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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右撇子,拿紅色的利劍。”他思索著記憶。

  宋焰心思一轉,突然想起前些日子看到的人影。

  “是她!”聶名形容的模樣隱約像那天遇到的女娃兒。

  雖然只瞥了她幾眼,但連他也感到驚訝,沒想到自己至今還記得她。

  他向來對女人的記憶不好.理由:美女何其多,記得住才怪,加上他也懶,從沒費心思去記。可,這回他竟在不知不覺中記住了她。

  他不得不承認,她的長相嬌美動人,很難讓人遺忘!她的確吸引了他的注意。

  一個很漂亮又特別的女娃兒。

  “誰?”聶名挑眉。

  “前幾天,我跟宋禮吃飯時,遇到一個女娃兒,她正好是右撇子,拿著一把上等的紅色寶劍。”那把劍,光看劍柄就知道頗有來歷,只是他從未見過。

  “這麼巧?難不成就是她?”聶名接口。

  “極有可能。”雖然現下不能確定是她,但他的直覺卻指向那名女子。以她的性子來說,的確很像會惹出一些禍事。

  女人生來就是麻煩的動物,這句話果真沒錯。

  “那明日,我們就有事可忙了。”從京城一路南下,中途沒聽到什麼有力的消息,好不容易有點眉口口,也讓他比較有精神了,尤其他更好奇那娃兒的長相。

  一個美麗的嫌犯,這下可好玩了。

  “嗯,就由她下手。”宋焰頷首。

  ***

  周恬當夜拿了僅有的家當——包袱一袋,立即換個偏僻一點的地方住。

  隔天,她特地上街探探風聲。

  果然,事情如她所料的悲慘,眾人所指,全說她是兇手。

  這下,她死定了。

  莫名其妙成了殺人的兇手,還成了縣衙裡最熱門的通緝要犯。

  真是衰死了。

  她只不過是好心探查死因,卻被人賴上一個殺人罪名,怎麼算都不划算。

  可惡!那個婦人,她若不活逮到她,她就不叫周恬。

  可,氣歸氣二見到官兵出現,她也明哲保身,隱身在一旁。

  一個官兵在公佈欄上貼了幾張懸賞的圖文,並大聲朗著:這是昨天下午下毒手殺人的兇手,若有人看見此女,通報者十兩,捉拿到案者五十兩。”

  周恬仍在氣頭上,但她更好奇“通緝犯”的模樣,探頭一望的結果是嗤笑出聲。

  “拜託!我哪有這麼醜。”她沒好氣地道。

  小臉、小眼睛、小鼻子,半身通緝圖,大概只有頭髮畫得頗真的,和……那把該死的劍!

  紅色如鮮血沾染的劍,上頭是一圖騰標誌,也就是她手上拿的虹天劍。

  這是她隨手從爹房中拿來的,看中它是因為它輕、薄、利的關係,長度剛好適合她佩戴。據她所知,是一把很有歷史的劍,但她當時年紀小,玩劍都來不及,根本沒去聽爹“講古”,所以詳細情況她也不清楚。

  不過,既然爹從沒有說她不許玩這把劍,所以她當然認為它不是挺重要的東西,也就隨手偷了出來。

  畫像上既然連劍的顏色都點名了,又隨便畫個圖騰,雖是亂畫,但也該死的明顯。

  她觀察過了,路上的姑娘們鮮少佩劍,尤其是配一把血色的劍,那她不是自己找麻煩嗎?看來,得買個袋子,把劍藏起來。

  她立即踅回擁擠的市集裡,沒入人群中。

  ***

  “有消息嗎?”

  “沒有。”宋禮奉主子的命令,去街上找那日在客棧有一面之緣的女子,他搜尋了幾日卻一點消息也沒有。

  “算了,恐怕,她是有所提防了。”宋焰擺擺手。

  自從上次和聶名談過後,莫名地,他竟開始期待和她再相遇。

  頭一回對一個女人感到濃厚的興趣,連他都不免感到微驚。

  “一個大姑娘家佩紅色的劍很明顯,但我們看了幾日,卻沒看到有半個相像的人。”聶名沒看到本人,只看到通緝圖文,整張圖看不出任何美感,所以他也沒有興趣瞧,但吸引他注意的卻是那把劍。

  宋焰沉吟道:“那女子是用劍之人,不可能不佩劍出門,除非……是把劍包起來。”

  “我們怎麼會沒想到這點。”聶名大喝一聲。“藏劍唯恐被人偷了,而又必須帶在身上,就只能把劍套包住,才不引人注目。”

  近日來,他們坐在客棧二樓拚命往人群中找一把紅色的創,卻忘了她可以把劍隱藏起來的可能性。

  “宋焰,你有見過她,那你有沒有注意到她劍上的圖騰?”

  “怎麼突然這麼問?”宋焰疑惑地回視。

  “你先形容那把劍給我聽。”聶名難得展露出精明又正經的面孔問道。

  “我只瞥過一眼,似圖又像字,雕工精美,上好的材質,非常薄、卻又犀利無比。”

  “糟糕!那把劍很麻煩。”聶名皺著眉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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