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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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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力的關上櫃子的門,她很不爽的說:“三十歲的人就不必呼吸空氣、下必曬太陽、不必喝水、不必過日子嗎?” “我的意思只是我的年紀不小,我不需要那些……小孩子的東西。”他意有所指。 “什麼『小孩子的東西』?!” “零嘴、甜食。” “我看我要好好的考慮一下了。”她雖然知道這不會是真正的婚姻,但起碼她也要找一個合得來、生活頻率一樣的人,如果是和歐永傑……她會不會不到三個月就想切腹,抑或……他切腹。 “太好了!”最近以來第一次發自內心的笑了,歐永傑把一杯巧克力牛奶放在她的面前。 “這不是咖啡。”她看了一眼後說。 “你不適合喝咖啡。”他用“大人”的口吻。 “咖啡不是酒,法律沒有規定十八歲以上的人才能喝咖啡。”她生起悶氣。 “咖啡對身體不好,有咖啡因與刺激性。” “但你就喝!” “我是大人。” 俞玟彤不會笨到在此時此地和他爭論這個,如果他要這麼頑固,自以為是,那她以後再慢慢的“修理”他,一定有機會的。 “我要你娶我!”她言歸正傳。“我剛剛已經把大概的理由告訴你了。” “玟彤,那不算理由。”他捺著性子。“如果你真的受不了那些好心、善意的親戚,我可以安排你出國去念書,有很多方式可以避開他們,不需要……犧牲我們兩個的自由。” “但我不想出國念書。”她表明。 “還有其他方式——” “不!”她已沙盤推演過。“我需要一個男人、一個保護者,我發現時代,社會再怎麼進步,大家仍然認定一個女性,特別是年輕的女性,還是要有男性的保護、監護。” 歐永傑沒有搭腔。 “這又不是真的結婚,只是『有名無實』,為了擋掉麻煩和困擾罷了!”她遊說他。 “我不認為可行。” “我會付你錢的。” “付錢?”他的眼睛一眯。 “這是交易啊!” “交易?” “歐永傑,我不會讓你白白的犧牲,只要你同意,我會要律師白紙黑字的擬出一份合約,大家有什麼要求、條件都講清楚,然後一切照合約來,該付你的我一毛也不會少給,”她一連串的說。 他只是陰沉沉的看著她。 “我不會讓你吃虧的,我信任你,希望你也信任我,我不會害你的。”她像在和他談生意似的。 “玟彤,你真的令我刮目相看。”他諷刺道。 “真的?!”她意外不已。 “你果然是生意人的小孩。” “現在的我必須自立自強。”她有些哀怨道。 “你真的該去看精神科大夫。” “你……”繞了一大圈才知道他是在奚落她、挖苦她,俞玟彤有些火大。“這真的有這麼難嗎?會難過要你接下公司總裁的位子?會難過你要應付那麼多的事?我只是一個人而已!” “你一個人就此一個公司難搞!”他真不知是在讚美她還是諷刺她。 俞玟彤這會也不知是該笑還是生氣,但是事情總要談出一個結果來,不能再拖下去了,不然她真的會崩潰,如果成為孤兒是可悲的,那麼一個發瘋的孤兒會更加的可悲。 “到底怎樣啊!”她逼他回覆。 “你表姊知道你的瘋狂念頭嗎?”歐永傑平靜的問。 “表姊知道。” “她沒有反對?!”他訝異。 “她叫我自己來碰運氣。” “她該阻止你的。” “她阻止不了!”俞玟彤堅決的說。“如果在你這裡碰了釘子,我會去找其他的目標,只是你是我信任的,所以我第一個先找你。” 看不出她是在耍他,也不像精神狀況不穩定,她似乎很清楚自己在說什麼、做什麼,而一想到俞誠民生前對他的種種,他能不幫俞總裁唯一的寶貝女兒嗎?他能任她胡來嗎? “這只是交易?”他目光炯炯、表情漠然,嘴唇不悅的抿著。 “我才足十七歲,你不會以為我真想結婚吧?” “會有合約?”他又問。 “保障我們彼此的權益?”她答。 “誰教你的?” “我是資優生,你忘了?” “好!先擬合約來給我看。” “那麼……原則上你是同意的?”她欣喜不已。 “我看了合約之後再回答你。” 蕭君儒一邊看合約、一邊吹著口哨,每看到一條比較有趣的條文時,他的口哨聲就更響亮一些。 “你有完沒完啊!”歐永傑不耐煩的問。 “有意思。”他笑咧了嘴。 “這一點也不好笑!” “哈!這真的太好笑了。” “我不該給你看的!”歐永傑後悔不已。 “我們是好哥兒們,如果你沒有給我看,我一輩子都不會原諒你的。”蕭君儒邊看邊嘖嘖稱奇。“果真是資優生,要不然……她就是有一個很厲害、很精明而且嗜血的律師。” “我真想……”歐永傑咬牙的說。“我真想宰了她,居然想得出這種合約!” “資優生還是律師?你想宰哪一個?”蕭君儒認為要問清楚,免得雞同鴨講。 “你說是哪一個?”他冷問。 “俞玟彤?”蕭君儒求證。 “她不該給我出這樣的難題。”歐永傑喝了口酒,在這小小的Bar裡,他的表情非常的苦悶,如果俞玟彤這會在他的面前,他可能會掐住她的小脖子。他真的是敗給了她! “但她願意付五千萬給你。”蕭君儒吹了聲響亮的口哨。“這不是小數目。” “哼!” “不到三年就可以賺五千萬,而且——” “君儒,你有點人性好不好?” “又不是你開口要的,是她自己要付的,而且比起她所繼承的十五億元,這五千萬只是零頭,如果你同意,拿了也不該良心不安,你不要那麼有情有義好不好?都什麼年代了!”蕭君儒朝他眨了下眼。“這五千萬算是保護費。” “保護費?”歐永傑笑不出來。 “你提供婚姻的保護,她付出金錢,她還能要求在滿二十歲時恢復自由,所以這點保護費算什麼?你們又不是真正的婚姻關係。” 歐永傑默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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