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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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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臺北火車站,男廁內,一個男人坐在蓋緊的馬桶上啃咬著禦飯團,吃完後,他用舌頭將塑膠袋上舔了一遍,確定沒有任何飯粒和餡留在上面,這才丟進旁邊的垃圾桶。 張繼邦用手抹去嘴角的食物碎屑,臉上好幾天未刮除的鬍子刺痛了他的手掌。 該死!他真希望現在能有刮胡刀可以讓他乾乾淨淨,不!不只是臉,他抓起身上的衣服,低頭嗅聞,汗酸味撲鼻而來,令人作嘔。 身上的衣服也穿了好幾天,卻無法替換。 如果現在有個地方可以讓他梳洗乾淨、好好吃一頓,然後狠狠睡上個幾天幾夜就好了。 但——不能。 他的家以及所有認識的朋友,全都被監視了,如果他一出現,必死無疑。 而他身上的錢只剩兩千塊,得省著用這些錢來填飽肚皮,否則他很快就會餓死街頭! 現在好像無論怎麼走,都是死路一條。 他把臉埋進掌中,該死!他是被鬼迷了心竅嗎?誰不好惹,敢去惹那男人?! 他掀起衣服,腰間綁了一個黑色腰包,打開那包包,拿出一疊照片和底片,現在——這些照片,是他目前所有厄運的來源。 如果那天,他沒有因為不甘和嫉妒心留下來守著拍照,那麼今天就不一樣,頂多他只是會到劉菲芸的墓前去祭拜默禱一番,畢竟——她是個對他很好的女人,總不吝嗇花錢買禮物和衣服送他,雖然那錢不是她的,可她對他真的有用心…… 而且她很美、很媚,經驗豐富,跟她在床上所體驗到的性歡愉,是他最刺激的經驗。 但……她就這樣死了,就這樣死在他的鏡頭前…… 如果他在那傢伙把她拖出屋子前就跳出來阻擋,或許她就不會死了,但他卻像看好戲般的不停拍照,一心只想把那傢伙跟女人鬼混的醜陋德行拍下來,好賣給八卦雜誌,好歹那傢伙也是在政商界有頭有臉的人物。 本以為那人只是把她拖到頂樓去教訓一番,孰料他居然喪心病狂地把人直接丟下樓去! 天! 他當時就應該明白,那男人是個冷血動物,可以毫不留情的把人給殺了! 偏偏,他沒有馬上報警,反而躲了起來,把他拍到的照片洗出來後寄給那男人,看那男人願不願意花錢把他的罪證買回去。 因為從報上得知,有人看到了兇手,卻還不知道兇手的身分。 當然!他也沒打算就這樣放過那個傢伙,原本想說,那人願意給錢,那他就賺了一筆,可他還是會把照片交給警方,因為他要為劉菲芸討回公道! 可他作夢也沒想到,那男人黑白兩道都吃得開,竟然在黑道下達追殺令,說什麼要見他的屍體……而白道的部分,他原本要和偵辦此案的檢察官碰面,並將照片交給他,哪知才剛見到面,檢察官就被突然沖出來的車子撞成重傷,至今生死未蔔,而他及時逃脫,差一點就被抓到。 這一點使他明白,那男人也擁有掌控白道的能力,和檢警掛勾,只怕他還沒走進警察局,就已經先被通風報信抓到私下了結……證據也會被毀掉。 現在該怎麼才好?他揉著充滿血絲的眼睛,下一步該怎麼走才好? 突地,一陣急促的腳步聲正靠近這間偏角落的男廁。 他立刻抬起頭豎耳傾聽。 「給我好好搜!有人看到那混球在這個車站中!」 「是!」 他全身血液倏地結成冰,天!他的行蹤因為方才去車站7-11買吃的時候曝光了嗎?現在是來抓他的嗎? 他恐懼的聽著那愈來愈接近的腳步聲…… 嵐春突地驚醒過來。 狡兔有三窟! 不知怎地,方才居然夢見王羲雅站在她面前對她說一這句話,她嚇了一跳,然後就清醒了過來。 瞪著一室昏暗,好一會兒才回神。 現在幾點?看了牆上的時鐘,時針指到二……她只睡了四個多鐘頭。 狡兔有三窟! 嵐春從床上爬起來,真夠了!為什麼這五個字像是在她腦中發酵,不斷地膨脹,把所有的睡意都給阻隔了。 走到浴室洗把臉,再到廚房泡一杯熱牛奶,看能不能將睡意喚回。 端著熱牛奶走到客廳,拉開門簾,可她並沒有立刻往對面看過去,低頭靜默了半晌,告訴自己沒關係,一定可以應付得來…… 深吸口氣後——才慢慢抬起頭,看向對面——劉菲芸的住家,接著再抬眼看向對面頂樓。 並沒有任何人或是任何曾在夢魘中出現的景象—— 只是夢中——被推下樓的人不是劉菲芸,而是她……不過夢中的她,則拚命將那想推她下樓的人推開、踢踹,就是不讓對方有機會靠近她…… 注視那黑幢幢的樓影,她只希望那個兇手可以趕快被抓到,唯有他被抓了,她才能夠不再作噩夢,老是被嚇醒。 突地,某種奇怪聲響驚擾了她,聽那聲音似乎是從中庭傳來的,在這樣靜的深夜中,一點小聲音都會被放大數倍,微蹙著眉頭,推開紗門走到陽臺往底下看,只見到好幾個人穿越中庭走向她所居住的大樓,動作快得令人起疑——發生什麼事了? 強烈不安頓時襲過來,她立刻轉身走回屋中,一邊打開電視轉到監視頻道,一邊用緊急電話聯絡管理員,可是管理員沒有回應,而螢光幕……白花花一片,什麼都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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