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黎孅 > 撞見古惑仔 | 上頁 下頁
十二


  “我、我幹麼要對你有意思?我只是覺得,你為什麼不回去?為什麼要待在這裡?你明明隨時可以離開的。”

  她雖然說他吃她的、用她的、住她的,但事實上,她能給的也只有這些,只有溫飽,如果他想要奢侈的生活,她恐怕給不起。

  她能給的只有這樣,如果他真的要當小白臉,當一個被女人包養的男人,那麼他大可以找比她更有錢的女人。

  她只是一名小記者,薪水微薄啊!

  而且有時候,她會覺得他在幫她,在她對工作茫然時,他會適時的拉她一把。

  時傑,他到底是誰?

  他絕對不是黑社會老大,不可能!如果他真的是,早就被一干小弟們找出藏身的地點,哪可能這麼悠閒的坐在她的沙發上吃臭豆腐,還一邊吃她的豆腐。

  沒錯,這傢伙老愛在口頭上吃她豆腐。

  “你覺得我很煩?”時傑認真的問。

  如果他造成她的困擾,那麼他勢必得離開了,他並不想讓她討厭。

  其實她說的沒錯,他有點無賴……好吧!他承認,他很無賴。當初她開車其實並沒有撞傷他,當時她開很慢,只是輕碰到他一下而已。只是她沖出車子的樣子實在太認真了,他一時惡作劇心起,才演了那一齣戲。

  想不到他演技精湛,把她騙過去了,她還真的以為他被撞得頭破血流,哈!

  當時他全身都是血,沒錯,不是他的血,也不是別人的血,而是雞血。

  他從幫派的斬雞頭結拜儀式中逃出來,不小心打翻了盛裝雞血的盆子,所以才會弄得整身都是血,不過他誤導她,那是他砍人砍出來的血,當場把她嚇得六神無主。

  “不,我怎麼會覺得你煩呢?”獨居久了,加上工作辛苦,回到家裡有個人等門,那種感覺真的很溫暖,她也喜歡這種感覺,只是這樣下去,太說不過去了。

  他們孤男寡女住在一個屋簷下,卻什麼都沒有發生,什麼也不是,不是親人,更不是情人,頂多只能算是朋友。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不回到你自己的家,但我想,你有你的苦衷,既然是這樣,如果你不嫌棄我這裡什麼都沒有,那你就繼續住下來吧!”語茉大方的道。

  “不會造成你的困擾?”

  “我覺得你在這裡,反倒是幫了我很大的忙,我對工作其實還不是很熟悉,可是奇怪的,只要跟你談過,我的工作就會變得很順利。”

  那當然,經過高人指點之後,自然會增進一甲子功力。

  時傑微笑。“謝謝你。”她還挺聰明的嘛,知道他在幫她。

  “只不過還是要委屈你睡沙發。”語茉同情的看著他。

  高頭大馬的他睡在沙發上一定很不舒服,但是沒辦法,總不能叫他和她一起睡她的床吧!那太超過了,他們又不是那種關係。

  “你確定我住在這裡不會給你添麻煩?”他要再確定一次。

  “不會。”

  “你男朋友知道不好吧!”他假仙的問。

  “你都住了快一個月才問我有沒有男朋友,會不會問得太晚了一點?”她忍不住翻白眼。

  “哈哈,也對。”這一個月以來,他也沒看過有男人來找她。

  “只要我爸和我哥打電話來的時候,你不要接,那就是幫我大忙了。”

  “怎麼,你很怕他們?”

  “當然,要是讓他們知道我在臺北藏了一個男人,他們會上來把我捉回去,不准我再當記者。”想起家裡的兩個男人,語茉只能搖頭歎息。

  “這麼嚴?!”也就是她不准亂交男朋友嘍!可惜,他想追她耶。

  什麼?追她?!

  這個想法沖上時傑腦門,連他自己都嚇了一跳。天,原來他是這樣想的啊,太驚人了,原來他想追她!

  難怪他會對她特別,原來是他喜歡她。

  原先只是覺得逗她很好玩,可是沒想到,他最後會喜歡上她。

  “因為家裡只有我一個女孩子。”語茉幽幽的道。“我媽媽在我很小的時候就過世了,我是我哥帶大的。”長她七歲的哥哥就像個小爸爸一樣照顧她,所以她常常覺得有兩個爸爸。

  不准她太晚回家,不准她隨便跟男同學出去,不准讓別的男人送回家……

  總之,她的爸爸和哥哥,對她的愛護和疼愛到了病態的地步。

  要是他們知道,一向乖乖聽話的她,在臺北的住處和一個男人同居——雖不是男、女朋友的同居,但也相去不遠。

  他們一定會沖上來臺北,把她捉回去的!

  “我念大學的時候和哥哥起了爭執,哥哥不希望我離家太遠,要我念南部的大學,但是我想念新聞,所以不顧他的反對,填了臺北的學校,他好生氣,說不準我來念。”

  “但你還是念了。”而且是高分畢業。

  時傑在這幾天摸透了這間十坪大的小套房,找到她大學的畢業證書和成績單,還有許多傑出的社團表彰。

  她只是膽子小了點,其實她挺有才華的嘛!一點點雞血就把她嚇得花容失色,如果她膽子大一點,恐怕很快就沖上一線記者的行列了。

  “因為我為了要到臺北來念大學,絕食抗議一個星期。”語茉大爆內幕。“把我哥和我爸都嚇壞了。”

  “你!這麼激烈的手段?”才覺得她膽子小而已,時傑馬上被她的話給嚇得差點掉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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