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家裡急需用錢,她才不會去當八卦雜誌的兼職狗仔,怎知她不過是盡責的拍些「好」照片,以便多領一點獎金,報導的內容又不是她寫的,與事實是否相符根本與她無關。「苦主」竟找上門來揚言要告她,還索償巨額名譽受損費,經過她誠心相求,高高在上的大少爺總算網開一面,還大方的願意提供工作機會,讓她感動得差點痛哭流涕,沒想到她簽下的卻是賣身契,從此成了他的個人女傭……
與他「同居」後,她才知道自己有成為臺灣阿信的潛力,當女傭只是好聽,實際上是伺候「少年失智症」患者,他老兄連看電視都要她在一旁當人肉遙控器負責轉檯,沒有教她服侍他沐浴更衣,竟說得像施捨她多大的恩惠,可惡的是還以家中房間不足為由,要她睡陽臺的帳篷!為了籌妹妹的醫藥費,她只好咬牙當他的保母兼跟班,但契約總會到期,她又莫名的捨不得離開這個磨人精…… |
| 作者:林騰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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