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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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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寫完了。 這本書寫好久,像寫了我一生一世…… (基本上,這樣的篇幅,也差不多要寫完男主角的一生一世了。) 再來,讓我來聊聊本書二三事。 開稿之初,原是想探「雙生雙旦」的寫法,楊仲齊為主線,楊叔魏為副線,相?說這樣故事性會比較豐滿,結果……一切都是浮雲!別忘了晴某人貼在工作臺上的名言:計劃趕不上變化啊! 我其實沒有料到,楊仲齊的「人格意識」會這麼強,完全沒讓人有涉足他故事的空間,我發誓我真的有很努力想讓楊叔魏上場,但,你們也知道,如果硬是要寫,一定會被楊二爺強大的氣場壓過去,毫無存在戚,還不如插個花比較有喜感。(可憐的楊五爺) 啊現在咧?東插一下花,西抹一下邊,好像也差不多把楊五爺的故事帶完了,這樣我還要寫嗎?(仰頭看看天空,嗯,今天天氣真好,出去踏踏青吧……) 在寫這本書的過程中,一度讓我想到《姍姍來遲》,兩位男主角在某部分的人格特質上有其相似度,都是家庭責任鹹很重的人,因而身為他們的伴侶,難免要忍受一些別人所不知道的辛酸,連楊仲齊自己也說,扣除掉外在條件的優越,他其實並不是很理想的配偶人選。 只不過,楊仲齊的優勢在於,《姍姍來遲》著重女主角的心理描寫,大家會對岳姍姍的苦戀比較有同理心,而《愛情,獨角戲》全程幾乎著重在男主角層面,大家應該會跟著他的心理活動而偏心于他,其實中肯來講,這本書女主角沒有慘輸岳姍姍。 前三年是女主角的愛情獨角戲,虐的是女主角。 後十年是男主角的愛情獨角戲,虐的好像是男主角。 但事實上,男主角被虐,深愛著的女主角也沒有豁免權啊,整個十三年根本是隱性地在虐女主角…… 套一句書中男主角的內心獨白——他以為,放手是兩人的重生,卻不曉得,放開她,她不能獨活。 一語中的。光看就知道誰比較慘。 只是我私心偏愛楊家的游雅貴公子,寫到十八、九場,男主角的人格特色完全定型,身上貼了十層假面具,怎麼虐都虐不掉他優雅自持的表相,不然我也好期待他馬景濤上身…… 寫到最後一段,兩人之間所糾結的點時,我不知道有些人會不會覺得女主角根本是自找的,但我試著在揣摹女主角心境時,想到一件事……去年那場將我撞進加護病房、大半年不良於行的車禍過後,一直到現在,我完全不敢經過那條路。 明知道不會再讓自已受傷,但我就是沒理性地怕,不敢靠近那條街。 大抵就是心理恐懼這回事吧,它很微妙,難以用理性去分析它。 曾經被拋下的人、曾經撕心裂肺的痛過,要說心中沒有任何陰影,那是不可能的,所以要我寫女主角心無芥蒂地接受男主角,不會惴惴不安、擔心自己哪天又被他舍去,我覺得很難辦到。 明知道男主角也很為難,但——理性跟情緒,完全是兩回事。理性層面能夠理解,但戚情層面,不可能不痛不怨,這就是人性啊。 記憶有時候,是種沉重的負擔。真的,我萬分認同。 所以這樣的結果,我想對他們才是最幸福的吧! 不過另一位的結局,就真的讓我很糾結了,(相信我,我真的有惆悵很久) 一直到現在,我都還在掙扎小顧這個便當要不要真的給他發下去…… 忘記在哪裡看到(好像是部落格吧),有讀者超敏銳的,問我要不要把人渣顧和腦殘國配一對?反正BL都撩下去了。 我當時看到,心裡有小小到一下。(啊你怎麼會看到我腦袋裡的O.S.?) 之前在《心不設防》時,沒有點得很明,因為不確定讀者到底能不能接受有BL配對,不過我心裡是默默把這兩隻配成對的。 我知道大家會把我罵到臭頭,真的,我很有自知之明。(阿國你撐著點,我再幫你問一下小顧的檔期,看他有沒有空回來跟你團圓……) 談完內文的部分,再來討論一下主角形象部分。 會不會有人疑惑,女主角同樣是那張臉,為什麼數年前只讓人覺得清秀甜美,數年後會讓人覺得眼睛為之一亮的美麗? 是這樣的,我在寫這部分時,心中其實有特定人選當藍本,腦袋裡一直把女主角的形象用這個人套上去。 最早接觸到林依晨這個演員時,是在「我的秘密花園」這部偶像劇,那時,覺得她臉圓圓,還有點小小的嬰兒肥,像鄰家女孩一樣清秀,我會說她可愛,但不會把美麗這個詞套在她身上。(應該多數人都不會吧?……) 然後到「我可能不會愛你」時的程又青,那是另一種完全不同的氣質,有女人的風情與魅力,同樣是那張臉,但不同的氣韻,我卻覺得她嫵媚漂亮。 女主角的蛻變,我想大抵就是這種戚覺吧,這樣,你們有沒有比較好想像? 至於書中提到的婚姻制度問題,我也不曉得為什麼,腦中一直記得很多年以前《不要懷疑,真的很小時候〕看過類似法律園地的一個公共節目,用一個小劇場帶出一些法律問題,然後再由那個家的律師爸爸來解答疑惑。其中有一集,就是講到一對男女朋友,心血來潮說要結婚,直接拿出一張紙書寫婚約,簽下兩人大名,請朋友當證人,然後女方一直收著這張紙,也當兩人是夫妻了,相信男的有一天真的會娶她。 但是很不幸的,男的在數年後移情別戀,不認賬。問這個律師爸爸,他告訴女兒:「只要有公開的儀式、兩個證人、書面約定,你朋友這便是有效婚姻。」 那時晴姑娘多震搣哪!原來要成為已婚人士這麼容易,在餐廳跟朋友聚餐,突然說要結婚,拉他們來簽名就行了! 不過這個儀式婚姻的制度,早早便走入歷史了,我記得約莫是在我寫《征服》那段時間,有接觸到這個新聞。 《姍姍來遲》便是在改為登記制之後寫的,公開舉行婚禮、宴了客,但隔天新郎出車禍,很抱歉,沒有登記,兩人還是沒有關係的陌生人。 差別就是這麼大! 接下來,注記一下每場的場記小語,有幾句非晴姑娘原創,在此說明。 §第1場——你的心如小小寂寞的城。 原文來自于鄭愁予的《錯誤》,在寫的時候,腦海本能就浮現這句話。 §第3場——今宵為向郎邊去,手提金縷鞋。 李後主背著老婆跟小姨子偷情,偷到寫詞當證據,是有沒有這麼高調?(笑) §第11場——相見爭如不見,有情還似無情。 這句應該大家都知道吧?司馬光的《西江月》。 §第19場——女人的愛情,是她的靈魂,她的生命,她的全部。 取自陳淑樺的一首歌《問》……可是女人,愛是她的靈魂,她可以奉獻為她所愛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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