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林曉筠 > 傲君馭心 >


  “祝小笛!”她一副行不改名、坐不改姓的氣魄報出自己的名字。在他不一副“耀武揚威”的樣子時,她就會做她該做的,說她該說的。

  “你知道我指的是什麼事!”他從來沒有對一個女孩如此的生氣,他一向都用客氣的態度去面對女性,他不討厭她們,他也不愛她們。“之前你沒有出事是因為你幸運,但是不保證以後會沒事。”

  “我有駕照,請你客氣一點!”氣不過的祝小笛,突然走到了杜凱傑的面前,雖然自己矮他一大截,可是“人小志氣高”,她毫不畏懼的用手指“點”著他的胸膛,一副根本不怕他的表情。“你不要仗著你高頭大馬就欺負人。”

  杜凱傑從來沒有被任何女性這麼對待過,出於一種本能的,他伸手抓住了她指著他胸膛的那只手,但沒有特別用力。

  “你……”她仰著頭看他,有些嬌嗔,她或許有些不講理,但她的女人味是絕對的火力十足。

  “你先起的頭……”他低低一句,怒氣在一刹那間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他甚至忘了之前是為什麼事而與她對峙。

  “我起了什麼頭?”她問他。

  一向頭腦清楚,人腦強過電腦的杜凱傑,這會居然有些抓不到重點。

  “放開我的手。”她命令他。

  “反正你有錯!”他的理智回來了。

  “不過是開車兇猛了一些!”她抗議。

  “這就夠恐怖、糟糕了!”他終於想起是為什麼了。“你有可能傷到自己或是別人!”

  “我從不酒後開車,所以——”

  “你還敢提喝酒?!”他一呆。

  “我是說我開車雖然快,但是安全性……”

  “你必須改!”

  “憑什麼?!”

  “憑——”連杜凱傑自己都沒有答案。

  祝小笛見他還不鬆手,於是想用另一隻手去扳開他的鉗制,但是他的大手又有力又堅實,她似乎無法動他一分。“姓杜的,你到底要怎麼樣嘛!”

  “是杜凱傑,不是姓杜的!”他忽然鬆開了手,然後把手放進自己的西裝褲囗袋裡,深怕他的手又再莫名其妙的蠢動。“總之你好自為之!”

  “多事!”她潑辣回他。

  “下要再讓我逮到你用這種方式開車、停車。”

  “我這個人不怕威脅。”

  “那麼我們走著瞧!”他轉身走離。

  “我才不會那麼『衰』。”她低語。

  “你也不會每次都走運,遲早……你會再犯到我的手裡!”他沒回頭,但是仍不示弱的回應她的話。

  “你慢慢等吧!”她對著他的背影做鬼臉。

  每一行業都有他們所謂的天王、天后,而在模特兒界裡,不到三十歲的陶哲則是男模特兒裡的天王。

  大祝小晴一歲的陶哲是個“漂亮”的男人,除了衣架子般的身材、體型,他還有藝術家的氣息,加上披在肩膀上的直發,使得他多了一種不太屬於男人的溫柔,卻少了一些男人該有的粗獷,在很多男同志的心目中,陶哲也是他們的夢中情人。

  不過陶哲是個絕對正常的男人,他愛女人,對男人沒有興趣,而在這麼多他認識的女性裡面,他最欣賞的人是祝小晴,欣賞她的俐落、果決,雖然祝小晴不是那最美、最豔的女人,可是她有格調、有氣質。

  除了國內的時裝秀,陶哲也會到國外走秀,而每當他從國外回來時,總會給祝小晴帶些小東西回來,有時是絲巾、有時是一副耳環、有時是一條脫俗的白金鋉子,當她迷上各式各樣的蠟燭時,只要他看到與眾不同的,通常也會買回來給她,反正禮輕情意重,他一直把祝小晴放在心上。

  可是他知道祝小晴對他似乎沒有同樣的好感,她對他始終是不冷不熱,不拒絕他,可是也表明了只止于朋友,她會收他送的禮物,但是沒有多久她也會回他一樣差不多等值的禮物,不肯有一點讓人遐想的空間。

  所以當他這回帶了一個LV的皮包到她的工作室時,祝小晴非但沒有眼睛一亮,反而顯得有些無奈。

  “你不愛LV的皮包?”

  “太名貴了。”

  “也還好啦!”

  “那我要回你什麼東西?”

  “你什麼都不要再回送我!”

  祝小晴搖搖頭,一副不可能的樣子。“不然一雙BALLY的皮鞋?還是GUCCI的男用公事包?反正我是不會白收你的皮包,陶哲,你又不是今天才認識我的。”

  “一定要分得這麼清楚?”

  “非分這麼清楚不可。”

  陶哲一臉喪氣。“你這意思似乎是在暗示我沒有一點希望?”

  “做朋友沒問題。”她微笑。

  “男女朋友呢?”

  “不好吧!”

  “哪裡不好?”

  “陶哲,我剛剛才說你又不是今天才認識我的,我一直把你當朋友,因為你是一個出色的模特兒,而我是一個服裝設計師,我們有合作的關係,必須常碰頭,所以如果把關係搞糟了……”她沒把話說完,她相信他知道她的意思。

  “原來你是在應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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