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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不只。」她盯著手機,又按了幾個鍵,繼續說:「他送了我半年的雛菊,寫了半年的情書,我從醫院醒來、還有做複健的那半年,都是看著他輾轉請人送到我手中的那些畫做為心靈支柱,我早就已經決定好要問他——」

  嘩嘩!又一聲簡訊鈴聲。

  很煩耶!

  「別吵啦!」他神經大倏地揮揮手,以為這樣手機就會聽話。「你繼續說。」

  「你不先去看手機嗎?」

  「八成是垃圾信件,那不重要。」她比較重要啦!他正屏息聽到重點片段。

  「去看。」她很堅持。

  好吧。他打算用最快的速度瞄完再回來——

  咦?正欲移開的目光又粘回手機螢幕。

  謝謝你,一直默默陪著我。

  這是第一封。

  他飛快點下第二封。

  如你所願,我活下來了。你還在等我嗎?

  他狐疑地抬眼望她,她回以鼓勵的笑容。

  於是他顫抖著手,緊張地按下回傳鍵。

  我在。一直都在等你,就怕——你忘了回家的路。

  嘩嘩——前方響起的簡訊鈴聲,回應他的等待。

  她看了一眼,按下——

  那現在,是你要走過來,還是我走向你?

  霧氣,瞬間模糊了眼眶。

  他收起手機,一步步走向她。

  她遞出那個鐵盒子。「我把你寫給我的一字一句,都收藏在這裡,一朵朵雛菊做成了押花,將你的心意好好保存著。我一直在想,如果有一天,你真的出現在我面前,我會告訴你——不要愛得那麼絕望,其實,我們可以試著交往看看。」

  「可是……」聲音哽了哽,他咽回淡淡的酸意。「我不帥、不有錢、又不懂得甜言蜜語,還不——」

  「不愛我?」

  「愛!」他答得飛快。只有這一點,清清楚楚,毋庸置疑。

  她淺淺笑開。「那還有什麼問題?」

  他動容,張臂讓那道溫軟馨香填塞胸懷。

  這半年來,總是看見她在他懷裡漸漸透明、消失,好幾次從睡夢中驚醒,然後看著滿屋子的畫像,獨坐到天亮。

  他以為,這輩子再也沒有機會擁抱她了。但是,她卻自己走回他身邊,是真真實實的她,有溫度、有心跳,不必時時心驚膽跳,害怕她又從懷裡消失……

  這一次,他再也不放手。

  §番外之一<恍悟>

  許多年後的某一天——

  「啊!」夜半時分,即將入睡的寇君謙突然驚叫一聲,彈坐而起。

  「你幹麼呀?鬼壓床?」睡意濃厚的枕邊人連帶被擾醒,低噥著抱怨了幾句。

  「你你你——」他抖著手指向枕邊人,說不出半句話來。

  「到底怎麼了?」被他搞得無法安心培養睡意,已經是寇太太的曲采嬪坐起身,打算好好給他開示一下。她這個老公,偶爾會腦神經突然給他打結。

  「你……我……難怪……可是……好玄……」

  上帝,她發誓,她真的很努力地聽,試圖扮演好賢內助的角色,但是——

  她歎了口氣。「你要不要說得再清楚一點?」

  「我有!可是……不會吧……那這樣……」

  額上青筋不小心跳動了一下,她再吸一口氣,力持溫和地與他打商量。「還是你想吃我的拳頭比較快?」

  「你沒死!」他慢了非常多拍地吼出來。

  廢話。

  曲采嬪翻翻白眼,很忍耐地將她老公摟進胸前拍撫。「乖,那件意外已經是十年前的事了,我現在好好地睡在你身邊,出門大家都叫我寇太太,記得嗎?」

  即使是成為夫妻之後的現在,采嬪依然不具有那段屬於幽魂的記憶,她一直以為,他是對她一見鍾情,暗暗守護,他也從沒提起過那些她不記得的事。

  可是——

  若真如孫旖旎所言,歷史是不可改的,那麼,采嬪應該是從一開始就沒死。

  這說明了臨江明明看得見蔡婆婆和綺情街的每一條鬼魂,可是進出他家那麼多次,從沒察覺過她的存在,因為她不是鬼,只是靈魂離體。

  她的靈魂又為什麼會離體,守在這裡多年?因為他叫她留在這裡等待與他相遇!

  所以、所以——

  總結歸納起來,是他害她有體無魂,昏迷了好幾年嗎?

  那可是……這樣到底是他們先相遇,他回到過去叫她在這裡等他?還是她先在這裡等他,他們才會相遇,接著才有他回到過去叫她等他?然後才又相遇……

  停!轉來轉去,他腦袋快打結了!

  到底雞生蛋還是蛋生雞,哪只雞、不,哪顆蛋……也不是!是哪個人來告訴他好不好?

  眼看他快要崩潰,曲采嬪趕忙出面解救他。「來,老公,看著我。」

  她用極度催眠的口吻,捧著他的臉,放緩音律一字字說:「看,我在這裡,我們相遇了,我們戀愛了,我們結婚了,所以,那些過去的事情一點都不重要。」她傾前,啄了下他的唇。「看,我找到了全世界最棒的男人,我非常非常愛他,你只要知道這個就行了。」

  「你非常非常愛他——」

  「愛你。」她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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