中兔子除了愛啃胡蘿蔔之外,不都是安安靜靜的嗎?

  不過,剛剛看到雷克斯那招“進屋”的功力,它應該是真的很好動沒錯,才會用飛進來的。最重要的是,它竟然跟貓的身體一樣,可以輕盈的跳來跳去,真是一隻怪兔子。

  等等……兔子!?他突然想起一件事了。“你的同居人就是這只兔子?”他一直以為她的床伴指的是男人呢!

  “對呀!”水榭笑眯眯地看著雷克斯。

  “那你之前幹麼不講清楚,你明明說是你的床伴呀!”一般會睡在床上的動物不就是人嗎?是她誤導他,才會害他誤會的。

  “我沒有說錯啊,雷克斯每天都跟著我一起睡的呀!”水榭理所當然地說。

  房縱懷瞪著她,再用力地瞪著它──

  他突然覺得自己很白疑,竟然像個管家婆似地管別人的閒事!搞了半天,她的床伴竟然只是一隻寵物!?

  “是你誤導我了,害我以為跟你同居兼床伴的是個男的!”

  水榭無辜地看著他。“沒錯呀!它明明是公的啊。”公的等於雄的,雄的又等於男的,所以三者不是一樣的嗎?“難道……我講錯了什麼話嗎?”

  “沒有,我只是頭疼而已。”他是白疑,下次他再也不會多管閒事了。

  “你要不要吃頭痛藥?我家有。”水榭熱心地開口。

  “……”對於她再度當真的反應,房縱懷真的是無言以對了。

  第四章

  有個人兒一大清早就在屋內活動了。

  水榭習慣早起,不需要使用鬧鐘,她的生理時鐘就會自動讓她在早上六點時清醒。

  打理好自己的儀容後,她便開始收衣服、洗衣服,並簡單整理一下居家環境,最後再準備她和雷克斯的早點,所有動作一如往常般,只不過她今天竟不自覺地多準備了一份早點。

  水榭用完自己的早點,收拾好餐桌上的杯盤後,瞥了眼牆上米老鼠圖案的時鐘,看見時間已經是七點半了,但她卻還是沒看到對面的屋子有任何的動靜。

  房縱懷都睡到那麼晚呀!但是為什麼兩人出門的時間會差不多呢?水榭不解地暗忖。

  她分心地看了餐桌上一眼,想關心一下雷克斯的狀況,卻不見雷克斯的人……呃,是兔影。她正想去找它時,卻感到腳邊有一個溫熱的身軀靠近。

  她微笑地傾下身抱起雷克斯。“原來你吃飽啦!難怪又不安分了。”

  吃飽喝足的雷克斯開心地磨蹭著她的手。它最愛跟主人撒嬌了,因為她都會拿好吃的東西來喂自己。

  水榭伸手逗弄著它玩,否則等她出門後,它可無聊了,只能留在家裡探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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