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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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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的女孩滿街都是。” “我喜歡你微笑的樣子。” 于向虹這會認真的研究起這個男生,他似乎是出身於良好的家庭,身上穿的衣服價值不菲,而且他長得還可以,斯斯文文的,如果他有意要和她做朋友,沒什麼不可以,她相信她能指揮得動他。 “然後呢?”她露出令他著迷的笑。 “我想和你做朋友。”他照實說。 “是朋友還是女朋友?”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男朋友,所以現在我只能要求做你的朋友。” 她在心裡暗笑,她總算瞭解自己有分辨男人和男孩的能力,這個叫邱清剛的可以讓她玩弄於股掌間。 “如果我不答應你呢?” 他看起來有些失望,但是臉上依舊帶著笑,非常的有風度。“我不能勉強你。” “你可以說服我啊!” “我要怎麼說服你呢?”他又燃起了希望。 “你可以請我吃飯來說服我!” “沒有問題!”他欣喜若狂。 “要大飯店哦!”她故意嬌聲的說。 “隨你挑,哪一家飯店都可以,如果我身上的現金不夠,我還有一張金卡。” 于向虹常常抱怨自己交不到有錢的朋友,現在她走運了,而且是他自己送上門的,她開始相信上天對她並不是那麼的不公平,只要她的手段夠,她以後吃喝玩樂不愁沒有人付賬,想到這裡,她的笑容就更甜了。 邱清剛一樣的滿面春風,但他的笑是發自內心,他終於鼓起勇氣和她說話,也得到了她的首肯,沒有什麼事能比得上和他心儀的女孩做朋友。 他相信他是一個幸運的男孩。 于彩虹又開始在客廳裡來回的踱步。已經快十二點了,向虹還是沒回家,她曾經故意到耿漢的家門前徘徊,但耿漢的屋裡一點聲音都沒有,雖然她不能肯定說向虹一定是和耿漢在一起,但是她真的操心極了。 她無能為力。 濃濃的挫折感令她心情沮喪,她到底該怎麼幫助她妹妹?怎麼幫她妹妹走上坦途? 十二點過十分,她的妹妹回來了,她沒有在她妹妹的身上發現煙味或酒味,這使得她原本已經到嘴的指責又吞了回去,她願意給她妹妹一個自己辯護的機會。 “向虹!”她耐心的說:“過半夜了。” “我去看了晚場電影。” “和誰?” “朋友。”于向虹故弄玄虛。 “希望不是和耿漢。” “就算是他又怎麼樣?”于向虹賭氣的說:“明天是星期六,我還邀他到家裡來吃晚飯,你不用操心,我自己會準備晚餐,我想我有權利邀我的『朋友』到家裡來吧!” 于彩虹給了她妹妹傷心的一眼,她能對她妹妹說耿漢的目標是她,並不是她妹妹這個小女孩嗎? “姊!”于向虹不忍見她姊姊那種心死、心碎的表情。 “我不是和耿漢出去啦!” “那你是和誰去看晚場電影?” “一個新認識的朋友啦!” “他——” “他爸爸是民意代表,他媽媽是教授,他們家庭環境良好,他是大一的學生,他只有二十歲,這樣你是不是可以放心的讓我和他來往?”于向虹無意刻薄。“他人也很正派、斯文,不會抽煙、喝酒、跳舞,甚至不打電動玩具,標準的乖寶寶。” “你和他怎麼認識的?”于彩虹有些懷凝。 “他愛慕我,行嗎?” “向虹!他聽起來是個不錯的男孩,但是我並不希望你這麼早就談戀愛。” “誰說我在談戀愛?” “那你和他只是普通朋友般的交往?” 于向虹點點頭,只要她姊姊能不老是煩她,她願意說她姊姊想聽的話。 “你明天真的要請耿漢,不能取消?”于彩虹解決了向虹晚歸的問題,現在輪到耿漢這個更棘手的麻煩。“你明明不會做菜。” “我可以帶一些炸雞回來,還有可樂。” “這樣似乎沒有誠意。”于彩虹試著用合理的解釋去勸她妹妹打消原意,“何況明天是假日,你可以和你的新朋友去走走,聽聽音樂會、逛逛書店,再不然可以看場電影。” “姊!我的生活不要你來安排。” 于彩虹知道她再說什麼也改變不了她妹妹的心意,與其消極的排拒,不如積極的面對,她心理已經有數了。 “既然你堅持要請他,明天我下廚。” “姊!你要下廚?” “你覺得我燒的菜不好吃嗎?”她反問。 于向虹錯愕了下,她姊姊明明很不喜歡耿漢,為什麼又要親自下廚呢?她姊姊該不會想在菜裡放瀉藥吧?不!向虹相信她姊姊不是這種人。 “姊——” “你就交給我吧!” 第四章 于彩虹推著手推車,在超級市場裡穿梭。 她之所以決定自己下廚,一方面是希望用誠意打動耿漢,叫他自己不好意思,另一方面也希望借著她和向虹、偉童之間的手足親情,感化耿漢,也就是所謂的苦肉計,即使知道他對向虹沒有意思,她也要叫他對她打消念頭,他已經探明是為她而來。 她要他知道在她心目中親情是最重要的,男人排在最末位。 走到生鮮食品的專櫃前,她細心的挑著魚類。大蒜黃魚應該不錯,清蒸鱸魚也應該很爽口;她考慮到偉童喜歡吃的是黃魚,於是挑了條新鮮的黃魚,接著是肉類,京醬肉絲或是咕老肉都很下飯,這些都是她的拿手菜,加上炒個牛肉、青菜,弄個退火、清淡的蛤蜊湯,再烤個馬鈴薯,弄個甜點,應該是很棒的一頓晚餐,起碼比向虹的可樂、炸雞高明一點。 “買這麼多的菜,今晚有貴客嗎?”耿漢出其不意的出現在於彩虹的身邊。 她先是嚇了一跳,然後就視為家常便飯。 “真是陰魂不散!”她看都沒有看他一眼。“你是無業遊民嗎?” “暫時是。” “看你不像是暫時是,應該是一直是吧?” 耿漢扁扁嘴一笑,他一直沒有機會告訴于彩虹他的職業,事實上他混得很成功;當初他離開臺灣,帶了賣掉房子的錢,原本是打算到歐洲流浪,錢用完再作打算,沒想到因緣際會和一個日本人結識,兩人相談甚歡,決定把日本的一些精密儀器打進歐洲市場,而他們也真做到了,錢滾錢,他所獲得的利潤遠超過他所估計的。 在歐洲各國都有他的分公司,他回臺灣的一小部分理由也是想探探臺灣的市場。 結果于彩虹當他是個無業遊民,或者哪天他該穿上一套正式的西裝嚇嚇她,人要衣裝,佛要金裝,這是千古不變的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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