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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挑逗?她哪有,她只是乖乖的求他一下而已啊!

  “這次先饒過你,往後的每天、每天,身為你老公的我要一點一點的嘗你。現在,看電影去!”

  每天、每天……他的宣示,別說商海晴聽得臉都紅了,怕是連她腳指頭也都羞紅了!

  完了,她感覺自己的心正一點一滴受到韓光磊的魅力蠱惑,漸漸沉淪陷落,一句話、一記眼神、一抹親吻,就能輕易的挑起她所有的喜怒哀樂。

  而她想要緊緊把持住的理智,卻早不知道在什麼地方、什麼時候,就給遺失了。

  她感到害怕,理智潰守的後果,會是她可以承擔的嗎?

  她能夠理智的看著眼前這個迷人的男子,走出自己的生命嗎?

  八點多鐘下班回家,韓光磊推開門後,偌大的房子唯一的光源,是玄關那盞豆大的小燈,當下,心情遠比加班還要疲累。

  他摁下牆上的開關,試圖用強大的光源驅趕一屋的黑暗與寧靜,走進廚房喝了一杯水,整個人旋即癱坐在客廳的沙發上,動也不動。

  打從婚假結束,兩人就投身工作,忙碌異常。

  寰星科技最近正在積極進行一樁跨國合作,洽淡的準備工作多得不得了,會議更是從早開到晚,這一個禮拜以來,他幾乎都是六點多鐘起床就趕著出門,披星戴月還在奮戰。

  不遑多讓的,商海晴的婚紗公司也是忙得不可開交。

  他們結婚的消息經過媒體的披露引起外界注意,許多准新人慕名而來,點名要她替他們訂做獨一無二的婚紗。

  面對突然上門的龐大訂單,商海晴一度很苦惱,可是看著期昐幸福的眼光,她又不忍推辭,只好下海撩落去。為此,婚紗公司還多聘請了好幾位職員,以求能順利消化每一張珍貴的幸福訂單。

  本來婚紗公司的營業時間就比較長,再加上這陣子的忙碌,常常過了午夜,商海晴才拖著疲累的身子回家,胡亂的梳洗後,一爬上床就跌入夢鄉了,哪還有什麼機會跟韓光磊說什麼體己話。

  忙碌壓縮了他們的相處時間,雖然共枕一張床,可卻覺得好遙遠。

  他無聊的看了下電視節目,雖然B咖們很努力搞笑,但是他卻笑不出來,索性摸進房洗個澡,乖乖滾到書房去工作,才不會覺得自己好像是棄夫。

  當穿著睡衣的他又消化了一部份的工作後,他停下敲打計算機的手,看了看時間。十點多了,不知道今天晚上商海晴是不是又要留在辦公室畫設計圖。

  拿出手機,正要撥打她的號碼,他突然頓住了動作。

  這是在做什麼?查勤?下一秒,他像是扔掉燙手山芋似的鬆開自己的手,天人交戰的看著手機在面前召喚自己薄弱的意志。

  不!他才不是想要查勤,只是出於一份關心,合約上那條不干涉對方的生活、交友、工作的內容,他沒忘,他只是好想趁著她還清醒的時候,聽聽她的聲音。

  一句、兩句也沒關係,總好過只能在早上起床時,聽她用含糊不清幾近半昏迷狀態的聲音,對自己說再見。

  捍衛了自己的立場後,他抹開放鬆的笑容,勇敢的撥出電話——

  “海晴,是我,你還在忙嗎?”

  “我下班了,正要從婚紗公司離開,有什麼事嗎?”她的背景聲音有點嘈雜。

  “沒什麼事啦,那你小心開車,等你回來再聊。”聽到她已經下班,韓光磊開心得想要大吼大叫,這些天的孤單陰霾,總算是守得雲開見月明啊!

  “可是我可能不會太早回到家欵,你要不要先告訴我什麼事情?”

  一桶冰水從頭頂淋下,瞬間澆熄了韓光磊的興奮。

  “這麼晚了你還要去哪裡——”他口氣整個冷冽如冰。

  “子娟要搬家,我開車幫她載點東西過去,你怎麼了,怎麼口氣突然變了?”

  她的詢問及時驚醒了他,意識到自己出現過度強烈的情緒,他隨口搪塞,“沒有,我也還在公司加班,好了,不說了,我要收拾東西回家睡覺了,明天一早還有會議,你自己開車小心。”

  “嗯,先跟你說聲晚安。”

  “晚安。”掛上電話,韓光磊的臉黑得幾乎跟窗外的夜色融為一體。

  他不想表現出幼稚的佔有,可是,心裡總有一道聲音不斷的質疑——

  為什麼海晴寧可去幫忙朋友,卻不肯早點回家?

  我們已經好多天沒能坐下說句話、喝杯茶了,難道,我在她心目中完全比不上她的朋友重要嗎?

  可下一秒,又有另一道聲音在反駁——

  韓光磊,你現在的行徑根本就是在打自己嘴巴,當初說好不干涉彼此生活的,為什麼現在又要因為她去幫忙朋友而不高興?你有什麼權利呢?

  闔上筆記型計算機,他兀自跟自己生悶氣,下一秒,他拉開抽屜,拿出他們的契約——

  婚姻契約書

  立契約人韓光磊〔以下簡稱甲方〕、商海晴〔以下簡稱乙方〕,因契約婚姻合作事宜,雙方同意以下條例:

  甲乙雙方自簽約日起,迄結婚日前,有屐行約會之義務。

  雙方結婚合作期限以一個月為期,夫妻關係自典禮當天往後順延一個月為止。除非雙方同意,否則不得擅自延長期限。

  婚後雙方有同居之義務,但不得干涉彼此交友狀況與生活,或干擾對方工作。

  約定期間,雙方有配合出席彼此家庭活動之義務,並扮演甜蜜夫妻角色,以維護家庭和諧。

  於合約期間,雙方視同合作夥伴,嚴禁單向愛上對方,違者,需支付對方新臺幣一千萬元整。

  不得對第三者洩漏合約內容……

  他發現自己完全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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