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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范修羅抿薄的嘴唇,嘲鄙的瞳仁,佈滿輕蔑和陰險,讓胡未央竟說不下去,她咬咬嘴唇,用視死如歸的決心說:

  「你給我一個月的時間,一個月後,我一定搬!」

  「一個月?」

  「嗯,一個月。這很公平,你想趕走別人,總得給對方一些時間找到落腳的地方。」

  范修羅沉吟不語。聽胡未央又接著說道:

  「還有,在這段期間內,你不准再玩任何卑鄙的把戲,我答應的事我一定會做到,希望你也表現得像君子。」

  她還是不相信范修羅剛剛說的話,認定一切都是他在搞鬼。范修羅想想,揚揚眉說:

  「我憑什麼相信你?」

  「憑──」胡未央被他問住。她認為理所當然的事,卻被范修羅反駁得失去立場和道理。

  「你別無選擇,不是嗎?」最後她只有如此強詞奪理。

  「當然不是!我可以不選擇。」范修羅露出可惡的得意笑容,讓人恨得牙癢癢。

  「那麼你是不答應了?」胡未央勉強壓住胸口起伏的怒氣。

  「如果到時你仍未搬走,那該怎麼辦?」

  「你不是有很多手段可以對付我嗎?」

  范修羅以問作答,胡未央也反問為答;兩人一來一往,針鋒相對,毫不退讓。

  「就這麼說定,希望你說話算話,遵守約定。」兩人對視一會,最後胡未央慢慢退開。

  范修羅嘴角慢慢泛起一絲狡獪的奸笑。蠢女人,這麼容易就被他騙了!他才不過使了一點小手段,她就乖乖的照他的要求去做!

  「切掉水電」──哈哈!真完美的主意!他剛剛的演技足可以得到一座最佳演技獎。

  為達目的,任何手段都是可以用的。只要不傷害到自己,任何傷害別人的事都可以做──這是惡魔的宗旨,成功的信條。

  哼!遵守約定……那個異想天開的女人,未免太自以為是了!

  答應的事都可以反悔,更可況,他可沒答應她什麼,更沒做任何承諾。

  即使答應了又如何?上天的存在就是要讓人懺悔的,容許人講謊話、背信忘義──

  物競天擇,優勝劣敗。世界是為他這種優秀的人開造的。女人天生就是弱者,這是天開地辟以來,自古不滅的定律。

  女人想跟男人爭?等下個冰河世紀吧!

  那種跋扈、沒有自知之明的女人,他最討厭。范修羅露出獵犬般銳利的眼神,盯著沉睡在夜幕中的「流星別館」──

  他要她匍匐在他面前,親吻他的腳尖,祈求他原諒!

  第七章

  找個工作並不是那麼困難,只是合不合志趣罷了。胡未央攤開手中的報紙,一隻紅筆危危地懸在手上,顯得無精打采意興闌珊。

  她對范修羅那個海口誇得太滿了。搬?她能搬到那裡去?還拍胸脯保證一個月之內一定會搬──

  耶穌基督、如來神佛在上,弟子信徒在這裡深深表示懺悔,她從來沒有像現在這麼後悔懊惱過!

  其實地方隨便找就有,只是錢的問題。堅持文學家的路線太久,沿了一身窮酸氣,厚厚一本存摺攤開來,出的多,入的少,算算不到五位數。

  歎──歎──歎歎歎──唉!

  胡未央往後一躺,重重倒在沙發上。真是──一文錢逼死一名英雄好漢!

  電話很不識趣地響起。沒人理它,它固執地不肯罷休。

  「喂!」胡未央雙手用力一撐坐起來,抓起電話,口氣很不耐煩。

  「胡未央小姐?」

  廢話!胡未央移開話筒,瞪著眼,白那聲筒一眼。心情一不好,天下的人感覺起來都像白癡。

  她用混濁的鼻音哼了一聲,算是回答。

  「胡小姐,這裡是水禾出版社。我們收到了你寄來的作品,請你過來一趟好嗎?」

  「好!是的!我馬上去……」胡未央樂歪了,興奮過度。

  終於遇到一家識才的出版社了!

  似她的才華,想想過去所受到的冷落,實在真是沒道理。她對自己有信心,對自己的才華更有信心。

  「水禾出版社」位在郊區,胡未央花了一點時間才到。

  「胡小姐?請坐!」負責編務的是個個子中等,戴眼鏡,很有學者氣息的中年男性,何常昱。他手上拿著胡未央的手稿,邊說邊看著:

  「胡小姐,你的文筆很不錯,寫得相當好。不過,形而上的味道太重,有點玄,讀者不容易體會到字裡行間的感情。你應該知道,本社出版宗旨在顧及大眾的需求,提供讀者休閒的閱讀情趣,所以一向著重讀者的需求和感覺。建議你改用較平實的手法,加強情節的敘述;尤其是感情方面的描寫,千萬別太抽象,最好能一眼就讓讀者感覺到那種強烈的震動。你的作品太注重抽象的內心剖析,缺乏動人感官的豐富色彩。意境夠,但太過縹遠。換個方式,以你的能力,我想絕對沒問題。」

  「你的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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