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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


  §後記

  首先給我三分鐘懺悔的時間——

  寫完這本書以後,本人深深反省過,我筆下的女主角常有個非常不好的習慣——愛在路上亂撿東西!(非常有自覺得作者,可以減刑嗎?)

  由於那出現頻率已經達到連莊的地步,想裝死好象也有點難,可是作者本身又得了一種不把它寫出來會死的病,所以——嗯,寫是寫了,但為了避免“嘎拍囝仔大細”,還是得在此嚴正告誡各位,這真的真的真的不是好習慣,好孩子千萬不要學唷。

  基於言情小說的鐵律,“穿越”與“撿到寶”是小說女主角必備的條件之一(就像員工福利那樣,你不給她,她可以用勞基法告你),不小心跌進臭水溝都能穿越,閉著眼亂撈都能撿到總裁——

  但,問題來了,你們的人生是“天公伯”而不是由晴姑娘所執筆,本人無法保證結果會有多夢幻,比較現實的可能是——跳進臭水溝,骨折被喔咦喔咦載走,撿個紅包,馬上就有人從四面八方沖出來恭喜姐夫,賀喜姑爺;再撿個男人,明天自己的大名就有可能出現在社會版頭條……

  真的,我也非常感歎我家女主角們的狗屎運,我發誓下次真的不會再讓人亂撿東西了(怎麼聽起來有點像賭徒的誓言……剁手指)。

  關硯彤:“是喔?”點點頭。

  朱寧夜:“真的嗎?”有點懷疑。

  汪詠靚:“你的發誓有法律效力嗎?”斜眼看人。

  穆朝雨:“……”挖鼻孔,完全不予置評。

  喂喂喂!你們幹麼這樣啊,假裝相信我一下會怎樣?(孩子們,娘下次真的不會在賭啦……)

  既然寫都寫了,就當讓我再騙一回好了。來嘛來嘛,我們聊聊,別這麼傷感情啦!

  (由於觀眾已準備憤然離席,以下迅速進入正題。)

  這是一本掛羊頭賣狗肉的書,完畢,收工!(什麼?太敷衍,那好,拿來短話長說一下)

  話說今年初,晴姑娘為了國際書展簽名書一事,上出版社去貢獻本人的鬼畫符。邊畫邊告訴小編,本人最愛的故事類形是主僕戀呦!

  “所以你下一本是主僕戀嗎?”

  “嗯……應該算是吧……”

  “什麼叫應該算?!”小編滿臉問號,不曉得有沒有看到本人一臉的心虛。

  對,這本是主僕戀(非常氣虛),好啦,是一本掛羊頭賣狗肉的主僕戀。

  事實上,他從一開始,走的就是溫馨甜蜜小夫妻的居家生活日記,根本沒個主僕樣。

  不信?來,導播麻煩請放VCR——

  畫面一,穆家大爺——不,穆家忠僕美眉抱怨他“家裡那個”有夠愛找麻煩,撿狗撿兔撿羊的,還嚴正警告她不許再有下回,他養家活口好高辛苦。

  觀眾們,逆坎坎,像不像當老公的在抱怨:“老婆,拜託你不要在敗家了,櫃子裡有多少LV了要不要去數數看?錢挖歹賺你甘災!”

  再來,畫面二,女主角誇狼誇狗就是不誇他,穆家忠僕不爽了。

  這翻成白話文就是:“我在外面日夜操瞑也操,操到快爆肝,沒見過你給我摸頭秀秀,竟誇隔壁老王有多體貼浪漫,嘴饞想吃點心是不是?沒門兒!讓你知道老子的重要!”

  哪家的僕人們可以這樣撒嬌耍脾氣兼索憐討愛的?

  然後畫面三,女主角未經同意就把他們養的小寵物送人,穆家忠僕得知後整個大暴走。

  ——到底誰才是一家之主,敢自作主張不跟我商量!大爺我讓你吃不了兜著走,記清楚這個家誰說了算!

  畫面四——還需要畫面四嗎?剪接師很辛苦的!

  這人從一開始就沒有主僕的意識,會生氣、會撒嬌、會計較,會吃醋暴走……滿口的忠僕難為,根本就是另類角色扮演的夫妻情趣(好比有人滿櫃子的醫生護士兔女郎裝之類)。

  所以我才說,這是一碗狗肉——呃,不,是像羊頭的狗肉——嗯,也不太對……好啦!就是無良作者的欺世盜名之作,這樣可以了吧?反正都已經吞下腹了,咱們就別再研究它是什麼肉,一切且讓它隨風而逝吧……(遠目狀)

  至於下一本嘛——嗯,我會努力看看能不能成功做出一碗羊肉燴飯的,咱們下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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