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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


  「當律師不好嗎?」她反問。

  「這不是當律師好不好的問題,當律師就得考執照,考執照就得先念相關科系,所以我的大學科系選擇權便奉送給他了;大學畢業之後,我考完律師執照交了差,不願意繼續深造。於是他又丟下一句:他和美國的友人計畫在紐約開一間事務所,所以他不是要求我在臺灣當律師,而是去美國。為了那個該死的承諾,我不得不再去美國念法學院,考那撈什子的Bar exam,又拿了一張美國律師執照!這下子連研究所也聽他的了。等我兩國的執照都考上手,也找到一家律師事務所讓我掛人頭,結果呢?這老頭子又說他打消主意,不在美國投資了,所以我必須回臺灣替他工作。什麼『如何過我的人生都不關他的事』,從答應這個不平等條約開始,我的人生就整個送到他手上捏圓捏扁了。」

  梁千絮對老人家露齒一笑。

  安然就是知道兒子言出必踐的性格,才敢這樣豪賭。這該說是安可仰騎士風範,或是老人家教兒有方呢?

  「安老先生,您這款條約的邊際效益很高呀!」

  「好說,好說。」安然努力維持撲克臉,得意的神色根本掩不住。「不過這小子鑽法律漏洞,竟然給我當一名『人頭律師』,其他時候都在幹他自己的冒險事業。」

  「您應該感激我起碼還願意當個『人頭律師』。」安可仰冷笑一聲。

  「所以你今天進來就是為了告訴我,經過這許多年,你決定做個背棄承諾的小人了?」安然臉容一肅。

  「非也非也。」安可仰又笑了,這回笑得極端邪惡。「我翻身的日子終於到了,記得你在我哥大法學院畢業的那一年怎麼說嗎?」

  安然真的想不起來了。

  安可仰非常樂意提醒他。「你說:『兒啊,等你成家立業之後,我就可以不再管你了,在此之前,你還是得聽我的。』」

  「那又如何?你小孩是生了,可現在女兒不歸你;婚是結了,香雲早就跟你分手。你哪一點符合翻案要件?」

  安可仰微微一笑,挽起身旁女人的手。

  「因為我已經有認真交往的對象,不是炮友,而是交來成家的那種對象。如果結婚代表刑滿出獄,現在就是保釋期,我要求重審條約,還我自由。」

  梁千絮呆住。

  他……他……他在講的人是她嗎?

  可是他們從來沒有……他之前沒說過……他們並不是……他……她已經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了。

  「你是認真的?」安然狐疑地盯著兩人。

  「真的。」安可仰平靜地望著父親。

  安然深思的神情與兒子像極了。雖然他對梁千絮的認識還不深,尚未明白她吸引兒子的特點何在,但她確實和以前那些扭扭擺擺的豔娃大相徑庭。或許,兒子終究找到了他想找的東西。

  「諒你也不敢拿這種事騙我。保釋期打算定多長?」安然終於問。

  「這種事哪說得了准?說不定交往個兩年,她就把我甩了。」他聳聳寬肩。

  「兩年?」安然擰起濃眉。「不行,太長了,最多一年!你也不想想自己已經三十三歲。」

  慢著,他們現在在討論什麼來著?

  「我……」梁千絮回過神來。

  「卓別林到了七十歲照樣生小孩,伍迪艾倫直到六十幾歲才娶現任的艾倫太太。」安可仰反駁。

  「但是……」她還想插話。

  「卓別林和伍迪艾倫不是我兒子,他們高興幾歲結婚都不幹我的事。」安然斷然說。「一年,這是我的底限。」

  「其實……」她舉起手。

  「一年?」安可仰搔搔下巴。「好吧!暫定一年,不過我不敢打包票,只能盡力而為!」

  砰!一聲椅背往後撞到壁板的巨響。

  兩個男人頓住,齊齊望向她。

  「請你們不要把我當成隱形人一樣的討論好嗎?」她站起來莊重地宣佈。

  半晌,安然選擇退出戰場。

  「接下來是你們小兩口自己的事,總之我已經把底限晾出來,你們好自為之。」他傲岸地離開會客室。

  「這簡直是未審先判!」梁千絮無法置信地目送他出門。

  「親愛的……」他安撫道。

  「不要用那種肉麻的昵稱來叫我。」她舉起一隻食指警告。

  「姑娘……」

  「叫姑娘也沒用。」她效法他的父親大人,往出口邁去。

  接待小姐的「謝謝光臨」被她隔絕在事務所內。

  安可仰立刻邁開長腿追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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