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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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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他口氣是有些遺憾,“那麼短。”實在是很想不去理會阿鬱的存在與否,依著自己的心,就這麼賴在袂袂身邊,就光只是看著袂袂也好,但他不希望造成袂袂的兩面為難,尤其在知道袂袂曾受過她不少照顧,對她,他得勉強自己忍耐她的獨佔欲。 睨了他一眼,虹袂驀然軟了聲,“你們倒是滿有默契的。” “怎麼說?” “她走、你來,彼此不需要交談,但卻都明瞭對方的意思。”如果換了種立場,或許阿鬱跟他會成為不錯的好朋友,她暗忖。 “你相當順著她。”試探地第一步,他小心翼翼地問。“若非阿鬱,恐怕就沒有現在的我。” 唉!他們是擔心這一點,“她的性子相當的強悍呵,而且,她似乎挺瞧不起男人。”薄傲說出自己的看法,那麼出色的女人,意從不拿正眼瞧任何一個男人,這一點,頗耐人尋味。 “你覺得受到忽視?” “才不。”成天被她用大白眼亂砸就叫受到忽視,薄傲不敢想像哪一天受到她的正視時,他的下場會有多慘,“曾經有男人傷害過她?” “沒有,你別將她想得太嚴肅了。” 不是曾經滄海難為水?那就是……“她是同性戀!”他驚呼。 “嗯。”虹袂壓根就不想隱瞞,每個人的感情歸屬方向就是項自由,阿郁不愛男人愛女人,也是她的自由,任何人都沒資格干涉。 得到他要的答案,薄傲沒有松了口氣,一顆心,揪得更緊了,“你……” “我怎麼樣?”明知道他的緊張為何,她偏就不想乾脆的給他答案。 “別告訴我你喜歡女人。”瞬間不移地緊鎖住她的眼,他無法接受袂袂也同性戀的事實。 “我敬佩阿鬱。” “不是喜歡?”薄傲納悶地問,她該懂他話中的含意呀!微扯出一絲淺笑,虹袂不想否認,但也沒興趣承認,瞅著他專注的黑眸,半晌,輕歎一聲,“我們之間有情,但不是那種關係。” 呼,萬幸!薄傲暗自慶倖。 不待明顯釋然的他再開口,她一鼓作氣地將悶在胸口的話說出來,“別試圖將我自她身邊拉開,好嗎?”不願欺瞞自己的心,能再見到他,她已然心滿意足,但對阿鬱,她無法說放就放,對於她,恩、情、義,阿鬱已給足了,而她不是忘恩負義的人。 “袂袂!”她的話讓他倏然一冷,這代表什麼?提早宣判他的死刑? “你該走了,半個小時快到了。” “袂袂……” “有沒有想過,或許,你不該來這一遭的。”虹袂冷靜地說,時間向來能平撫一切傷痛,那麼多年了,他早該無傷、無痛了才是呀。 “你這是在拒絕我?” “我……”想答是,誠實的心卻封住了她的口,想答不是,但自眼角,她瞥到楊崇郁沉黑的不悅臉龐,“我……我不想……” “或許,我真的不該來這裡,但是在知道了你的下落後,我無法克制自己急切雀躍的心,只要有千萬分之一的機會,我都不會放棄你的。”自虹袂眸中的倒影,他看到楊崇鬱的臉,而凝望她的眼中有著保證,他只有起身離開。 望著他落寞離去身影,不知何時,眼淚竟又佔據了虹袂的臉頰。 微眯的怒眸瞪視著薄傲的離開,楊崇鬱沒有馬上沖回虹袂身邊,全身蘊著陰森森的氣息,她的目光追隨在他慢慢消失的身影,他真行,才半個的光景,竟又將小袂的傷心給勾出來了。 心疼不舍,就這麼靜靜的望她低垂的臉,瘦弱的肩膀細細的聳動著,蒼白的嘴唇因為猛力的齧咬而泛起了一道明顯的血紅色彩……該死了,楊崇郁滿肚子的怒火在澎湃、在燃燒、在呼呼沸騰著。 不管是什麼事,她都可以說服自己忍下去,惟獨這件事,她忍無可忍,她不能原諒有人讓她心愛的女人傷心,而他不過才出現幾天而已,卻已三番兩次惹同了小袂的傷心,讓小袂暗自垂淚,下意識的,她雙手緊握成拳,怒睜的眼中掠過一絲教人驚栗的光芒,薄傲這男人,留不得! 第十章 昨晚,她又失眠了。 悄悄地穿過起居室,聽見餐廳有聲響,虹袂轉了個方向,尋了過去,“嬸嬸早。”勉強牽動嘴角向揚崇郁的嬸嬸笑了笑,眼光一巡,她怔了幾秒,“咦,阿鬱她人呢?” “她也沒跟你說她要上哪兒?”示意虹袂坐在餐桌邊,她替虹袂倒了杯鮮奶,“這就奇怪了。” “奇怪什麼?” “她沒等你一塊兒出門啊?”嬸嬸糗著她們的焦不離孟。 那年,面容憔悴的小袂先住進來,安靜沉默,卻挺討人喜歡的,然後隔了幾個月,總是靜不下來的小鬱也來了,家裡多了兩個俏生生的大女生,氣氛自然也熱鬧起來,而小怡也終於享受了一段有同齡朋友陪伴的快樂歲月……想到早夭的女兒,嬸嬸的眼眶微微紅了起來。 “嬸嬸,你怎麼了?”虹袂沒忽略她突如其來的感傷。 “沒什麼、沒什麼。”猛地吸了敢,她抿了抿唇,“小郁出門時也沒說什麼,跑來跟她叔叔借車子,就溜得不見人影。” “她跟叔叔借車子?”虹袂吃了一驚。 阿郁的開車技術普通,但膽子有別人的兩倍大,可是來到弗羅倫斯的這幾年裡,她開車的次數一隻手都數不完,況且這個城鎮又不算太大,開車向來就顯得多餘……一朵不祥的烏雲沉沉的飄向虹袂的頭頂,擰著眉,她的面色漸漸凝然。 “嗯,一大早就見她在屋了裡繞呀繞的,還嘀嘀咕咕要給他好看什麼的,八成又有誰讓她看不順眼了。” 看誰不順眼?忽地站起身,來不及向受到驚嚇的嬸嬸交代什麼,虹袂凜著駭然萬分的神情往外沖。 昨天晚上,傲傲請人傳了張紙條,表示今天稍早會過來接她出去吃午餐,老天爺,別是她腦子想的事,千千萬萬不要,阿鬱,千萬別做任何傷害人的傻事。 她跑得急,也忘了套雙鞋子,光著一雙潔淨的腳丫子疾奔在大街上,天哪,阿鬱想對他做什麼? 因為想離虹袂近些,薄傲落腳的旅館就在她住的這條大街的另一端,整座古城向來是優閑、從容不迫的寧靜有序,但猛生生的有個女人在街頭狂奔,自然也招來無數雙眼神的注意,其中包括了正自旅館走出來的他,還有坐在駕駛車後,守株待兔的楊崇鬱。 “袂袂!”瞧清楚引起騷動的來源,薄傲先是一喜,然後猛然一驚,她光著腳,跑那麼快,又是一副驚惶失措的神態,出了什麼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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