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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但現在她有了心理準備,她一定會緊緊把持住理智,好好的練習如何面對他,絕對不會像今天晚上這樣又蠢又糗。

  坐在地上,她不斷的敲打自己的腦袋。

  “小茉?”一記清脆的嗓音喚回了連翠茉。

  她一臉心虛,看向身後坐著輪椅的女子,“斯華,你還沒睡啊。”

  “你怎麼了,為什麼坐在玄關的地板上?天啊,你的臉好紅,是不是生病了?”方斯華詫異的問。

  她沒病,她只是全身著火。

  她趕緊伸出雙手揚了揚,“沒事啦,我剛剛一路跑步回來,有點喘,只是坐著休息一下。雷德呢,出去了?”她把話題從自己身上移開。

  跑步?穿那種淑女鞋?方斯華瞟了牆上的時鐘一眼。原來她腳程這麼快,從工作的餐廳跑回家竟然不到十五分鐘?

  不是沒想過要嘲笑這蹩腳的謊言,可是善良的方斯華硬是忍住了。

  “有個朋友來找他,出去了。”

  方斯華和沛雷德是一對令人羡慕的愛侶,他們在巴黎遇上彼此,儘管方斯華因為一場意外失去了行動能力,沛雷德依然真心守護,他們是連翠茉在巴黎最要好的朋友,也是她現在在臺灣的精神依靠。

  他們都知道她心裡有個人,卻一直沒有機會見到,也很好奇到底是怎樣的男人,會讓連翠茉掛念至今。

  “別等他了,男人一遇上老朋友,是不會那麼早回來的。”

  “我沒有等他,手邊翻譯的工作剛告一段落,腦袋裡都還是那些專有名詞,根本睡不著。”

  “那我們來喝點東西好了。”

  “好啊,反正雷德不在,我們一起偷喝他的紅酒好不好?”方斯華狡滑的問。

  “當然好,等雷德回來看到了,一定會氣死。走,我去拿杯子,再弄點小菜,你先去客廳等我。”連翠茉俐落的站起身,打起精神奔向廚房。

  連翠茉做了簡單的下酒菜,打開紅酒斟了兩杯,今天家裡沒大人,她們兩個小女人決定要犯上作亂,反正她們就是以激怒沛雷德為樂。

  三杯紅酒下肚,心思敏捷的方斯華索性攤開來問,“你今天看起來有心事。”

  自知隱瞞無效,連翠茉乾脆坦白從寬。“唉,斯華,你好恐怖,不管我有什麼秘密,總是瞞不過你的眼睛。”

  “誰叫你天生不擅長說謊。怎麼,又是因為你的克雅哥哥?”她習慣用好友孩提時的記憶來稱呼那個男人。

  雙肩一垮,“他今天突然來店裡找我。”

  在巴黎的時候,他們也常常這樣聚著小酌,對連翠茉來說,方斯華跟沛雷德就像是她的兄長姐妹,她可以盡情的對他們吐露心裡的想法,包括她對梁克雅的思念。

  “做什麼?”

  她落寞的搖搖頭,“我不知道他到底想要做什麼,事實上,他已經連續來了一個多禮拜,天天用神秘客人的身份寫紙條、送禮物給我。”

  “唔,寫紙條?這新鮮,都寫些什麼?我愛你、我想你……喂,你說,他該不會是想追求你吧?”吸了一口紅酒,方斯華玩味的道。

  連翠茉聲音陡然拔尖,“追求?怎麼可能——”她全盤否定,心裡卻又有一個小小的聲音希望答案是肯定的。

  “為什麼不可能?,總之你給我仔細靡遺的交代清楚。”

  “我根本不知道送紙條的人是他,以為只是個陌生客人,所以當他向經理說想要當面跟我說幾句話時就拒絕了。”

  “說快一點,後來呢?”她覺得很有趣。

  “今天,他明明稍早之前已經來過,也在店裡用過餐了,我下班前,他又突然出現,莫名其妙的點了菜單沒有的東西,我隨便做了碗湯給他,以為他喝完就會走了,誰知道他竟然在外面等我下班,說要送我回家。”

  “也許他真的很想念你。”

  “才不是,他今天寫的紙條是問我他的手帕收哪裡去了!”連翠茉沒好氣的說。忽地,她想起來,剛剛要寫給他的收納明細還在她的包包裡。

  “好,反正那都不重要,你們接吻了吧?”方斯華揶揄。

  連翠茉當場嚇了一大跳,心虛的嗆到,惹來一陣狂咳,“咳咳……斯華,你在胡說什麼?”兩隻耳朵跟著燒紅。

  “你被種草莓了還不知道嗎?”伸出手指,方斯華輕輕點了下她的脖子。

  “啥?他怎麼可以這樣,我要殺了他,臭梁克雅!”

  惱羞成怒的連翠茉像被踩了尾巴的貓,慌張的在原地叫囂,那模樣看在方斯華眼裡實在又蠢又可愛。

  她奔進浴室,對著鏡子照了又照,卻一直找不到草莓的蹤跡,直到一串銀鈴般的笑聲從客廳傳來,才恍然大悟自己被騙。

  “斯華,你怎麼可以這樣啦!”她又羞又惱的直跺腳。

  “我不過是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哪曉得你自己沒心眼,秘密也藏不住。”

  “你……”算了,她從來就不是斯華的對手。

  “小茉,我不懂,你為什麼不讓他知道你們曾經認識的事情?”

  “已經太久了,他根本忘得一乾二淨,而且我已經長大,不再是那個茉茉了,我不需要他想起以前的我,只希望他認識現在的我。”

  “以前的連翠茉是你,現在的連翠茉也還是你啊!”

  “我當然知道,我只是……”

  “只是很矛盾,想愛又不敢愛,想走又走不開。”方斯華一針見血的說,“小茉,為什麼要在愛情裡感到猶豫跟自卑?我不懂,你喜歡他,就去努力爭取他,為什麼只要六個月的回憶?人不可能只靠回憶活下去。”

  “我以為我只會在這裡停留半年,我以為我會心滿意足的回巴黎,我也以為我不會那麼貪心的……”

  “呵呵,為什麼要譴責自己貪心呢?這是很正常的心情啊!我愛上雷德的時候,甚至瘋狂的想要霸佔他的每分每秒,貪心不正是愛情的表現嗎?當我發生意外失去行動能力的時候,也想過我配不上雷德,但那又怎樣,我根本沒辦法忘了他。不管怎麼樣,梁克雅會來找你,證明他心裡還是有你的。”

  “……他只是還不習慣突然一個人。”

  他來,怕是因為找不到衣物鞋襪罷了,根本無關心裡有沒有她。

  “如果不在乎,根本就不會有習不習慣的問題。”

  這句話像道雷劈進她的腦袋,霎時,她眸清似水,“所以說……他是在乎我的,即便只是一丁點?”

  方斯華露出微笑,“你說呢?何不自己去找尋答案?”

  自己找尋答案?問題是,她有面對答案的勇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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