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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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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富城是第一個上臺表演,所以最早到,當時我正埋首潤飾他待會兒要帶二十五縣市選手代表說的誓詞,因此沒留心,突然我旁邊的位置被拉開,有人坐了下來(那時我還是沒抬頭),直到那人說出不太標準又有點耳熟的國語時,令我猛然一驚,抬起頭,天呀!郭富城就坐在我旁邊——相距不到十五公分(那時在我前面有好幾張空桌子和椅子呢!)他對我笑笑,然後拿起桌上的礦泉水喝(我好後悔當時沒把他喝過的礦泉水瓶收集起來,說不定現在就可以拿出來賣錢)。 郭富城對所有人都帶著笑容,態度很客氣,在他上臺前,我將他待會兒要講的誓詞交給他看,還記得誓詞是這樣的—— 「我,郭富城,立誓將飛得更高、跳得更遠、跑得更快,向自己的體能極限提出挑戰,並以公開、公平、公正的態度進行比賽,絕對勝不驕、敗不餒,以爭取個人及團體最高榮譽為目的,謹誓。」(所有代表選手都要跟著念,然後把郭富城改成自己的名字。) 他立刻開始朗誦起來,然後向我念的對不對?因為他對自己的國語發音不太有信心,我當然義不容辭教他啦!尤其在意到「敗不餒」時,他都念成為類,我就在那邊跟他餒、類、餒去的,直到我認輸,隨他了(因為上臺時間也到啦),果然在上臺時,他念到這個字時,特別停頓了一下,結果還是念錯,然後露出很不好意思的靦腆笑容(讓人好氣又好笑)。 不過當時他的親和力以及對表演方面的認真態度卻令我相當難忘,他的成功並不是光靠他那充滿孩子氣純真的眼神和微笑,他本身的確散發某種特殊的魅力和特質(P.S郭富城的眼睛真的會發電,當他直視人時,真的會感受到某種電流竄過全身耶……),對此是無庸置疑的。 我碰到第三位天王是劉德華。 那是在一個現場直播的電視節目上,由於劉天王到來,整個攝影棚立刻坐滿了他的歌迷,擠得水泄不通,我當時忙著現場直播後制畫面的檢查,在錄影前都待在副控室,那時有點遺憾,不能待在化粧室和他碰頭,可是沒想到他後來卻跑到副控室和導播確認待會兒要進場時的歌曲演唱(因為是現場直播節目,所以不能出錯),壓抑著突然加速的心跳,匆匆看了他認真的側臉一眼,便又立刻乖乖轉回電腦熒幕,做最後的確認和調整。 當然這不是結果(若是的話,我一定會懊惱死)。 節目開始錄影時,所有工作人員一定要待在現場(因為是直播),當時人手不足,所以我得跑到佈景後過幫忙拉門,好讓特別來賓出場,所以有將近兩分鐘時間,我和劉德華單獨處在佈景門後面。(羡慕嗎?) 剛開始他低著頭沉思,為演出前做準備,而我也不大好意思看他,不過還是有偷偷看啦!就在那時,他抬起頭,我們兩人視線交會了——……(抱歉,沒有產生火花)他愣了一下,然後看著我笑道:「你好高喔!」 我也笑笑。「是呀!我有一百七十五公分。」 然後他露出驚訝的表情笑道:「真的呀!那你比我的一百七十四還多出一公分耶。」 「真抱歉,這一公分沒辦法給你。」我充滿歉意地笑道。真的!倘若我的身高可以送人的話,我很樂意送出去的。 然後另一名工作人員進來了,就沒再交談,接下來錄影開始—— 或許你們會覺得這段對話有點無聊(我也這麼覺得),不過在他不認識我以及時間那麼短的情況下,能指望多談什麼?但是很有趣,也相當令人難忘,畢竟很少有男生會當面承認比我矮的。(哈!) 至於第四個天王,也是我的最愛——張學友(他可能是我唯一會不計形象,去找他簽名的明星),嗯!因為沒機緣碰到,就不發言了,不過從我同事口中聽到的評語,一概都是親和力強,有點頑皮,絕不擺架子,是個很敬業的歌神。 現在再來說說另外一位讓我印象超深的人,他就是目前當紅炸子雞的任賢齊,我曾經到過他家做訪問。拍攝。 一般人大概很難想像,任賢齊最大的興趣居然是收集骨董,房子裡擺滿了許多精緻的骨董家具、櫃子,放著他從大陸、臺灣收集到的骨董、木雕,雖然擺著這些古物,可是在他現代化的裝演房子中卻並不突兀,別有一股風味,由此可知,小齊品味是相當不凡的。 問他為什麼會喜歡收集骨董?他說是一種因緣,幾年前在經過一家骨董店時,突然被櫥窗擺設的一件木雕品給吸引住了,可是骨董都很貴,所以他只能看不敢買(當時他才剛開始出社會賺錢),每回經過骨董後時,總會佇立在櫥窗前看個好半天,後來一次店裡老闆在他觀看時出來招呼他——因為他太常看而不買,因而引起老闆的注意,從老闆口中,他得知了這個木雕的過去歷史,老闆知道他沒錢買後,很阿沙力的以半價賣給他,從此之後,他便開始喜歡收集骨董了。 所以別看小齊的外表很現代化、超炫的,事實上他喜歡老東西,聽歷史故事(骨董的由來),是個非常重視傳統文化的人喔!(一點都不奇怪他可以跟女朋友長跑十年都不變……) 其實遇到許多藝人,每個人都有很多小故事,不同的個性就會有不同的衝擊產生,若真要寫起來可能又可以出一本書了,但我想讀者們可能會對上述這幾個明星比較有興趣,所以就先說說他們的八卦,滿意嗎? 其實圈內的工作情況以及一些看法,我都已透過小說故事內容做了個鋪陳,所以你們都可以窺見個一 當然,在我小說中出現的柯姓主持人的確是在影射某一個跟我共事過的主持人,至於是誰讓你們猜,猜到的……沒獎,(這種事有什麼好給獎的?)我對那人就只有兩句話可以形容——他不壞,可是他的工作EQ太低了!跟他合作的結果,是我們整個製作單位自動請辭,夠厲害了吧? 因為工作關係,所以能比其他人更容易有機會觀察到藝人在螢光幕底下的真實模樣,例如他們的言談舉止、待人處事的方法,有些人真的值得尊敬,有些人就實在是……不過唯一可確定的是,不管是藝人或是製作節目人員,都一定要想辦法讓自身成長求進步,要不表演程度及節目水準便會只退不進,不可能會有好結果。哈哈!請大家一起來努力吧! 心情小語 《59分的情人》是我在一九九八年結束前最後完成的一本書,之前尚有《拒愛佳人》、《叛愛佳偶》、《愛情賓館》、《娘子休夫》……(依完稿時間排),老實說,我從來沒有在一年中寫出那麼多的作品過(以前可是一年一本),所以覺得品質有差,細心的讀者們,你們應該發現了吧? 請原諒我吧!因為從沒在這麼短的時間中,毫不中斷地寫著,結果真的是愈寫愈空,所以實在很佩服那些可以寫二、三十本小說的作者,不知該如何做才能多產又可以做到品質保證? 後面這三本,(《愛情賓館》、《娘子休夫》、《59分的情人》)全都是寫分手情侶後來複合的故事,因為我本身很喜歡看這方面的描述內容,所以才會一直寫。老實說談戀愛並不會大困難,真正困難是在相處之道,這也是我一直想探討的。 籍著不同的分手方式,來探討兩性相處模式,是我寫小說構思的主題,感覺很像說教,但算是一種自問自答吧! 老實說,開始將寫作當正業至今,發現過程中,最大的對手不是同行的,也不是口味日趨新穎、不同的讀者,更不是負責把關、掌握市場趨勢的編輯們,而是自己,加何能夠不斷突破過往的作品,寫出更好更佳,擁有自我風格而不媚俗的作品? 好難,真的好難,每次下筆時,總是不斷反復思量,到底要到什麼樣的程度才算是極致、最優?或者要將之視為終生的挑戰,不斷嘗試呢?唔!肯定是後者吧! 一九九九年,不曉得自己能寫出幾本自己喜歡。讀者也能滿意的書,在我摸索的過程中,可是很希望你們多多來信鼓勵、加油喔! P.S:剛剛從朋友口中得知一件很讓我Shake的事(可能已經有很多人知道了),櫻桃小九子長大後嫁給了花輪耶,然後小玉嫁給了那個「噗」!(對不起,記不得他的名字,只記得他這個特徵……) 祝所有看過我的書的人都能幸福快樂! 啊!還有小丸子跟小玉也幸福快樂! 全書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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