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莫顏 > 殿下息怒 | 上頁 下頁
三十五


  這些人不曉得,嚴煜不只是臉上有傷,要是赤裸著上半身,就會發現上頭有許多抓痕、咬痕。

  昨晚是他大意了,在制住梅初雪的雙手雙腳後,他認為已掌控住她,卻沒想到她會以頭當武器,往他臉上撞來,當時他只感到陣暈眩劇痛,接著便是股熱流從鼻孔流出。

  他被她撞出鼻血,雖然還是制住她,不過也付出不少代價,這事若換作他人,那人大概不死也會半死不活,不過因為是雪兒,他不但不生氣,還覺得她很有個性,真不愧是他看上的女人。

  早朝結束後,接著針對尚要討論的政事,皇上又召了幾位重臣們留下來研議。

  嚴煜走出崇和殿,策馬回府,他進府,將坐騎交給屬下,便直接大步往南院走去位在王府南邊的院落是安置梅初雪的地方。

  他向來剛冷疏離的神情,在想到傢伙時,唇角不自覺揚起,冷冽的目光也比往常多了熱度。

  “雪姬呢。”他見到僕人,便開口詢問。

  “稟殿下,雪姬夫人她、她在後山的桃花林……”僕人說完,便趕忙低頭,不敢直視嚴煜臉上那塊膏藥。

  就算是再威嚴、再冷峻的人,鼻樑上貼個膏藥也很滑稽,僕人們哪敢看他,更不敢笑出來,死也要憋著!

  路上奴僕見到嚴煜,尚未走近,都急急忙忙把腰彎得比平常低,頭也壓得特別低。

  因為沒人敢看嚴煜的臉,除了對他的敬畏,更怕自己個不小心抽動嘴角,為了自己的頂上人頭非憋住不可!

  嚴煜瞟了眼兩旁列隊,腰彎得比平日低的僕人們。

  “不過一日,這王府裡的人,不好好做事,心思都擺在不對的地方,或許我該用訓練黑狼軍的方式,好好整頓下。”

  他話才說完,砰砰砰的聲音連續傳來,是眾僕人紛紛跪地的聲音,他們抖的抖、顫的顫,全都驚恐地伏在地上,嚴煜散發出的威壓讓四周的空氣瞬間變得陰寒,也讓他們嚇得背脊泛涼。他們怎麼就忘了這位七王爺是個性子狠戾的,怎能因為他帶了位女人回來,就以為他變得好說話了?

  說不定,這只是他時興起,下一刻厭了,有人的頭便要落地了。

  掃了這些奴才一眼,嚴煜提步離去,他留下的威嚴直壓著眾人心口上,直到他離開,也沒有人敢起身。

  南院靠近王爺府後山,占地廣,嚴煜來到後山桃花林,再度向婢女詢問梅初雪在何處“回殿下的話,雪姬夫人在桃花林湖畔那兒,她——”

  婢女還有話要說,但身旁陣風掠過,抬起頭時,只見遠武身影嚴煜不怕梅初雪逃掉,因為她再逃,也不能帶著洛妃走,只有洛妃在宮中一日,梅初雪就不會走。

  這點他很清楚,所以並沒有限制她的行動,反倒任由她在他的王府裡自由行走。

  他走向湖畔不久,便聞到股香味。

  何人在此烤肉?

  嚴煜先是眉頭擰,但當視線身影漸漸清晰時,眉宇間的擰痕也消失了,取代的是唇角勾起的笑痕。

  咋日還氣急敗壞說要殺了他的人,今日卻自己找樂子來了,他怎麼想,都沒想到她會在湖邊烤起肉來。

  ——見到嚴煜,守在湖畔的奴僕們齊齊跪下。“殿下。”

  嚴煜掃了下他們慌張的面容,知道他們是怕他怪罪。

  他都不在意屋裡那些價值萬金的寶被她砸壞,又哪會在意她擅自在王府後山烤肉這種小事。

  “起來吧。”他說道,輕鬆的語氣顯示出愉悅。

  其中一位還抬起蒼白的臉,泫然欲泣。

  “殿下饒命,小人不才,小人們奉了殿下之命,好生伺候雪姬夫人,卻沒想到雪姬夫人私自狩獵山中珍禽,她……”

  嚴煜聽到這裡,卻只談談笑。

  “無妨。”

  朝梅初雪走去。

  皇族的王府後山,都會養些飛鳥走獸,以供皇家人秋時狩獵,因為未經允許是不可擅自狩獵的,否則等於偷盜王府財寶,所以嚴煜以為僕人們的驚惶是來自梅初雪擅自狩獵。他走向她,對於她是否獵了什麼動物烤來吃,他是不會介意的。

  但當他走近,望了眼她正在烤的食物時,嚴煜一怔。

  柴火旁,有著散落的羽毛。

  那羽毛色彩綜紛,七彩絢麗,由此可見她抓來烤的,並不是一般野雞,而是去年南海島國進貢的神鳥。

  據說這種神鳥十分稀有,不容易繁衍後代,南海島國好不容易抓到公母進獻大昱皇朝,皇上深知七弟喜愛奇珍異獸,特別命人送到他這裡,放在王府後山豢養。

  這神鳥尚未下蛋,其中只就被她當成野雞烤了。

  難怪剛才那些奴僕會恐懼至斯,嚴煜嘴角的笑容收起,緩緩眯起眼梅初雪抬起頭看他眼,沒理他,繼續烤她的,見到他也沒有起身行禮,對他冷沉的臉色也視若無睹。

  “雪兒,你好大的膽子哪。”

  嚴煜的聲音不急不緩,不高不低,可以說是溫柔的,但任何人聽了他這話,都知道要遭罪了。

  梅初雪哼了聲。“你現在才知道我膽子大啊?”

  她無畏無懼,拿起刷子沾醬刷到肉上,嚴煜瞧,目光迸出精芒,直直叮住她手上的刷子。

  那可不是般刷子,而是他的狼毫筆。

  那年,他統領百名黑狼軍深入西南山區,陷入山區的霧障裡,他們三天三夜沒食物吃、沒水喝,在極度饑餓時,遇上滿山滿穀的狼群將也們包圍,數量是他們的三、四倍,而統領狼群是只金黃色尾巴的狼王。

  狼群也多日未進食,早就饑陽轆轆,被人味吸弓而來的獸群和他統領的黑狼軍廝殺,狼群是沒有人性的,血味只會令它們瘋狂,前仆後繼向人類襲來,狼吼聲和砍殺聲交雜在起。

  蠃了,有肉吃,輸了,被狼吃,現場直如地獄這場戰役,他殺了狼王,用它的皮毛做成坎肩,將它的金黃尾毛製成狼毫筆,天下獨無二,和那些被砸的寶貝不一樣,他是極為珍愛的,現在卻被她拿來當成沾醬刷。

  醬汁溫合肉油,滴在火堆上,發出啪滋啪滋的聲音。

  嚴煜散發的威壓緩緩逼來,感受到他凜冽的氣場,梅初雪立刻跳起來,警戒地瞪著他。

  “幹麼?”她全神戒備,拿起劍指著他。

  嚴煜的目光本來定在狼毫筆上,改而移到她手上的劍,再度一怔。

  那把劍,是他珍藏的天下名劍“碧血”,本來掛在書房裡的刀架上供養著,現在卻沾著雞油,被她拿來削肉吃。

  嚴煜輕輕歎了口氣,照理說,他應該要怒極的,可是卻輕淺地笑了,還無奈地搖搖頭。

  “雪兒,你實在太調皮了:把本王的神鳥拿來烤,用本王的狼毫筆沾汁,還用本王的名劍削肉,本王真該打你屁股。”

  他的聲音很輕,很悅耳,可是就因為太輕太悅耳了,才教人害怕。

  周遭的僕人個個嚇得匍匐爬走,不是躲到石頭後,就是躲到花叢中,唯獨梅初雪,她敢做敢當,沒在怕的。

  她意在報復嚴煜,最好把他氣死,可是這人不但不生氣,還能言笑晏晏,一副大人看小孩的眼光,彷佛她只是個頑皮的孩子。

  梅初雪皺了下眉頭,但隨即又喇開笑,說不定他是裝的。

  哼,我看你撐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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