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梅文 > 從此幸福快樂之後 | 上頁 下頁 |
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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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懂。 洪金妮悲哀地看著他,這個她曾經深深愛過的男人。「現在再問你為什麼也沒用了,不是嗎?要嘛我就請許律師跟她打官司,要嘛我就收行李走人。我在這個家已經沒有地位了,畢竟在法律上她才是王太太,不是我。」 「金妮……」王偉明知道她說的是事實,而他也的確無顏以對。 「謂叫我洪小姐,謝謝你。」洪金妮不想再跟他有瓜葛,她已經作出了決定。「你放心,我要走也會走得乾淨,不會帶走任何跟你有關的東西。」 「我不真想這樣傷害你的……可是……孩子是無辜的……我不知道該怎麼解釋,只能說全是我的錯,可我不能任一個小生命死掉,要留下孩子的條件,就是要娶她。對不起……那次我跟芬琳都喝醉了……」 王偉明說不下去,因為洪金妮的眼神表示她根本不相信。 洪金妮冷冷地看著他。「既然你已經作了選擇,那我就不廢話,但要我祝你幸福是不可能的!至於其它,我的律師會跟你談的。」 「金妮!你一定要這麼絕情嗎?你不能聽聽我的解釋嗎?」王偉明拉住她,希望她能瞭解他這麼做的原因。 「絕情的人不是我吧?」洪金妮苦笑,怎麼現在做賊的反而喊抓賊? 「一定可以解決的,我跟芬琳講好了,而且也簽了婚前協議書,只要等孩子一生下來,她就會同意離婚的!她只是想孩子有一個名份罷了!」王偉明把他跟楊芬琳的協議說出來,希望能得到洪金妮的諒解。 「這是在騙你還是在騙我呢?偉明,我們都不是小孩子了,這種話講出來有哪個有腦子的人會相信?」洪金妮一想到楊芬琳那副趾高氣昂的嘴臉,就知道她絕對不是只想為孩子謀福利。 她真正的目的還是想當王太太,王偉明的妻子。 洪金妮不是不能爭,而是不想爭,就算爭到了,對她來說,也只是爭個意氣,爭個名譽,但她不想把自己的未來放到這樣的男人手裡。 她的理智告訴她,離開他是最好的決定。 被她一堵,王偉明頓時啞口無言。 「我要走了,希望這輩子不要再見到你。」 洪金妮轉身要走,沒想到被他從身後一把抱住。 「金妮,別離開我好不好,一定有辦法解決的!」王偉明到現在才知道自己最愛的人是誰,忍不住哀求道。 「怎麼解決?你想一屋二妻坐享齊人之福嗎?就算她肯,我也不願意,我沒有那麼低賤!」洪金妮任他抱著自己,這熟悉的溫柔擁抱,現在卻是如此地撕心裂肺啊! 「可是我愛你啊!」王偉明緊緊抱住她,不讓她走。 聽到這句話,洪金妮震了一下。她不是沒有感覺的,但是現在這句話聽來反而變得很諷刺。 「如果你真的愛我,為什麼捨得用這種方式傷害我?」 「這……」王偉明無言以對。 「算了!講這些沒有用,也沒有意義了。」洪金妮鬆開他的擁抱,回頭望著他。「我是我,你是你,以後再不會有交集了。」 「你真的要走?」王偉明急了,抓住她的手不放。「不!我不准你走!你不能離開我。」 看著王偉明誇張的表現,洪金妮忍不住笑了起來。「這已經不是我的家,你也不是我的老公,從以前就不是,現在更不會是,你對我來說,只是一個曾經很熟悉的陌生人。一切就到此為止吧!」 「可是對我來說,你是我最愛的女人啊!別走!」王偉明不放手。 「對你來說,愛到底是什麼?你的愛難道是如此濫情,可以不顧別人感受?那麼這樣的愛,我受不起,也受不了。」洪金妮甩開他的手轉身就走。 「金妮!留下來……」王偉明只能這樣哀求。 洪金妮不想回頭,即使她多想投入他的懷抱也一樣,她不會再因為愛一個人而放棄她的自尊。 閉上眼,她努力眨去即將潰堤的淚水。不能哭,也不准哭,她告訴自己,絕對不能心軟,絕對不能再相信他的任何辯解,不能再相信他的任何誓言。 沒有回頭,她大步離開。 留在王家的眾人,也沒有給楊芬琳什麼好臉色看。 雖然她們不喜歡洪金妮,但是楊芬琳惹出了這麼大件的醜聞,就算她懷著孩子,王老太太跟王儀玲也沒有看在小孩的份上給她特別待遇。 對她們來說,小孩沒有比面子重要。 就算楊芬琳手裡握有結婚證書跟已入籍的戶口證明,但是對他們王家來說,洪金妮才是王家真正昭告天下的未來媳婦。要她們怎麼跟那堆親朋好友解釋媳婦換人的理由?傳出去真是丟死人了! 要罵她狐狸精也不對,因為楊芬琳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腳的,而且她的背景可不是洪金妮那種好欺負的小家碧玉,除了家大業大還有黑道背景,要是惹毛她,她們也怕黑道的報復,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當作沒這個人存在。 「媽,妹妹,這些是我跟偉明的心意。」楊芬琳自然知道這個婆婆和小姑不好惹,但她早就準備好了配套措施。 俗話說,吃人嘴軟,拿人手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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