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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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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在她有了心理準備,她一定會緊緊把持住理智,好好的練習如何面對他,絕對不會像今天晚上這樣又蠢又糗。 坐在地上,她不斷的敲打自己的腦袋。 “小茉?”一記清脆的嗓音喚回了連翠茉。 她一臉心虛,看向身後坐著輪椅的女子,“斯華,你還沒睡啊。” “你怎麼了,為什麼坐在玄關的地板上?天啊,你的臉好紅,是不是生病了?”方斯華詫異的問。 她沒病,她只是全身著火。 她趕緊伸出雙手揚了揚,“沒事啦,我剛剛一路跑步回來,有點喘,只是坐著休息一下。雷德呢,出去了?”她把話題從自己身上移開。 跑步?穿那種淑女鞋?方斯華瞟了牆上的時鐘一眼。原來她腳程這麼快,從工作的餐廳跑回家竟然不到十五分鐘? 不是沒想過要嘲笑這蹩腳的謊言,可是善良的方斯華硬是忍住了。 “有個朋友來找他,出去了。” 方斯華和沛雷德是一對令人羡慕的愛侶,他們在巴黎遇上彼此,儘管方斯華因為一場意外失去了行動能力,沛雷德依然真心守護,他們是連翠茉在巴黎最要好的朋友,也是她現在在臺灣的精神依靠。 他們都知道她心裡有個人,卻一直沒有機會見到,也很好奇到底是怎樣的男人,會讓連翠茉掛念至今。 “別等他了,男人一遇上老朋友,是不會那麼早回來的。” “我沒有等他,手邊翻譯的工作剛告一段落,腦袋裡都還是那些專有名詞,根本睡不著。” “那我們來喝點東西好了。” “好啊,反正雷德不在,我們一起偷喝他的紅酒好不好?”方斯華狡滑的問。 “當然好,等雷德回來看到了,一定會氣死。走,我去拿杯子,再弄點小菜,你先去客廳等我。”連翠茉俐落的站起身,打起精神奔向廚房。 連翠茉做了簡單的下酒菜,打開紅酒斟了兩杯,今天家裡沒大人,她們兩個小女人決定要犯上作亂,反正她們就是以激怒沛雷德為樂。 三杯紅酒下肚,心思敏捷的方斯華索性攤開來問,“你今天看起來有心事。” 自知隱瞞無效,連翠茉乾脆坦白從寬。“唉,斯華,你好恐怖,不管我有什麼秘密,總是瞞不過你的眼睛。” “誰叫你天生不擅長說謊。怎麼,又是因為你的克雅哥哥?”她習慣用好友孩提時的記憶來稱呼那個男人。 雙肩一垮,“他今天突然來店裡找我。” 在巴黎的時候,他們也常常這樣聚著小酌,對連翠茉來說,方斯華跟沛雷德就像是她的兄長姐妹,她可以盡情的對他們吐露心裡的想法,包括她對梁克雅的思念。 “做什麼?” 她落寞的搖搖頭,“我不知道他到底想要做什麼,事實上,他已經連續來了一個多禮拜,天天用神秘客人的身份寫紙條、送禮物給我。” “唔,寫紙條?這新鮮,都寫些什麼?我愛你、我想你……喂,你說,他該不會是想追求你吧?”吸了一口紅酒,方斯華玩味的道。 連翠茉聲音陡然拔尖,“追求?怎麼可能——”她全盤否定,心裡卻又有一個小小的聲音希望答案是肯定的。 “為什麼不可能?,總之你給我仔細靡遺的交代清楚。” “我根本不知道送紙條的人是他,以為只是個陌生客人,所以當他向經理說想要當面跟我說幾句話時就拒絕了。” “說快一點,後來呢?”她覺得很有趣。 “今天,他明明稍早之前已經來過,也在店裡用過餐了,我下班前,他又突然出現,莫名其妙的點了菜單沒有的東西,我隨便做了碗湯給他,以為他喝完就會走了,誰知道他竟然在外面等我下班,說要送我回家。” “也許他真的很想念你。” “才不是,他今天寫的紙條是問我他的手帕收哪裡去了!”連翠茉沒好氣的說。忽地,她想起來,剛剛要寫給他的收納明細還在她的包包裡。 “好,反正那都不重要,你們接吻了吧?”方斯華揶揄。 連翠茉當場嚇了一大跳,心虛的嗆到,惹來一陣狂咳,“咳咳……斯華,你在胡說什麼?”兩隻耳朵跟著燒紅。 “你被種草莓了還不知道嗎?”伸出手指,方斯華輕輕點了下她的脖子。 “啥?他怎麼可以這樣,我要殺了他,臭梁克雅!” 惱羞成怒的連翠茉像被踩了尾巴的貓,慌張的在原地叫囂,那模樣看在方斯華眼裡實在又蠢又可愛。 她奔進浴室,對著鏡子照了又照,卻一直找不到草莓的蹤跡,直到一串銀鈴般的笑聲從客廳傳來,才恍然大悟自己被騙。 “斯華,你怎麼可以這樣啦!”她又羞又惱的直跺腳。 “我不過是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哪曉得你自己沒心眼,秘密也藏不住。” “你……”算了,她從來就不是斯華的對手。 “小茉,我不懂,你為什麼不讓他知道你們曾經認識的事情?” “已經太久了,他根本忘得一乾二淨,而且我已經長大,不再是那個茉茉了,我不需要他想起以前的我,只希望他認識現在的我。” “以前的連翠茉是你,現在的連翠茉也還是你啊!” “我當然知道,我只是……” “只是很矛盾,想愛又不敢愛,想走又走不開。”方斯華一針見血的說,“小茉,為什麼要在愛情裡感到猶豫跟自卑?我不懂,你喜歡他,就去努力爭取他,為什麼只要六個月的回憶?人不可能只靠回憶活下去。” “我以為我只會在這裡停留半年,我以為我會心滿意足的回巴黎,我也以為我不會那麼貪心的……” “呵呵,為什麼要譴責自己貪心呢?這是很正常的心情啊!我愛上雷德的時候,甚至瘋狂的想要霸佔他的每分每秒,貪心不正是愛情的表現嗎?當我發生意外失去行動能力的時候,也想過我配不上雷德,但那又怎樣,我根本沒辦法忘了他。不管怎麼樣,梁克雅會來找你,證明他心裡還是有你的。” “……他只是還不習慣突然一個人。” 他來,怕是因為找不到衣物鞋襪罷了,根本無關心裡有沒有她。 “如果不在乎,根本就不會有習不習慣的問題。” 這句話像道雷劈進她的腦袋,霎時,她眸清似水,“所以說……他是在乎我的,即便只是一丁點?” 方斯華露出微笑,“你說呢?何不自己去找尋答案?” 自己找尋答案?問題是,她有面對答案的勇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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