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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幾個星期的緊迫生活實在也是累了。鄭姊只要專心照顧小柊就好,她除了小柊之外,還得擔心一個大的。

  不過……想到汪迎鎧就是自由自在過他自己的生活,每天中午起床出門上班去,半夜回來她們已經入睡了,幾乎沒有多大交集,吃喝都不在一起,她也沒什麼需要「擔心」的。

  ……好吧,或許心裡還有一點小小的受傷的感覺,當初明明是他對不起她,難道他連一句道歉的話都沒有?

  因為人家已經不再愛你了,再沒有必要花時間博取你的諒解。

  既然如此,他又為什麼要幫忙處理小柊的事呢?

  早點把事情弄完,你們早點回臺灣,他才可以早點解脫。

  琬琬想完,更覺沮喪。

  如果能夠不再見面多好,起碼她記得的,還會是那個溫柔愛笑、愛逗弄她的英俊王子。

  「琬琬?」

  琬琬愕然回過身。

  「班尼!」

  「真的是你。」班尼穿著一身輕便的牛仔褲和襯衫,對她揮一下手。「我以為自己看錯了。我聽說你離開拉斯維加斯兩年多,怎麼突然回來了?是來旅行的嗎?」

  她印象中的班尼是個很有能力,但是老一副懷才不過的怨懟相,眼前的班尼卻是神清氣朗,連氣質都差很多。

  「你看起來過得很好。」她誠心誠意地道。

  班尼聳了個肩,「還不就過日子嗎?來吧,我請你喝杯咖啡。」

  反正現在也不會有個老公出來吃醋作梗了……琬琬黯然點頭。

  「你現在在做什麼?」兩人在百貨公司的中庭咖啡廣場坐下,班尼閒散地問。

  「我在臺灣一家飯店服務,幾個星期前陪一個朋友的小孩來美國動換肝手術,你呢?」

  「老樣子,在米高梅飯店當領班。」班尼隨意地道。

  「你回到米高梅了?」琬琬連忙把咖啡放下來,以免燙傷了手。

  「當初走不到半年就又回去啦,怎麼?」班尼啜了口咖啡問她。

  「其實、其實當初你會被米高梅飯店解職……」琬琬遲疑片刻,不知道該不該說。

  「是因為你那個親親老公幹的好事?」班尼繼續喝他的咖啡。

  「你、你、你知、你知道了?」她口吃。

  「一開始就懷疑過了,後來也猜得八九不離十。依照汪迎鎧的個性,這完全就像他的手筆。」班尼悠哉得好像在說別人的事一樣。

  「那你、你有沒有、你為什麼、你……你……」琬琬吃驚到都結巴了,甚至連自己要說什麼都不知道。

  「反正這份工作一開始也是他弄來的,他要拿走就拿走吧!要是換成我,八成也會這麼做!」班尼道,

  「這份工作也是他弄來的?」

  「怎麼,你不知道?」班尼玩味地道。「那天在春城門口讓他撞見我們兩個一起,我就有預感他大概不會讓我在你身邊待太久了,我只是不知道他要如何下手而已。老闆的個性是絕對不會受他的施壓,把我開除的。所以當米高梅餐飲部的主管突然找上我,我就知道,鐵定跟他有關。因禍得福嘛,沒有什麼不好的,所以我就去了。」

  「搞了半天,原來你利用了我!」

  「哼,你那個丈夫也不是善類,彼此彼此而已。」

  「那你後來又是怎麼得回這份工作的?」

  「我跑去找汪迎鎧,告訴他,我要把我的工作要回來,就這樣。」班尼聳了聳肩。

  「你還真爭氣。」她瞪了瞪圓圓的眸。

  「我有能力,缺的只是一個機會而已,既然他手中握有這樣的機會,我為什麼不用?」班尼冷淡地道。

  事實上,當時的情況是,他跑上門找汪迎鎧,開門見山就是一句:「我要把米高梅的領班職位要回來。」

  「而你覺得我會願意幫你?」汪迎鎧坐在那個豪華大辦公桌後面,把玩著一支鋼筆,慵懶地盯著他。

  「為什麼不?造成你想把我踢走的那個『原因』已經不在了,而且是被你自己趕跑的,我沒有必要為了你的愚蠢而付出代價。」

  當時汪迎鎧看了他很久很久,班尼承認,自己到最後都被看毛了,但是他固執地站在那裡,絲毫不露懼色。他們那種天生的強者,對弱者毫無同情之心,如果自己在他面前露出懼色,一切就結束了。

  而且,坦白講,班尼覺得這男人也滿肉腳的,竟然連琬琬那麼單純的女孩都把握不住,如果琬琬是他的女朋友的話,他絕對不會犯這種錯。

  思及此,班尼更挑釁地瞪回去。

  汪迎鎧突然笑了起來。

  「好吧,沖著你有這份勇氣,我就幫你把米高梅的工作要回來。至於待不待得住,看你自己造化。」

  「放心,我不缺能力,我需要的只是機會,只要你不搞鬼,我在那裡會如魚得水。」他回嘴。

  琬琬聽班尼說完整個經過,陷入沉默。

  「你們兩個當初吵翻了,不會是為了我吧?」班尼突然感興趣地問。

  「只有一小部分啦,你不是主因。」她彆扭地道。

  「哈哈哈——」班尼竟然笑起來。

  「你笑什麼?」琬琬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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