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路沂蓁 > 屋簷下的惡男惡女 | 上頁 下頁 |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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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哲,人家找了好久喲。」這女生像「鰻魚」一樣,門口站了兩個人,她還有辦法「溜」進來。「來,這是你最愛吃的永和豆漿,還有水煎包,人家還特地跑到永和那家老店去買,我乖不乖?」整個臉都快和孟寰哲的黏在一起了,還是用那種甜得膩死人的聲音說話。 這些話聽得劉欣宜差點沒吐出來,是不是男生都愛聽這種嗲到骨頭裡的聲音,要不然,為什麼一堆女孩子拚命將自己聲音弄成這樣?這樣的聲音就是性感嗎?! 「乖,麗麗最知道我喜歡吃什麼了,走吧,到裡面的房間,客廳裡亂糟糟的還沒整理。」摟著何麗麗的腰時,孟寰哲還回過頭來對劉欣宜笑了笑。 那笑容的意思劉欣宜倒是很明白,意思就是——怎樣?一大早就讓你看到這種畫面的確是太刺激了,這種情形以後還會上演,如果你受不了就請儘快搬走! 劉欣宜也回他一個笑容,眼裡的堅持似乎在告訴孟寰哲,任何人都不能將她趕出這個家!這應該算是「眉目傳情」的一種吧? 「阿哲,好討厭!人家第一次來,你就叫人家到房間裡。」這個何麗麗還不知道另外兩個人已經用眼神廝殺過好幾百回合了,還兀自沉溺在自己的想像中。 不知道是故意還是忘記,孟寰哲並沒有關上房門,不是劉欣宜故意打探別人的隱私,而是有些話不由自主地就鑽到她的耳朵裡,像——啊,張開嘴巴,我來喂你,阿哲…… 不用想也知道發生什麼事了。 「阿哲,你為什麼才剛搬來,就有女生跑來和你一起住,人家不管,人家也要搬來和你住。」何麗麗用嗲得讓人發麻的聲音問他。 開玩笑!房子的事還沒解決,可不能再讓這女生住進來,要她劉欣宜整天聽這些肉麻兮兮的話,還不如叫她死了痛快。 「她不是搬來和我住,因為房子有些問題,她大概最近就會搬走了。」 「喔,是這樣啊!」她仿佛得到了安撫般的點頭說。 「欣宜,你要到哪裡去?」齊如柳叫住低頭快走的劉欣宜。 「喔,柳柳,你來得正好,我正要去找你,你不是有個朋友是律師嗎?能不能幫我介紹一下。」 劉欣宜現在是在一家頗具規模的電子工廠裡上班,當一個小小的會計,說「頗具規模」實在是太抬舉這家公司了,所有員工和作業員,加起來大概只有六十幾人而已,不過以中小企業來說,算是很不錯的了。 劉欣宜的老闆也很會算計,總共請了三個會計,除了要記錄公司的賬、員工的薪資外,還要替老闆一家大小算些有的沒的支出,從信用卡消費單,到水費、電話費……全都由會計負責,這種公私不分也算是臺灣中小企業的一大特色。這三個會計,其中一個是老闆的小姨子,安插個自己人的主要目的,是監視其他兩個會計,看有沒有什麼不軌、挪用公款的行為,外人再怎麼能幹也永遠比不上自己人可靠,不信任專業人員這點弊端無法突破的話,無論政府怎麼要求臺灣的中小企業升級,也是徒勞無功;另一個會計就更厲害了,她是公司公認的花蝴蝶,工作的目的好像只是為了找個老公,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到各部門亂飛,可是就沒有人說過她一句,連老闆看到她也是笑眯眯的,和見到劉欣宜的苦瓜臉相比,真是天差地別。在這種情形下,所有的工作全都落在劉欣宜一個人身上,工作量大增的她也不抗議,一個人默默地、慢慢地工作,老實說她還巴不得那兩人將所有的工作都留給她,留給她慢慢做,當然就永遠有加不完的班和加班費嘍。 今天一大早劉欣宜就先打電話到公司,隨便編個拉肚子的理由請病假,想出門去找齊如柳,商量一下解決的方法,她可是一天都不能再忍受了! 「我就是因為這件事來找你的,我昨天就打電話給小王,他今天只有早上九點有空,我們現在去還來得及,喂——計程車。」齊如柳心急地說。 順手招了部計程車,兩人直奔目的地—— 到了律師事務所,看到裡面明亮的辦公區及業務分工詳細的律師群,劉欣宜不安的心已經放下大半,兩個人七嘴八舌的將事情本末說給王律師聽。 「王律師,你已經知道事實本末,不知道我應該怎樣才能保住我的房子?」劉欣宜問出她最擔心的問題。 「照你說的這些分析,雙方真的提起訴訟的話,劉小姐的勝訴實在不大。」王律師邊說邊搖頭,一副無力回天的樣子。 這句話無異是判處劉欣宜死刑,想到父母的高興與期盼,她要怎麼對他們說,說她好不容易買來的房子,到頭來卻是一場空。 「哎喲,小王,我們來不是聽你說這些的,你幫我們想想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欣宜她所有的錢都拿去買房子了,現在變成這樣,她真的六神無主了。」齊如柳使出她的撒手鑭——撒嬌,這招到現在還沒有失敗的紀錄。 果然,王律師想了想後開口說:「其實辦法不是沒有,我建議劉小姐不必急著和那位孟先生提起告訴,最重要的是先將賣給你們房子的屋主找出來,劉小姐可以聯合孟先生向原屋主提起詐欺告訴,向他索賠,這樣可以轉移孟先生的注意力外,趁這段時間再想想是否有別的辦法。」 「謝謝你,小王,我就知道你人最好了,專業知識一級棒!」齊如柳的話將王律師捧得呵呵大笑。 「不過,這方法也不是萬無一失,判決確定後雖可以拿回部分金額,不過怕就怕屋主已經出國去了,找不到人就麻煩了,法院不會受理的?就算找到人,萬一他惡性脫產那也沒辦法。」 「難道就這樣便宜了屋主?」劉欣宜激動得快哭出來了。 「沒辦法,法律就是這麼定的,你可以忿忿不平地說法律是保障有錢人或是懂法律的人,有時候連我們身為律師的也感到無力。對了,不知道劉小姐現在住哪裡?」 「住在那間我花錢買、卻可以不是我的房子裡。」劉欣宜直在心裡罵自己笨,當初如果不是貪便宜買了這間房子,也不會有這個問題發生了。 「這就對了,萬一,那個孟先生以他有權狀為由,硬要你搬出去,記住!絕對不能搬出去。」 「為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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