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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七年改變了什麼呢?她走出客廳,跟了她好久的傭人張媽已經為她準備好簡單的早餐,並且到後頭洗衣服了。

  經過七年,她已經是一個成熟的大人了!雖然才剛滿二十五歲,但是她的早熟程度,遠遠超過許多同年紀的人。

  經歷那個錐心刺骨的早晨之後,她在梁夫人的辱駡聲中迅速收拾,離開了梁家,也辦了轉學。看著跟在身邊呼天搶地的父親,她內心有無盡的矛盾,她為了得到父親的愛,做出了等同欺騙的行為。

  但她不後悔,因為若不是父親,她根本無法認識至尊,也無法得到那種永難忘懷的愛,即使下場如此不堪,她從未後悔走過那一遭。

  離開梁家後,她也徹底離開了父親,她轉去私立學校,以助學貸款完成高中最後一個學期的學業,接著以優異的成績順利地考取了第一學府。

  而她與至尊的最後一面,就是那冰冷的背影,那天他就飛去了美國,再也沒有回來過。

  與父親斷絕關係後,父親很快就搬離了他們過去的家,聽鄰居說,他欠賭債千萬,地下錢莊追討得凶,現在也不知道哪裡去了。那筆錢梁家出面幫父親付掉,因為父親當初對外拿著梁家的親家這面旗子到處揮舞,高利貸自然找上有錢的地方。

  梁家很注意「名譽與聲望」,所以甘願付出大筆金額,消弭糾紛。

  正因為他們很注重名聲,因此在她上大學後沒多久,小雜誌披露「梁至尊夫人」在外打工賺學費,名門夫人淒慘落魄的八卦,逼得梁夫人飛快派人要她搬去一棟公寓,並且外派傭人給她。

  她原本是拒絕的,但是礙於情勢,她以必須給予租金的方式,接受了梁夫人的安排,自此之後,她跟梁家再也脫不了關係。

  「小姐。」張媽突然出現在她身邊,有些憂心忡忡地報告,「昨天我又收到了這些信件。」

  張媽遞上一迭以橡皮筋捆束的信件,上頭全是以計算器打印或是報紙剪貼的字樣。

  「又都是威脅信嗎?」她懶懶地看著。

  「嗯,我拆了幾封,裡面都是威脅性的字眼。」張媽擔心地看著她,「小姐,他們連地址都知道,這會不會……」

  「放心,光要進樓下,保安那兒就不是那麼容易。」羅潯歌輕鬆自在地挑起一抹笑,「別忘了,這是我的大樓。」

  「說的也是。」張媽跟了羅潯歌幾年,早已把她當女兒般疼愛。「喔,這些我都帶著手套拆,是不是要交給律師?」

  「我會的,你放心。」她微笑以對,優雅地起身,「我換件衣服,等一會兒就要出門……克威來了嗎?」

  「還沒,應該快到了。」張媽必恭必敬地回應著,程克威是羅潯歌的貼身秘書,總是會一早來接她。

  當初跟在這個有名無實的梁夫人身邊時,她還有點怨懟,莫名其妙從大宅被派到學區的小公寓照顧一個大學生,而且還是個被梁家驅逐出去的人!要不是她打死不簽離婚協議書,夫人也不必對她那麼好。

  等開始接觸之後,她才發現羅潯歌是個相當聰明冷靜的女孩,她內斂的性格讓她為之鼻酸,多少次半夜聽見她悶在被窩裡哭泣,隔天又故作堅強,仿佛沒事般地生活,就不禁為這孩子心疼。

  然後礙於她依舊是梁家人,夫人沒有辦法讓她到外頭去自由發展,她還沒畢業就找了間子公司的閑住子給她做,月薪五萬元,就是要她待在梁氏的相關企業中,只要別生事就阿彌陀佛了。

  只是萬萬沒想到,羅潯歌早看出翱翔企業這小小子公司依然有她發揮的餘地,一年之內創造出驚人的成長,三年內跨足新領域,五年之內這間子公司已經成為占比百分之二十的大股東了。

  她這個陪伴的傭人,走路也有風呢!

  但由於羅潯歌走的是並購,因此仇家也不少,身為重要人物之一,危險性居高不下。

  「張媽,沒什麼事您就休息吧,去做做運動或是逛逛街都好。」羅潯歌換上一襲黑白套裝,綰起頭髮,以利落的姿態出來。「想買什麼就買,刷我的副卡。」

  「哎呀,我哪有什麼要買的東西啦!」張媽呵呵地笑著,「等會兒我去買樣菜,回來給你做些紅燒獅子頭。」

  「好啊,您做的紅燒獅子頭最好吃了!」羅潯歌綻開笑顏,七年的光陰只將她磨練得更加美麗而已。「不過出門記得帶保鑣,好嗎?」

  「是。」買菜保鑣還得跟,實在很累人,但安全還是最重要的。「啊,對了,小姐……還有件事……」

  一見張媽支支吾吾,羅潯歌立即回過頭,這種語調,肯定有事。

  「少爺又寄離婚協議書來了。」張媽咽了口口水,尷尬地把藏了三天的信給拿出來。

  羅潯歌看著那封國際信件,這兩個月寄了十封離婚協議書來,次數頻繁得有點誇張。

  「你今天下午回大宅去看奶奶,買一盒燕窩回去,順便探探消息。」她沉靜地拿過信封,「依我看,他也該回來了。」

  「他……啊!少爺他?」張媽非常錯愕,十七歲突然出國留學的少爺要回來了嗎?

  「也差不多了吧……」七年了,他想躲在美國一輩子嗎?

  羅潯歌勾起一抹笑,至今想起梁至尊,她的心依然會隱隱作痛。

  即使她事業有成,即使她在梁氏企業裡佔有一席之地,即使她與梁夫人的關係如同兒孫一般親切,但是她跟她的丈夫,依然形同陌路。

  她不會依賴「時間會解決一切」這句話,當初那件事,傷至尊太深,也傷她太深。

  她不簽離婚協調議書,是希望至尊能與她面對面,至少要讓他知道她的心意。

  只是過了七年,她的心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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