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莫霖 > 抱著便當追到你 | 上頁 下頁
十八


  雖說重新開始,可是他又能去哪裡呢?

  他在這個世界上已經沒有親人了,若要說想見誰,腦海裡直接浮現的就是欣美的臉。是的,他想見她,雖然每個月都可以在牢裡見到她,但現在不同,他出獄了,他想主動去找她。

  可是,他有什麼資格呢?

  想起自己曾經對欣美做過的事,甚至嫌棄她千里迢迢送來的便當,他自己也不爭氣,沒走正路,為了賺錢反而走偏鋒,最後背負前科。

  他還有什麼臉見她呢?

  邁開步伐,駱子傑向前走去,走過這段路,看見了車水馬龍,看見人來人往的人群,他本來還有點瑟縮,害怕別人是不是會知道他是從牢裡走出來的。

  不過當他發現四周的人神色匆忙,來來往往腳步急促,根本沒時間理他時,他這才放下心來,慢慢的走在騎樓底下,思索著自己的下一步。

  當然,他已經不可能回到過去的公司了,人家早就放話永遠不再錄用他,畢竟他從事內線交易,對這種企業而言確實蒙羞,事實上連他自己也排斥再回去。

  出於一種難以形容的心情,駱子傑似乎也不想再看到任何會讓他聯想到過去的自己的東西,他不願意再去面對那個貪婪無知的駱子傑,既然出獄了,就讓過去的自己死在牢裡吧!

  但他總要找個落腳處啊!況且人生要重新開始也需要錢,他必須要有工作,要有收入。

  駱子傑站定在公車候車亭,看著站牌,腦袋裡卻一片空白,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去哪裡,看著站牌上的公車路線也沒有意義。

  忽然他想起一件事,嘴裡喃喃念著……“欣美會不會過幾天又跑來看我?”

  不排除這個可能,欣美不知道他出獄了,很可能下個星期又北上來探監,到時候一定會撲空。

  這是一個強烈的動機,讓他認為自己應該去找欣美,讓她知道他已經出獄了。

  縱使心裡還是覺得不應該去打擾、拖累欣美,但至少該去告訴她自己的狀況,要她不用白跑一趟,然後離開。

  或許他也該回家鄉去看看,太多年沒回去了,自從他上來臺北後,每次總像走馬看花,仿佛遊客般到景點隨意看看,然後又匆匆忙忙離開。當時的他,非常掛念臺北的一切,不管是學業、還是事業。

  但現在不同了,他應該回去看看,縱使心裡知道欣美現在的生活很平靜,自己不應該打擾她,但他也認為自己應該回去看看,更有義務讓欣美安心,讓她知道他已出獄,以後不用再每個月北上探望他。

  離開候車亭,駱子傑繼續往前走去,想找到車站或客運站,搭車回家鄉。坦白說,在牢裡待了這麼多年,現在的他既沒空間的觀念,也沒時間的觀念,為了找到一個可以搭車的地方,竟然可以在大馬路上走了好遠、好長一段路。

  如果是過去的他,大概會覺得這很浪費時間,可是三年半的牢都坐了,關在牢裡可說是人生中最浪費時間的事,比當兵還無聊,卻是他自找的。

  轉眼間,他竟然走了一個多小時的路,臉上淨是汗水,並沒有太過疲累的感覺,畢竟他很久沒在馬路上走路,看著四周人群的表情,看著車潮川流不息,四周景色竟然這麼有趣。

  終於他找到了客運站,買了張回家的車票,開車時間是中午,還有一段時間,所以駱子傑坐在站內大廳等著。

  出獄後最不習慣的第一件事竟然就是時間,在牢裡,他沒戴手錶,事實上,就算戴著手錶也沒意義,因為永遠會有人提醒你接下來要做什麼,什麼時候要吃飯、勞動、上床睡覺。

  可像是現在,他就得注意開車時間,就因為怕錯過發車時間,他幾乎每五分鐘就看一次手錶,甚至看手錶還不夠,他還常抬起頭看大廳牆壁上懸掛的鐘,確認他的手錶沒有太快或太慢。

  就因為這樣專注於時間,想要趕快適應牢外這種沒人提醒什麼時間該做什麼事的生活,駱子傑甚至忘記要吃午餐;等到他上車,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時,這才發現自己忘記要買個便當,肚子已經餓得咕咕叫。

  不過想到很快就可以回家鄉,甚至見到欣美,駱子傑開心得連肚子餓都忘了,眼睛看向窗外,數著每一根向後退去的電線杆與路燈,仿佛在默數回家還有多遠的路。

  這一路整整走了將近四個小時,這才回到了家鄉。駱子傑下了車,還得再走上一大段路,才能回到熟悉的何家便當店。

  然而光回到家鄉的客運站,就夠他感到激動了,這裡還是跟他當年離開時一樣,只是經過了十年,人潮也變多了,就不知這些人是否跟他一樣,是遊子歸鄉?還是一般遊客?

  他走出客運站,有計程車招呼他上車,他沒有坐上車,這段路他想要自己走。回家的路上曾經跌倒,現在他更要自己走。

  繼續在路上走著,依循的是記憶裡的路線,一條走回家的路。幸好他還記得,知道該怎麼走,只是真的有點遠。

  然而不管再遠,終究會走到,駱子傑竟然先經過了當年他跟奶奶相依為命時一起住的小房屋,當時房屋就是租來的,奶奶去世後,他上臺北念書,房東自然把房屋收了回去。

  他停留了一下,看著那熟悉到不能再熟悉,卻是多年未見的房屋,心下一陣淒然,嘴裡喃喃念著,“奶奶,子傑回來了……”

  深呼吸,收起即將流出的眼淚,轉過身離開繼續走,走向這趟真正的目的地。

  那只不過是幾條街的距離,一路上卻滿滿的都是回憶。

  他好像常常這樣走,從家裡走到欣美家的店裡,在店裡打工,然後提著便當回家,或是再回店裡跟欣美一起吃飯……

  原來他跟欣美一起經歷過這麼多的事……他們對彼此都這麼熟悉,為什麼最後會變得這麼陌生?

  是他啊!他變了,他駱子傑變得貪婪、可怕;一輩子發誓要讓自己不再貧窮,要讓自己可以吃飽,到最後他竟然最瞧不起的就是一天到晚只想吃飽的人。

  他以吃飽為目標,最後卻瞧不起這個目標。他放棄的,不只是那個奮發上進的自己,也包括了自己的靈魂。

  可悲啊……

  停下腳步,終於到了,事實上還有幾公尺的距離,但欣美的便當店就在眼前了。熟悉到不能再熟悉,多少回憶全部湧現,甚至連那幾乎快要忘記的味道也再度傳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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