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樓雨晴 > 如果我們不曾相遇 | 上頁 下頁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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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我是一個說故事的人。 什麼叫故事?就是一點點的真實、一點點讀者想看的、再加上一點點作者的期望值,所組合成的東西。 所以嚴格來說,我並不是一個稱職的文字敘述者,上述的幾點,我都沒做到。一直以來,我總是寫自己想寫的東西,加入太多私人的想法、私人的情緒,失去一個客觀的、說故事人的立場。 但是那都不是最重要的,最最嚴重的是,寫別人的故事容易,但是真正要下筆去寫自己、以及身邊的人的故事,那才是最難的。 在寫這個故事之前,我很掙扎。 真的要把自己赤裸裸地攤開在讀者面前嗎?那還有什麼神秘感可言?讀者會幻滅吧? 所以在「掙扎」了許久後……[極棒的拖稿理由吧,]趁期未考剛結束,腦袋還沒完全恢復正常前,一團混亂地下筆了。否則在我恢復理智,或者看到成績單時,我想我會沮喪到無力思考任何事情的…… 喂,那個你!不要再左顧右盼了,這不是序文,你已經進入故事了,相信我,翻開下一頁吧! 這個故事,要先從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突然想不開,決定重拾書本開始。 但是我還年輕,不想這麼早有生命的危險,而老天爺那陣子又剛好在閉目養神,不太有天理地讓我懵到了一所學校。 什麼?問我考上哪一所學校,對不起,我不打算讓你知道。 什麼什麼?同我幾年級?對不起,我還是不打算讓你知道。 什麼什麼什麼?你問我什麼都不講,那還有什麼可以說的?有啊,當然有,我不是說要告訴你這個故事了嗎? 這個故事,開始於我身上某個「魔咒」——關於科學所無法解釋的異象,我通常將它統稱為魔咒。 我很會跌倒。 不曉得為什麼,平平路讓我走,我就是有本事跌倒。這不是小說劇情,而是真真確確、血血淋淋的事實,尤其初到陌生地方,十之八九都會「到此一跌,以資紀念」。只不過小說中可愛笨拙的女主角在跌倒時,都有男主角適時出面化解危機,做為一段浪漫邂逅的開始,而我,跌了N次,從沒人成功英雄救美過,唯一的附帶效果,是跑中醫診所像跑自家廚房。 接下來,是不是又有人要問我,魔咒和這個故事有什麼關係? 有,當然有,關係還大得很。這個魔咒,讓我第一次慶倖自己跌得真好,因為,我認識了他…… §第一話 離歌 如果當初我們不曾相遇 是不是就會 悲傷淡一點 眼淚少一點 快樂……少一些? §之一 「靜雨!」上完今天的最後一堂課,坐在旁邊的室友兼同學順口丟來一句。 「你今天要不要去『喬一喬』?」 我低頭看了看腫成饅頭大的腳,歎了口氣。「要啊。」 「我也要去,順便載我。」 「你?怎麼了?」 「唉,別提了,都是那個豬頭王,害我扭到手。」 「噢。」豬頭王,她那換帖死黨的代名詞,我聽得很習慣了。 連她都受傷,這我就不由得要怨歎了。一定是風水的問題,不然為什麼同寢室的室友裡,三個就有兩個受傷?再擴大延伸,我們樓下學姊那一房,也兩、三個腳扭傷,每次去看診都要兩、三輛機車來載,一行人浩浩蕩蕩活像進香團…… 抱著課本起身,我們一起走出教室,在回宿舍的途中,室友瞄了我一眼。「你腳有好一點嗎?」 「你問左腳還是右腳?」我回瞄她。 「啊?」驚奇又佩服的眼神出現。「你又跌啦?」 「又」跌了。真是個美妙的複數用詞啊! 我歎了口氣。「上個禮拜。」原因是回家前為了趕火車,踩到浴室前那個一點都不防滑的防滑墊。 「啊,然後咧?」 「什麼然後?你要分解動作嗎?第一步,右腳踩出來,第二步滑壘,第三步劈腿──姿勢百分百哦!第四步以求婚姿態單膝跪地,注意,要九十度直角才正確,少一度多一度都不行,再然後──」 「喂,沈靜雨,你搞笑哦?」 「我哪有?」是她自己要聽實況轉播的耶! 「說實在的,診所裡是不是有什麼帥哥,你暗崁著自己享用沒讓我知道?」 「我是那種人嗎?」人格遭受強烈羞辱,這個一定要抗議。 「那不然你幹嗎那麼勤勞受傷?」 「我也是十二萬分的不願意啊!」好不容易扭傷的右腳快好一半了說……結果又來一個跌傷骨膜加發炎…… 「你是半規管神經不全哦?沒見過平衡感比你更差的人,真像我國小時養的那只鳥,怎麼飛都會撞到籠子跌下來。」 「張寧夏!」這什麼朋友啊! 「好啦好啦,不鬧你。那你跌倒時,靖陽在嗎?」 她想問的是,靖陽有沒有笑得很大聲吧? 我翻了翻白眼。「在呀。和男朋友講電話。」 「啊她沒有過來扶你,當作沒看到,繼續和男人打情罵俏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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