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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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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終結 咦?「壞男人啟示錄」不是應該在汪迎鎧那一本就結束了嗎?這本《奇貨可居》又是怎麼冒出來的? 其實,會冒出這本終結之章,有兩個很主要的原因。 第一,我想寫一本書,真正的在內容上終結這個系列。 所謂的「終結這個系列」,並不是指安排所有人物出來跑龍套之類的,而是在整體的主題性上做一個統合與終結。 所以,壞男人啟示錄第一本,《十分鐘的女主角》,男主角章柏言對女主角的輕忽;第二本,《情在不能醒》,符揚自以為是的佔有,認為這樣就是愛,而且女主角還非接受不可;第三本,《壞心女配角》,成渤的自私與算計;第四本,《如何沒有你?》男主角麥特和女主角漸漸突顯的性格差異;第五本,《書呆與賭徒》,汪迎鎧那先搶再說的土匪心態。 這些重心,我或多或少,或明或暗,都結合在這本書裡面。 因此,有興趣的讀友們不妨來找找看,您覺得本書的哪個部分呼應了其他幾本。 當然,如果只是把一堆重點堆在一本書裡,它頂多只變成雜燴而已,失去了它自己之所以成書的重心。於是這來到了我想寫《奇貨可居》的第二個、也是和第一點同樣重要的理由—— 我想寫一個很純粹的言情的故事。 淩某人自己有反省哦!我總覺得我的所有創作裡,總會有一些元素在裡面而讓它稍微偏離了言情的「正道」。 畢竟,言情者,顧名思義就是要以愛情為主嘛!人家老是在裡面加些人性黑暗、婚姻現實什麼的,實在是太不「敬業」了啦! 所以,這次淩某人很認真的在想:我一定要寫一個真的很言情、很言情、很言情的小說。 要怎麼達到這個目標呢?首先要從一個很典型很典型的言情梗開始。 我第一通電話,先打給一位平時固定會看小說的朋友,劈頭就問:「我問你哦,如果人家跟你講言情小說,你腦子裡第一個浮現上來的故事大綱是什麼?」 朋友A想也不想就說:「就是那種孤女與金錢的故事啊!」 「孤女與金錢?」淩某人受教的問。 「就是那種女主角因為某種原因需要一大筆錢,或是某種原因欠一大筆錢,這個時候男主角就以著那救世主之姿,捧了一堆錢砸在女主角面前,要女主角從此跟了他的那種故事。」 「是哦?」淩某人眼睛一亮。 好吧!那……那就從孤女與金錢的故事開始好了。如果對言情小說如此博學多聞的死黨如此說,那它應該是個很典型的言情小說才是。從這條路寫下去,還能寫到多岔題?讀友諸君,您說是吧? 淩某人興致勃勃的開始寫了。 寫了。 寫了。 寫到一半…… 不對喔!原先亮著的那盞燈泡被關掉,另外一盞亮起來。 正常的情況,男主角挾著大恩于女主角,不管中間對她多惡劣,最後他大徹大悟,然後女主角含淚笑著擁抱他,兩個人就快樂大結局。 可是淩某人寫小說有個習慣,在推測人物性格合理性時,我會把自己代入,以「假如我是女主角的話,我遇到這種事情會怎麼辦?」、「我身邊的人又會怎麼反應」這樣的方式去模擬。 然後,我就發現,我很難在一個男人端著施恩、要脅的姿態出現時,還能告訴自己「我愛上他了」。 我真的做不到耶!不論他再酷再帥再多金都一樣,好的外貌頂多能讓女孩子覺得,比起滿口黃牙的男人而言不那麼噁心之外,我很難去說服自己,女主角會這樣死心塌地的愛上他。 可能因為淩某人的性格就不是會認定「愛情裡只要有愛情就好了」。當愛情本身只有「愛情」在支撐時,其實激情一旦燒盡就真的什麼都沒了,天長地久那些都只是空談。 能走得下去的愛情,必須是有除了愛情以外的東西一起撐持,例如尊重,自由,互信,諒解等等。如果一段愛情不是基於尊重對方的立場,讓對方保有自由意志的空間,我不知道這樣的愛情要如何持續下去。 所以男主角在中途也發現了這一點。 總的來說,他找到了可能會毀掉這段感情的癥結,並改善了這一點,所以他最後抱得美人歸。 但是陷入愛情並沒有讓他因此變成一個完人——而這一點也是「壞男人啟示錄」裡男主角共通的現實。 愛情並沒有讓他們從此以後就變得完美無缺,他們仍然保留一些只要是人都改不掉的本性,只是他們學會了如何讓這些缺點更圓融,讓它們能與自己的人生和平共處。 他們必須如此。不然淩某人不把女主角配給他們。 這就是《奇貨可居》的來由與創作心情。 壞男人啟示錄,到此,終於終結。 請大家一起翻開書頁,來讀讀這最後一位壞男人的故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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