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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他每次重感冒,不病個十天半個月不會好的。」宓兒淡道,反而沒像千尋那樣大驚小怪,因為她和Sammy是老朋友了,對他這情形見怪不怪。

  「是嗎?」千尋狐疑地抬頭望她,再求證地看看Sammy。

  「如果第十六天,你們還看不到我出現,就來幫我收屍吧……」他把臉轉開,賭氣地不看她們。

  鬧脾氣了?

  千尋忍不住想笑,現在她真的放心了,會耍任性就表示沒問題,她像哄小孩子一般地安慰他。

  「才不會呢,你生病,我和宓兒擔心死了,剛才按門鈴沒人應,本來還想找人把門撬開呢!」

  他哼了一聲,還是那個拗脾氣,千尋早習慣了,他越拗,就表示人還很硬朗得很。

  「你沒事就好,我還得趕回攝影棚呢!」

  Sammy沒好氣地瞪她,表情上寫著「真沒良心」!

  千尋幫好友解釋:「宓兒本來今天走不開,為了你,特地挪了半天時間來看你,這些吃的、用的都是她買的。」

  「知道啦,你這大忙人的時間多寶貴,我還不清楚嗎……」他也不是真的生宓兒的氣,只是身子實在不舒服,想找人發洩一下。「好啦,我沒事,你們可以走了。」

  「放心,我不走,我來照顧你。」

  Sammy眼兒一亮,其實他很希望生病的時候有人可以陪陪他,只是嘴硬不說,表面上愛裝酷罷了。

  「那怎麼好意思?」

  「我們是朋友嘛,朋友有難,怎麼能不顧呢?幸好我是閒人,你就當我太閑,讓我有事可做,我會很感激你的。」

  宓兒鼓掌道:「這決定太好了!千尋,你就留下來照顧他,他為了感謝你,以後就會多多用你當模特兒拍婚紗,一切皆大歡喜,我也可以放心走人了。」她風度翩翩地將花束遞給Sammy。「祝你早日康復,我走了,兩位,告辭。」對俊男美女拋了個飛吻,她瀟灑的離開了。

  就這樣,千尋負起照顧Sammy這個病人的任務,這也是她求之不得的事,因為如此一來,她就有事可忙了。

  做家事和照顧人,本來就是她拿手的長才,她發誓要讓自己很忙很忙,模特兒拍照的Case並非天天有,所以Sammy的生病,正好給了她忙碌的理由。

  只是沒想到,這一忙,就忙了兩個多月。

  兩個多月了,她竟然完全沒跟他聯絡!

  唐仕誠坐立難安,心浮氣躁,眼睛看手機的次數比看文件還多,查詢來電號碼的頻率比查電腦資料還密集。

  我是怎麼了?他疑惑地自問,想委託他的客戶一堆排隊等著,想跟他約會的女人隨時引頸期盼著。

  他年輕有為、多金英俊,多年努力之下有了今天的成就,單身貴族的生活讓他保有自我品味,得以享受充分的自由。

  但……他的快樂不再百分之百,心裡掛念的盡是千尋的身影,她越不跟他聯絡,他就越感不安。

  難道,她真的一去不回頭?

  他站起身,隨手拿了西裝外套和公文包,走出自己的辦公室,經過秘書辦公桌時,丟了一句。

  「我出去拜訪客戶,如果有一位姓韓的小姐找我或打電話來,務必通知我。」

  「好的,唐律師。」秘書恭敬地應答。

  在即將跨出門外時,秘書及時喚住他。

  「等等,唐律師。」

  「還有什麼事?」

  秘書有些尷尬地提醒他。「您袖口的扣子掉了。」

  他愣住,繼而檢查自己的袖子,這才發現少了一顆扣子。

  律師的門面很重要,穿著打扮上的小細節絕對要注意,以往像掉扣子這樣的事不曾發生在他身上過,因為千尋向來把一切打理得有條不紊,他從來不需要操心。

  少了她,清晨再也沒有人在他臉上親親,鬧著要他不准賴床;餐桌上也沒有香噴噴的飯菜和百喝不厭的咖啡等著他;沒人幫他洗衣、曬衣和燙衣,夜晚也沒人為他按摩肩頸,消除疲勞。

  心兒一緊,回憶這些甜美的過往,他不禁汗顏,原來……她為他做了這麼多事,而他總視為理所當然。

  「唐律師?」秘書還等在一旁,納悶地望著出神的他。

  唐仕誠收回心神,紳士地微笑。「幸好你提醒,不然就這樣見客戶太失禮了。」

  「哪裡,這是應該的,我現在立刻幫你縫,我這兒有多餘的扣子,雖然不太一樣,但很相似。」

  「不用,我用袖扣代替就好。」他走回辦公室,拉開抽屜,從一個精緻的錦盒裡拿出一對燙金的袖扣和領帶夾。

  他還記得,這是千尋去年送他的生日禮物。那一天,她比他還開心,直說這禮物她找了好久,因為上面的英文字,正好跟他名字的英文開頭字母一樣;而那一晚,她自己也是禮物之一,為了取悅他,她穿上一直不好意思穿的性感內衣,躺在床上讓他「吃」……

  濃眉蹙起,他汗顏地往下瞧,亂想的結果,就是刺激「某個地方」的隆起。

  他冷靜地壓下男人天生的衝動,及時用意念冷卻它。

  這個袖扣他一直沒戴過,現在剛好派上用場,他把袖扣扣上,發現它的確好看,奇異的,浮躁的心情居然好了七、八分。

  想見她。

  這樣的渴盼一天沒停止過,反而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更加深了思念,他以為可以等到她回頭,但事實證明,他高估了自己,低估了千尋的意志力。

  難道只有結婚一途,才能解決兩人的問題?

  忽然靈機一動,唐仕誠暗罵自己笨,如此簡單的問題,他居然現在才想到解決的辦法。

  他知道該如何說服千尋了!他得快點結束今天的事,好去見千尋,要她多給他一點時間,也許再過幾年,他會跟她結婚,但他仍需要時間去適應。這招緩兵之計,不但可以留住佳人,也可以給他充足的時間想別的辦法。

  最重要的是,他要她回到身邊,這樣也不算失信子她,至少他退讓了,她……應該不會太為難他吧?

  隔天——

  今天是星期六,他一大早就去買了一束玫瑰花,照往例,要說服情人和好,花束是不可或缺的道具。

  他拿著大把玫瑰,驅車來到千尋現在住的公寓大樓,大樓平日進出雖然有管理員看守,但他可是律師,輕易就說服了管理員配合他的驚喜計劃,加上他西裝筆挺、儀錶斯文,天生的好相貌容易給人好感,管理員認得他,因此沒有通報便讓他上去。

  他登記一下後,便直接坐電梯上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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