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樓雨晴 > 點睛 | 上頁 下頁 |
三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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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畫龍,點睛。 如果有人疑惑這本書的書名太怪,我直接亮出這句耳熟能詳的成語,大家是不是就了了? 是的,沒錯,正解。這本書真的用四個字就可以說完。(從以前的十個字內,進化到現在四個字就能夠長舌成一本書,嗯,喇塞功力又更上一層樓了。) 這本書,真的是非常童年時期的印象,記得晴姑娘前一本書所說的「木偶戲」嗎?答對了,就是這部晴姑娘六、七歲時看的兒童戲劇,引發寫這本書的靈感。 故事本身,是一隻紙鶴鳥要求書生替它「畫上眼睛」好找到回家的路,最後書生卻沒有辦到,害得紙鶴鳥摔得傷痕累累……(怪了,明明是優質兒童戲劇,怎麼看起來好陰鬱憂傷,一點都不歡樂?) 它其實是告訴各位小朋友,承諾的重要,和本書的愛情搞笑劇(咦?!)一點都扯不上關係。 可、是——真正的重點來了,那個「點睛」的梗一直留在晴姑娘腦海裡,多年來始終忘不掉(當然也有可能是這個故事太悲傷,晴小姑娘幼小脆弱的心靈承受不了)。於是,決定要寫《綺情》這一系列時,幾乎是本能地想起那個關於紙鶴的故事…… 所謂眼睛是靈魂之窗,點睛,便等同賦予生命。 於是,關於「點睛」的故事,就此而生。 再來,插播一則關於書中的小小劇情。 記得那個粗手粗腳、連養個蠶寶寶都養不好的笨蛋男主角嗎?(啥?不曉得?那你一定是又偷跑先看後記了,快,先回頭看故事去。) 對,你沒有猜錯,那真的是真人實事搬上戲棚實地演出,領銜主演的女主角——還能有誰?除了笨蛋小小晴不做第二人想!(嗚……) 相信每個人多多少少都有過養蠶寶寶的經驗,不過我可不是「粗殘」地把蠶寶寶給捏死,而是學校那時放連續假日,而智缺的晴某人居然將它留在教室裡,待三天后再回學校去……想當然耳,咱家蠶寶寶已經魂歸西天。 當時,晴姑娘還為它掉了好幾滴珍貴的女兒淚,養到蛻第三次皮,都有感情了說…… 當時也不曉得哪根神經打結,還真的做出將蠶寶寶放入紙盒裡,捧到空地挖坑掩埋讓它「安息」的舉動,可惜當時晴姑娘文筆不佳,否則搞不好還真會寫篇感人熱淚的「祭蠶二郎文」出來,被後世文壇併入抒情文第四傑…… 好啦,以上純屬癡人說夢,請不要理會發瘋的某人晴,我們下回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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