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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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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什麼他媽、拎北的都不敢講了,被自己的兒子說「拎北」,實在是很哭笑不得。 生活中,這些瑣瑣碎碎的事情,沒有連續劇的高潮迭起,但是很平實,分享喜怒哀樂,連那些令人煩躁的衰事、鳥事,也都變得無足輕重了。 當然,鳥事的後續發展還是有的。樓上鄰居接到存證信函,一整個氣到炸掉,據說打電話到管理室劈哩啪啦罵了半小時,卻不敢再來惹她。 「惡人無膽。」她把這件事當趣聞說給他聽時,他只有這句評論,也安了一半的心。 對方如果真的不為所動,不會氣急敗壞罵人,他們心裡必然知道自己完全站不住腳,這樣事情便容易得多。 管理室在他強勢表態後,表現多少積極了些,樓上收到建管局發函通知,知曉會被開罰後,也終於乖乖配合修繕。 管線問題處理好了,他找了兩個人來幫忙修復木作裝潢的部分,自己也挽起袖子親自動手。 來幫忙的木工師傅打趣地說:「讓沈大建築師當木工,會不會太大材小用了?」 他回說:「我只是一個爸爸。」然後蹲身摸摸若若的頭,無盡寵愛地說:「兒子,你睡覺時仰頭看到的這片天花板,是爸爸親手幫你釘的喔!我兒子用的東西,一定要是最安全、最穩固的。」 所以他用自己的雙手,親自為兒子撐起這一片天。 孫蘊華在一旁聽到,心房暖暖悸動。六年前她真的沒預料到,有一天他會成為那個能帶給她安全感的男人,為她與兒子扛起一切,讓她安心依賴,不必為任何事煩憂。 工程只花了三天便整修兼粉刷完畢,若若回自己的房間去住了,孫蘊華的腳傷也好了大半,生活回歸到最初的平靜,雖然後續還有些餘波一湯漾。 樓上、樓下經過這一鬧,基本上是一點情分也無了,他之後多少聽到鄰居間一些碎語,應該是樓上四處去哭訴他們有多仗勢欺人。 他們哪有什麼勢可以仗啊? 那些說詞,他之前就已經聽爛了,不外乎是屋主有憂鬱症啦,情緒不穩啦,要他們別逼他啦……這一類的。 最後是變成樓下咄咄逼人,差點把樓上屋主逼得又自殺一次…… 一個會情緒不穩想自殺的人,不會一天到晚掛在口中,還有閒情去散播八卦,四處哭訴自己被欺負多慘來博取同情票好嗎? 他當時聽到就已經感到極度不可思議。 因為對方有憂鬱症,所以他們什麼事都不能做,跌傷了腳、家中還有一個六歲稚童,得提心吊膽害怕孩子再受傷,時時拿抹布吸水、擦地板、聞木板散發的黴腐味、承受財物損失及精神上的雙重折磨,這些都是應該的? 有些人,理所當然覺得別人非得體諒他們、同情他們,自己卻完全沒有同理心,不管他人死活,這種人八成腦袋有洞吧? 偏偏,那人又是這一棟的大樓委員,當對方擺哀兵姿態時,不明內情的住戶真的會比較同情他們,他最近進出都能感受到其他住戶的側目眼光。 他自己倒不是很在乎別人怎麼看,可是蘊華沒理由必須承受這些。 隔月,她工作上有個餐敘,社區剛好也要開年度區權會議,便簽了授權書讓他代為開會。 他本來真的沒打算做什麼的,不過就是帶著兒子來吃吃餅乾、看看熱鬧,瞭解一下年度時事,有需要表決時再舉個手充充人頭。 但是說實在的,一路荒腔走板聽下來,他開始思考還能多扯。 一個四處嚷嚷自己有憂鬱症不能承受壓力的委員,連基本常識都沒有、廢到不行的管委會,還有形同虛設的管理室……沒事的時候就沒事,一旦發生事情,到底有誰可以處理?大概只能像蘊華那樣一再受氣吧。 於是他站起來,開始指正那些討論項目的漏失之處,包括最扯的那一條—— 住戶在家裡開轟趴,你可以報警處理,卻不能將人家的感應卡強制消磁,不讓屋主進入社區,這太荒謬了,根本就違法了好嗎?主委居然還煞有介事地為這一項提議做表決……大哥,你是認真的嗎? 還有,就算知道訪客是仲介帶看房子,我們也不該向人家強制收取清潔費,暫且不說合不合理,哪天你們房子急著想賣時就知道了! 更別提,有些完全是說來自爽的,真正的執行度是零! 於是最後就變成,一年一度的管委會委員表決,他莫名其妙被提名,又莫名其妙高票當選。 喂喂喂,他不是住戶,不具資格好嗎?這些人要不要先問清楚再說? 喔,有啦,他們問了旁邊的六歲住戶,套出一句「爸爸」,還有「沈雲沛」三個字。 好吧,說實話,他也沒有很認真想拒絕。蘊華住在這裡,至少把制度弄得健全些也有好處,別一堆鳥人員,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幾條都說了,還反覆向他確認:「真的有這條嗎?可以這樣做嗎?」 他覺得自己有點貧血,真的不想再吐血三升。 孫蘊華回來時,立刻發覺家裡氣氛不太對。 她悄悄招來兒子,低聲探問:「爸爸怎麼了?」 若若搖搖頭。「不知道。」可是他覺得今天的爸爸好厲害,大家都在看他。 她本想先洗個澡,晚點再來問清楚怎麼回事,為什麼開一個年度區權會,會板著一張臉回來。 她才剛在梳粧檯前坐下,拿出卸妝液準備卸妝,他就跟進來了,繃著臉將一隻不明文件放到她桌上。 「什麼啊?」打開一看,居然是結婚證書,還是在附近文具行買來的,標簽都還沒撕。「你是受到什麼剌激了?」 「很大。」非常大的刺激,他一肚子話,不假思索地由口中冒出:「你們的管委會是來搞笑的吧?超娛樂我的,你確定在這種爛制度下,你每月繳的高額管理費值得嗎?我倒是覺得我受夠那個神經質四處造謠的委員,還有一點處理事情的能力都沒有的主委了,今天我不小心被選上主委,然後翻了一下你們的大樓規約,所有權人及其配偶、成年親屬,且同住社區者,都有資格任之,所以,我們結婚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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