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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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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她的聲音幽幽響起。「或許我們先分開一陣子,冷卻一下也好。」 「什麼!」汪迎先突然覺得她仿佛飄在一個自己抓摸不到的地方。 元清綺的眼轉回他身上,輕輕地提醒,「你還有個未婚妻呢。」 不管誰先來誰後到,在世俗的眼中,那個未婚妻終究比她更名正言順。 汪迎先一僵,「當初是出於對生意有利的決定,我才會答應這樁婚事。遲早我會把它解決掉,你必須給我一點時間。」 「所以在你完全解決之前,我們……就先這樣吧。」 「怎麼樣?」他灼灼地盯住她。 元清綺深呼吸一下,氣在胸口噎住,痛得她眼淚都掉下來。 「你愛我嗎?」 「他媽的我不愛你愛誰?」他粗魯地回答。 「如果你愛我……」她沾淚的長睫有如鑲了細鑽,美麗得不可思議。「你不會要求我如此委屈自己。」 她終於明白,為什麼攤牌的那一日她沒有主動開口告訴父親,他們之間是兩情相悅,不是他的一意孤行。 因為她做不到。 她是如此地在意! 她在意他一開始用那樣的手段強奪了她的身體。她在意自己竟然曾那樣屈辱地屈服了。 如果她沒愛上他,一切只限於利益交換,她或許還不會那麼介意;就是因為他們相愛了,那讓一切開始的理由突然之間顯得如此不堪。 若汪迎先沒愛上她的話,在他眼中,她是不是就和那些用錢即可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女人沒有任何不同? 若他們沒有相愛的話,他還會在每一次做愛時體貼她的感受嗎?抑或只是粗魯地發洩完便轉身而去? 那讓她變成什麼?一個妓女而已。 相愛不是問題的解決,而是問題的開始。 強烈的屈辱感讓她無法站在父母親眼前,大聲地說:「媽,爸,我愛他,他也愛我,一切都是我心甘情願的。」 因為,她並不心甘情願!她被剝奪了心甘情願的權利! 她悽楚地看著他,不知道他是否能明白她的心情。 汪迎先的心,不斷往下沉,往下沉。從她的眼神裡,他知道他最擔心的事終於發生了。 他終於要失去她了! 不是因為她父母,不是因為記者或任何原因,是因為他!他的所作所為,讓他終於失去了她。 他閉了閉眼,慢慢坐在一張長椅上。 兩個人各據著房間的一端,體內都還留著對方的溫度,卻又無法克制地發冷。 「我不曉得該怎麼辦……」元清綺空茫地說。這個心結不解,她永遠無法自在坦然地面對他。「我們兩個人都需要時間。你專心去忙你的事業,還有你的……你的婚約。而我到新的環境,也需要一點時間適應,等我們兩個人都穩定下來之後,再來談我們之間的事,好嗎?」 汪迎先慢慢往後靠進椅背,夜色完全掩去了他的五官。 長長的靜默,讓兩人的呼吸心跳幾乎清晰可聞。 「我不分手。」 半晌,汪迎先冷漠的嗓音,在室內一圈圈的回蕩開來。 「你要搬去新竹或搬去哪裡都好,我讓你去;你暫時不想見面,我也可以不見,不過,我不分手。有一天,我會去找你。」 即使悽楚之中,她仍然含著淚溫柔地看著他。 他驀然狠厲起來,「你最好不要讓我發現你另外交男朋友了,尤其是那個叫什麼黃兆雲的傢伙,不然就別怪我拆了他的骨頭。」 唉,這人啊!一有不順就愛脅迫人的性子大概一百年也改不掉了吧! 「嗯。我答應你。」她溫柔的應允。 他猛然走過來,緊緊摟住她,火熱地再愛她一次。 於是,沒有爭吵,沒有賭氣,沒有咬牙切齒的怒吼。在心意互許的下一次相聚裡,他們決定分離。 第九章 於是,他們就這樣分手了。 或者,依他的意思應該叫「中場暫停」。 房子賣掉之後,元家清完所有的貸款,尾數還拿回十幾萬!這算不幸中的大幸了,他們本來以為一毛錢都不會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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