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黎孅 > 雜草灰姑娘 | 上頁 下頁 |
四 |
|
「嘗美食是我少數的樂趣之一,『華食』旗下所有餐廳我都去過了,唯獨沒來過這裡,這次是來嘗嘗鮮,真是令人料想不到的美味。」這些話,靳翔是真心的。 「華食」負責人于三年前車禍不治身亡,偌大的財產全數落入配偶手中,也就是目前「華食」的負責人,馨如的繼母。 就如童話故事灰姑娘一般,繼母露出了真面目,不願支付她的生活費以及學費,所以她必須靠自己的雙手賺錢。 靳翔會瞭解得這麼透徹,主要是因為學生會掌握每一個學生的底細。 「呵……是這樣啊。」馨如不知道要回答他什麼,他們又不熟,沒什麼好聊的。「不打擾學長看書,我去忙了。」 靳翔有些傻住,沒料到她就這樣轉身就走,他嚴重懷疑自己的魅力不在! 「學妹,你幾點下班?我送你回家。」乾脆直接嗆明瞭,省得囉囉唆唆。 送她回家幹麼?為什麼要對她獻殷勤?! 「啥?你的車不都只載美女嗎?」她的反應很直接,沒有拐彎抹角那一套。她又不是美女,他吃錯藥了才想載她吧! 靳翔又一怔,隨即大笑,「哈哈哈哈,你對我成見太深了,小學妹,學長好心送你回家,很晚了呢,乖,告訴學長,你幾點下班?」 「你要回去了哦?那再見啦。」她完全無視他散發的費洛蒙,點頭朝他揮手道再見。「我十一點才下班,你慢走。」說完,很帥氣的轉身。 被拒絕!靳翔被拒絕了! 靳翔此刻臉上爬滿錯愕。這不在他預料之中啊!從來沒有一個女孩子會拒絕他的邀請,這個學妹……她腦袋裡裝什麼?! 「馨如學妹——」他正要鼓動三吋不爛之舌說服時,幫手出現! 「你現在可以下班了。」說這話的是一個穿著經理制服的男人,年紀約四十出頭,身材高壯,一把搶過馨如手中的咖啡壺,愉快的宣告,「快回家,馨如。」 「嗄?弘吉叔叔,我還沒忙完耶!」馨如細數她未完的工作,「廁所還沒掃、地板也要拖……今天我值日,還有很多事情沒有做完啦。」 林弘吉立刻拉下臉,十足嚴厲的店經理架式,「我說下班就下班,現在馬上給我滾出店裡,否則——你明天開始不用來了!」 「吼喲!」她臉擠得像肉包,「又用這個來威脅我,我很缺錢耶!」 「少囉唆,小朋友早點回家睡覺!」林弘吉大剌剌的用鼻孔噴氣,「喂,小子,你是我們家馨如的學長?叫什麼名字?」防備的追問,還咄咄逼人咧! 「你好。」靳翔風度翩翩地朝他點了點頭,「我姓靳,單名一個翔。」 「靳翔是吧?很好,我記住你的名字了,店裡有監視攝影機,請你『平安』送馨如回去,如果她明天沒有準時來上班,我想警察會很感興趣。」這是威脅。 靳翔差點噴笑出聲,「是。」力持鎮靜,點頭同意。 「哇咧——」馨如眼見大勢已定,只有乖乖點頭的份。 弘吉叔叔老是趕她回家睡覺,叫她像個正常女生一點,還常常嘲笑她怎麼都不交男朋友,這回有個男生說要送她回家,他豈不樂歪了? 父親走後,多虧這些老員工照顧她、支持她,她才沒有因為瘋狂打工累出病來,不論她到哪家店打工,叔叔、伯伯們總是幫她,捨不得她太累。 「唉。」反對無效,只能乖乖打卡下班。 在員工休息室換下制服,她背著帆布包包走出餐廳,一出門口就聽見車子的喇叭聲。 「上車吧,馨如學妹。」坐在跑車駕駛座的靳翔,帥氣的朝她拋去一抹顛倒眾生的笑容。 「我不……」下意識的想拒絕,但是想想,有便車搭也不錯,可以省下公車錢,便點點頭,「好吧,謝謝學長。」 坐進副駕駛座後,靳翔先是朝她微微笑,然後脫下身上的球隊夾克遞給她,「雖然春天了,但天氣還是滿冷的,穿上吧。」並傾身體貼的為她系上安全帶。 馨如聽過太多關於靳翔的事蹟,知道這些舉動只是他的紳士風度在作祟,沒有別的意思,也就從善如流的套上他的夾克。 反正這個人眼中只有美女,她一個又醜又拙的女孩,才人不了他的眼呢,純粹只是順路而已。 「謝啦。」她沒有防心的報上住家地址。 黑色跑車奔馳在公路上,兩人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 「你不是領獎學金嗎?怎麼還需要打工?」他記得這位學妹厲害得很,是企管系第一名的才女,清悠學園的高額獎學金應付學費綽綽有餘,還能負擔生活費,為什麼還要這麼辛苦的打工? 「我想買房子,不多賺點錢不行。」馨如老實說出自己的計畫。 買房子?這是一個十九歲女孩腦子裡會想的事? 「你才十九歲,就已經計畫買房子,當嫁妝?」靳翔開起玩笑。 「不是,我要跟我繼母買回我爸的房子。」她淡淡地將每個字吐出。「她只給我五年時間,我必須存到她要的數字,我不能眼睜睜看著我和爸爸共有的回憶就這樣被賣掉。」沒有隱瞞、坦然大方的說著自己的家世。 她從不覺得丟臉,也不在乎清悠那些富家子女們看她的眼光、對她的排斥,因為她有更重要的事情得做,才沒那麼多時間自怨自艾。 靳翔聽她用那輕快的語氣說著,肚子仿佛挨了一拳,很難受。 「你怎麼能坦然面對?」他聲音沙啞,極力克制湧上心頭的不舍。 「人生嘛。」馨如的態度很豁達,「至少,我有一個努力的目標。」才不至於傷心難過到活不下去。 聽聞這話,他雙手握緊方向盤,壓低聲,「沒想過找律師嗎?」法律人自然是遵循法律途徑,這是他的第一個反應。 「我請不起。」她老實坦承自己沒錢,「而且這種爭奪財產的官司都要打很多年,我覺得人生要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我只要爸爸的房子,她不給只賣,而我願意買,我爸以前說過,錢能解決的事情都是小事,她要錢我就給她,這樣簡單多了。」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