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林如是 > 愛錢美女 | 上頁 下頁 |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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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別賣關子了,快說!」 好幾雙視線投去,成為被注意的焦點,黃秀錦有些得意,抿抿下唇,又笑。「那時上作文課,老師要我們寫最喜愛的東西,張明美就寫了她最喜愛的是錢。」 男生哄笑著,女生也附和著笑。黃秀錦見自己的話產生這麼好效果,笑得更響更得意。其實說她存心嘲笑張明美,故意使她難堪,那倒也未必,只不過,這種場合,總有一兩個被說笑的對象,張明美運氣不好,正好成為目標罷了。 「跟林佑福還真是一對。」小范大笑,勾勾周英傑的肩膀。「英傑,這回你這個冷硬派可沒戲唱了,林佑福是我們今天的最佳男主角!」 功課好,運動神經發達,身材高大結實,身高腿長,長得冷峻性格,老似有種優等生的傲慢——所以他們都戲稱周英傑是「冷硬派」的。女生會莫名的崇拜,把他的不和藹與不耐煩解釋作「酷」與「有個性」。 不過,他不是最受歡迎的。「俊美派」的黃大傑才是「女生殺手」。可黃大傑太博愛,沒有酷酷不理人的周英傑來得吊人胃口,所以「性格派男主角」總是歸周英傑莫屬。 「扯上我幹什麼?」周英傑略微諷刺。「有錢的少爺又不是我。」 他身上統共只有坐公車回去的錢,連多餘買果汁什麼的零頭都沒有,哪像林佑福那種沒數字概念的有錢大少爺。 冷眼看林佑福那傻樣,和站在他身旁的張明美臉紅又一副嬌羞似的模樣,他冷哼一聲。 就是錢吧!讓人不痛快。就因為家裡有錢,林佑福那傻樣,許多同學還是對他客氣三分。大量的錢財面前,總讓人感到自己的卑微、無能為力,甚至自慚形穢。林佑福那楞頭,口袋一掏出來全是仟元大鈔,可他身上只有坐公車回去的銅板——拜託!他是不可能對林佑福那楞頭感到自卑或自慚的,就是相當不痛快! 他口氣裡的諷刺引得張明美抬頭飛快掠看一眼,但沒敢細瞧。她覺得像在哪裡看過他,有點印象又非常飄忽模糊。可在這般混亂情況下,她沒能仔細深索思考。 「有些老師就會出那種白癡題目。什麼我最喜愛的東西!根本是給小學生寫的。」黃大傑作態地搖搖頭。「就有那種天才!哪個學校的?」 「××國中。」黃秀錦搶著說。 「××國中?真的?」黃大傑挑挑眉,有點意外似,咧嘴笑起來,拍拍周英傑肩膀說:「還這麼巧,英傑也是那學校畢業的。」轉向周英傑,對他擠擠眉,朝張明美抬抬下巴,口氣揶揄。「英傑,學妹哦!」 又轉向張明美,開玩笑說:「你可要叫英傑一聲學長。」 「別……我……」張明美困窘又尷尬,結結巴巴。目光一不小心,碰觸到周英傑的。他的黑眸冷且沒有笑意,帶著鄙夷及輕視。她楞一下。 「我不認識她。」語氣態度都相當冷淡。 使得張明美十分難堪,甚至下不了臺,垂低著頭,低到塵土裡,再抬不起臉來。 剩下的時間,她都很沉默。偶爾一兩個人,可憐她似,跟她交談一兩句,她試著努力地笑,表示開朗,但臉皮總是很僵,凝固住似。偶爾目光不小心對上周英傑的身影,她都趕緊低下頭避開,對周英傑的模樣,也就印象模糊,只記得那黑眸裡的冷淡、輕視與鄙夷。 她就知道,如果人家知道她愛錢就會被輕視。一般人都不喜歡愛錢、把錢看得重的女孩。 她覺得有點難過,非常羞恥。但她一直希望,有很多很多的錢…… 這一刻,卻羞恥得想哭。 §第二章 愛情帶給人宗教般抽鴉片似的麻醉與快感;錢,則在這之間的落差帶給人許多的安慰。但這社會還處在不能光明正大愛錢與膜拜錢的混沌與矛盾中,要將錢拼命的死抓著,同時又不斷提倡道德的高調,以種種比如快樂、幸福的抽象性打壓金錢的物質性,並且庸俗化錢的可戀與價值。 所以,張明美不敢太露骨地流露出她的高興,拿到錢時,那滿足安慰的感覺。 每個月,她最喜歡發薪水的時候。一早就開始盼望,一直耐心地等到下班,不管多疲累,她馬上就趕到銀行,確定錢進了賬戶,然後把錢領出來。看著一迭的仟元大鈔從提款機吐出來,她總有說不出的歡欣與喜悅,迫不及待又小心翼翼地把錢放進皮包,將皮包緊緊貼壓著身體,然後搭一個多小時的公車回去。 回到租的地方,她小心地把仟元大鈔一張一張正面朝上攤平放在飯桌上,然後支著下巴,張嘴笑著望著擺了半個桌面的仟元鈔票。 她在現在這家公司工作五年多了,薪水從二萬塊一直升到二萬四千塊。職校畢業後,她工作了兩年,然後狠下心去考夜二技,半工半讀,中間換了兩個工作,然後找到這家公司,一直工作到現在。 小貿易公司,從老闆到業務,幾乎都是他們自家人。老闆娘管錢,她當了幾年助理會計,一直很安分,對支配欲強的老闆娘感覺也就沒那麼難相處。 每個月最大的樂趣,就是像這樣一張一張把錢攤開,放在桌子上,不厭其煩地看著。這種時候,她覺得自己真是有錢人!臉上掛著笑,撐著下巴,嘴裡一邊哼著輕快的歌,覺得很滿足。 這樣看著攤開滿桌的錢大概十多分鐘後,她拿起了八張鈔票攏齊了放在一邊。這是要給遠房的表表姑的。 她爸爸多年前已經過世,媽媽身體不好,熬到她夜二技畢業後,無法再做粗重工作,就搬到較偏僻的郊區鄉下去,自己種些青菜、養養雞。房子是那種磚造的,屋頂蓋著瓦片那種。本來是她爸爸遠房關係很遠的一個表了又表的姑姑住在那裡,後來搬到城市跟兒子住,屋子就一直空著,然後租給她們,她媽媽就搬過去。每個月,張明美付給表表姑三仟塊,連帶她自己住的這間一房一廳外加小小廚房、浴室的公寓,她要給表表姑八仟塊。 家裡只有她一個孩子,她原想跟她媽媽住在一塊,但離市區實在有點遠,每天通勤上班會來不及。她們仔細算過了,如果要租個兩房的公寓,起碼要多出一倍的錢,加上她媽媽喜歡那郊區鄉下,表表姑又正好有這間小公寓租給她,這個決定似乎算理想了。 跟著,她又取了一萬塊,平分成兩份。每個月她給她媽媽五仟塊的生活費,剩下的是她自己的。她媽媽總是要她把錢留著自己用,或以備不時之需什麼的。她知道她媽媽有點存款,可也不過幾萬塊,那伍仟塊的生活費,無論如何是不能省的。 她自己的那份,包括水電、電話和伙食及交通費,勉強夠用,不夠時就挪用剩下的錢。剩下那六仟塊,四仟塊還要再存回進銀行,其餘的兩仟算是雜費——偶爾買件衣服、鞋子什麼的,還有生活用品,以及補充生活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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