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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心理問題?」亞歷山大忍不住插嘴問道。

  泰德比個手勢,要他稍安勿躁。「你知道的,你史都華叔叔跟他太太離婚很久了。他們夫妻離婚後,維納斯便一直跟著母親住。幾年前,她母親再婚,生了一個兒子,加上再婚的先生原就有一個女兒,她反倒像個外人似。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個原因,她搬到外頭一個人住,偶爾回去探望她母親和大家。每次她回去,小弟弟都很黏她,她也很疼他。有一次她帶小弟弟出去散步,因為某件事──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史都華並沒有說得很清楚。總之,她忽略了在身旁的弟弟,三歲的小弟弟一個人過馬路,被一輛大卡車撞飛了天,傷勢很嚴重,差點搶救不回來──她母親趕到醫院,以為孩子沒救了,傷心過度,情緒一時失控,對維納斯說了重話。維納斯認定是她害死了弟弟,相當自責,加上她母親的不諒解,恍恍惚惚地被車子撞倒在路邊,幸好傷勢並不嚴重,卻昏迷了兩天,等她醒過來後,居然什麼都不記得了。她把相關的一切全都忘記,包括弟弟的車禍,甚至她的母親她也忘記,變得不認識。只記得你史都華叔叔。每當她試著去回想,或者碰見和事件相關的事物,便會引起劇烈的頭痛。你史都華叔叔伯她再受傷害,也希望她就此忘了這一切傷心的事,所以才說服她到這裡來。」

  「原來如此。」亞歷山大屏住氣,想想又說:「這麼說,她得了「失億症」?」

  「也可以這麼說。」泰德點頭。「醫生說,依她的情況,屬於一種「強迫性失億」。她仍然記得你史都華叔叔,日常的生活常識和學識能力也並沒有消失,她只是忘記了與那件事相關的一切人事或物;也就是說,她強迫自己忘記了那一切。這是我們身體保護自己的方式。她當時心裡一直認為弟弟死了,自責太深,加上母親當時的不諒解,也許還有一些什麼我們不知道的因素,這種種衝擊,使得她的精神承受不住,身體也負荷不了,隨時有崩潰的可能。把相關的記憶忘掉,她的精神才不會受侵蝕、受傷害。也可以說,她下意識在逃避發生的一切,頭痛就是明顯的例子。她不願想起那一切,逃避它,因為對她來說,那是非常痛苦的記憶,所以她強迫自己忘掉。」

  「我懂了。難怪你那麼緊張,急著通知史都華叔叔。」亞歷山大總算明白。想了想說:「但這樣真的好嗎?光只是逃避,如果維納斯一輩子都記不起來那該怎麼辦?」

  「應該不會吧。史都華說等維納斯習慣了這裡的生活,心情更穩定,會找個適當的時機讓她和她母親與弟弟見面,告訴她一切。也許能刺激她的記憶。」

  「車禍後,她都沒有再和她母親、弟弟見過面嗎?」

  「不,見過;不過,她完全不記得他們了。」

  「那麼,她知不知道她弟弟其實並沒有死?」

  泰德搖頭。「不。在她發生車禍、失億以前,她一直以為她弟弟沒救了;也就是說,在她潛意識裡,她一直認為她害死了她弟弟。」

  「為什麼會這樣?她弟弟不是明明被救回來,活生生站在她眼前了?」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大概是對她自己的苛責吧。她不能原諒自己。」

  「這樣她豈不是一輩子都要背負這種愧疚?」亞歷山大鎖緊了眉。「史都華叔叔不應該將她送到這裡的,應該讓她留在那裡,幫她恢復記憶。」

  「起先我也這麼想;不過,史都華有他的顧慮……」泰德起身倒了一杯水。

  「她弟弟雖然保住了一條命,但因為倒地時被疾駛的汽車輾過,傷到了腳,導致行動有些不便。」

  「但那又不全是她的錯;再說,她也不是故意的。」亞歷山大不禁有些激動,起伏的感情偏向了維納斯,為她說話。

  泰德看了兒子一眼,有些奇怪他的激動。「這當然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不過;我現在倒贊成史都華的做法。何必逼得太急,讓她喘口氣不是很好?讓她自由自在、心理沒有負擔地過些日子不是很好嗎?」

  「這哪是沒有負擔!她的記憶不恢復,事情就永與遠在那兒,在我們不知道的背面。她其實一直在承受痛苦。我不敢相信,史都華叔叔竟會有這種鴕鳥心態!」

  亞歷山大極不以為然,語氣不自覺高昂起來。

  「這不是鴕鳥心態,史都華只是考慮比較周詳。亞曆,你可別亂來。」泰德不由得加重口氣,警告亞歷山大:「不管你如何不贊成史都華的做法,我們沒有權利介入,更沒有權利破壞維納斯目前平和的生活。」

  「我明白;但是……」

  「夠了,亞曆。」泰德打斷他的話:「你能夠站在維納斯的立場為她著想,我很高興!但記住,我們沒有權利說什麼,況且這也不是我們說什麼就能改變的事。順其出自然不是很好嗎?時候到了,該來的自然會來。」

  「但如果那個『時候』一輩子都沒到呢?」亞歷山大反問。

  泰德沒有回答,只是拍拍他的肩膀,突然問:「你不覺得現在這樣的維納斯很好嗎?開朗、聰明,心裡有什麼想法就會直接表達出來?」

  亞歷山大被問得錯愕住。

  泰德微微一笑!又拍拍他的肩膀,噙著笑走出去。

  等他離開了,亞歷山大才回過神,心裡嘀咕著。他怎麼會知道現在這樣的維納斯好不好?天曉得,他看她跟一般的東方女孩根本沒什麼差別。什麼聰明、開朗、有話直說──依他看,根本就是粗魯、無禮、沒教養!

  「算了,我幹嘛理她的事?」他擋住桌面站起來,有些悻悻的。

  現在回想起來,他剛才的態度實在有些失常。雖然在她身上發生了那種事情,但看她那副理直氣壯的樣子,他可不認為她需要同情。看她那副猖狂的模樣,對她說「同情」搞不好還太褻瀆了。想想,那個女孩實在太不可愛了;她那一身的姿態,常常給他一種感覺,好像在說,她就是她,不會受任何事情影響,理直氣壯得叫人討厭。

  真是的!太不可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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