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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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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憶敏也不甘示弱的站起身為自己的權利力爭,「法律規定滿十八歲就能結婚,我為什麼不能結婚?我已經二十歲了。」 「好!」潘中民氣得青筋隱隱若現。「你要嫁誰?有哪個男人要娶你?」 「憶敏!你瘋了頭嗎?」潘母忍耐的說。 「我結給你們看!」她賭這一口氣。 「對方是做什麼的?叫什麼名字?」潘中民逼近到女兒面前。「你們來往多久了?是不是談戀愛談得書都念不下去了?」 「你們要我先回答哪一樣?」 「潘憶敏!」潘中民已經快氣炸了,他不會連名帶姓的叫自己的子女,除非他已經要失去控制。「如果你敢嫁什麼小混混或是不務正業的混蛋,我保證我會馬上把你空投到洛杉磯,如果你不喜歡那裡,那蒙古或新疆如何?還是到伊拉克?」 「中民!」潘母勸自己的丈夫。「別那麼激動!」 「她存心要氣死我的!」 「生氣解決不了問題。」 「你是怎麼生的!」潘中民把氣出在老婆的頭上,「你不是最重視胎教的嗎?懷她的時候不是一直在聽古典音樂,看芭蕾的嗎?為什麼會生出一個如此這般的怪胎!」 「喂!你別把氣出到我的頭上!」 「爸、媽。」潘憶敏鎮定的先深呼吸。「請你們不要為我這個怪胎吵架,我要嫁的人絕不是你們現在想像中的那些貨色。」 「那你就給我說清楚!」 「他叫沈烈,是一家公司的主管,相貌堂堂,老實可靠。」她胡謅,事實上她對沈烈的瞭解也沒有那麼深,但是挑好的講就不會有錯。「家庭簡單,也到了『適婚』的年紀,是一個很好的對象。」 「一個這麼好的對象為什麼要向你求婚?」 「爸!你這麼說太侮辱你的女兒了,難道我沒有一點長處嗎?」她得理不饒人,「我們的親戚、朋友,哪一個人不是都誇我人見人愛!」 「人家是客套話!」潘中民硬生生的說,他知道女兒人見人愛,但現在可不是錦上添花的時候,「你還都當真啊?」 潘母也站起身出來打圓場:「你們父女倆好好的說,心平氣和的說,比誰大聲沒有用!」 潘憶敏氣衝衝的又坐下。 潘中民也冷靜了一些,「你這個鬼精靈,我實在猜不出你說的真的還是假的,現在只有一條解決之道。」 「我可以請他來家裡。」 「你不要找你們學校話劇社的來冒充!」 「我沒這麼不好!」她剛硬的說。 「那麼真有這個人?」潘母問。 「當然有!」 「為什麼從來沒有聽你提起過?」 「怕挨駡啊!」 「那你現在突然說要結婚就不怕挨駡?」潘中民的火氣又來了,「你幾歲啊?!你別告訴我你是奉了——」他自己愈說愈怕。「不會!你不敢!你沒有這個膽子,你決不會——」「爸!」 「中民!」 「告訴我你沒有!」 「我連手都沒有給男生碰過!」潘憶敏跳起來,「我才不會這麼輕率、這麼隨便,爸!你太差了!居然這麼的暗示我!」 「那你結婚幹嗎?」 「誰叫你們要逼我去洛杉磯!」 「為了你好!」 「那我寧可結婚!」 潘中民咬牙切齒的模樣,如果她非要結婚,如果真的有這麼一個男人,他倒要看看,如果這傢伙制得了憶敏,如果這傢伙好到可以做他的女婿,那麼結婚也未嘗不可,婚姻可以改變一個女人。 「潘憶敏!你把那傢伙給我『請』來。」 「爸!真的要這樣嗎?」這下潘憶敏遲疑了,她才叫沈烈時瘋子、神經病!居然會提到結婚,現在卻輪到她自己要去求他來。 「如果你怕你的謊言被拆穿就不用找那傢伙來。」 「我說的全是千真萬確。」 「那就讓這個『神秘人物』現身。」 「好!」潘憶敏一咬牙。「到時候我真的嫁了,你們可別後悔、捨不得,我知道你們是嘴硬心軟,你們決不會捨得我這麼早就嫁!」 「少說這些廢話,帶他來!」潘中民命令。 潘憶敏這會笑不出來了,什麼叫搬磚頭砸自己的腳她現在體會到了,這下她也只能硬著頭皮去向沈烈開口,這件事會變成這樣,有一半是他的責任,如果他不提到結婚,她也不會說得這麼順口,他要負一半責任,如果她要下地獄,他也無法全身而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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