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靈晶 > 絕頂純真之臥底 | 上頁 下頁
三十六


  小男孩綣縮起身子,不想理他。無論他是人是妖,都無所謂了,他只想好好地睡上一覺,在這野狼到達不了的地方。

  只是夢中,第一次有光亮一閃一閃的,不知是透過樹影映射下來的陽光呢,還是那人的一雙眼睛?

  第二天,陽光普照,小男孩終於看清了「眼睛」的真面目。原來果然是個人,不過是個怪人,臉面全讓蓬亂生長的鬍子毛髮掩住了,只剩下一雙眼睛如黑玉般瑩瑩閃著光,在夜裡望去,如妖如魅,說有多嚇人就有多嚇人。

  還有,這怪人四肢太張,居然有如一張風乾了的毛皮一樣被釘在大石上。他身上的衣衫早就散落乾淨,只剩下幾條絲縷夾在身子與大石之間,告訴別人,他原來也是有穿衣服的。因為常年爆曬在陽光下,他的皮膚粗糙無比,顯示出一種怪異的顏色,看起來就像烤焦了又風乾過的臘鴨皮。瘦得皮包骨的身軀上,兩排肋骨高高地凸起。

  若不是昨晚聽他說過話,若不是他眼裡還閃著溫和的笑意,小男孩還真不敢相信,他居然還是一個「人」!

  好奇地圍著他亂轉,小男孩還鄭重地數了數,確定他身上的釘子有十二枚。怪人慈愛地望著他,任他伸手在自己身上摸了摸。

  「你為什麼會是這個樣子?」小男孩抬起頭問,「你這樣都不會死嗎?」

  怪人聞言呵呵笑了,「我倒也想死,老天爺偏偏就是不肯成全,死也死不了,活又活不成,只好就這樣半死不活地胡賴下去,你呢?你又是怎樣來到這裡的?」

  陽光下,看清原來是個很俊的小子呢,大眼睛,小紅唇兒,臉盤兒就像白玉一般端整,而且雖然衣衫襤褸,身上那種氣質可騙不了人,這小子一定出身大富之家。

  提起這個,小男孩的臉色陰沉下來,再也不復見剛才的天真。

  「我在崖頂,被野狼追,就掉下來了。」

  「你家裡人呢?怎麼放你一個小孩子自己亂跑?」

  「我沒家人!」小男孩恨恨地說,「娘死了,大娘也讓我一把火燒死了!」

  怪人吃了一驚,「你到大娘房中玩火,不小心引起火災了?」

  「我故意的。」小男孩低頭踢著腳下的小石子,「她偷人,被娘發現了就日日打罵我娘,娘都偷偷躲起來哭。我早就發誓要對付她了。」可惜他還是遲了一步,大娘房裡一起火,娘就懸樑自盡了。

  他把頭再低一點,拼命壓制著眼眶裡轉來轉去的淚水。

  「哦?」怪人更驚訝了,「你今年幾歲?」

  「七歲!」小男孩擦去淚,大聲說.可惜他才七歲,可憐娘等不到他十七歲!握緊了拳頭,男孩臉上寫滿憤恨。

  才七歲!怪人沉吟了。性格這麼烈,適合嗎?

  咕嚕!好大的一聲響,把怪人的思緒拉了回來。

  小男孩抱住了肚子,四處張望。糟糕了,這岸底連個鬼影也看不見,他要找什麼填飽自己的肚子啊?

  頭頂突然響起來了風聲,抬起頭,剛好來得及看見兩隻小鳥哀嚎著摔了下來.他撿起小鳥,看見怪人把口中咬的樹藤「掛」回釘子上。

  「怪不得你不會死,原來你會……」小男孩點著人,把最近才學會的一個詞說出來,「武功!」

  是個很聰明的小男孩,怪人一臉讚賞,看著他逕自從懷裡掏出火石,點燃柴枝把小鳥烤了起來。

  他的天姿骨架,都是上佳人選。就是性子……他已經錯過——次,這次再錯,就不只是自食其果這麼簡單了,這是禍延天下的大事啊!所以這件事一定要慎而重之!

  烤好鳥兒的男孩把——只很吞虎咽地吃了,擦擦嘴,他拿起另——只鳥兒,送到怪人嘴邊。

  「呶,吃吧。」

  怪人很是驚訝。這是類似禾花雀的小鳥,兩隻加起來也不過小男孩的巴掌大,絕對不夠小男孩一個人吃的,他居然還分一隻給他?

  「今天,甚至幾天內,可能都再沒小鳥飛過了。」怪人提醒他。如果小男孩是想著讓他吃飽了再打幾隻小鳥給他,恐怕是打錯算盤了。

  「我知道。」小男孩有點不耐煩。他為什麼還不吃?烤熟的小鳥傳來陣陣誘人的香味,他咽了咽口水。

  「我吃了,你就沒得吃了。」怪人看到了他吞口水的動作。

  「我自己會去抓,快吃!」他踮高腳尖,粗魯地把那好料的塞進他口中。

  夜晚,餓得睡不著覺的小男孩又再蜷縮成一團,怪人生起的火堆看起來倒是讓他很溫暖,可惜火止不了肚子餓,他想。

  「怎麼,鳥兒沒你想像好捉吧?」怪人說,「有沒有後悔呀?多一塊肉填填你的小肚子,現在就不會那麼難受了。」拜他所賜,今天他可是嘗到了十多年不曾嘗過的熟食滋味。

  「你住口!」小男孩翻身坐起,「小鳥是你打的,當然你就能分一隻。我難不難受關你什麼事?」

  是嗎?看起來他倒挺公平的,不屑占不屬於自己的便宜。怪人深思起來。

  第二天,怪人照樣打下了兩隻小鳥。

  男孩拿去烤好,照樣塞了一隻進怪人口裡。

  怪人咬著那只小鳥,看著男孩像捧著什麼黃金寶貝似的,小心翼翼地捧著那只烤得半生不熟的鳥兒,坐到一邊去小口小口地吃下。把最後一塊吞下去時,他甚至還發出了一聲懊惱的叫聲。

  這一瞬間,怪人決定了,他要賭一次,賭的就是小男孩這種公平之心。他或許心腸剛硬,手段激烈,但在這種情況下,他依然能堅持自己的原則,不去貪圖屬於「夥伴」的一份,這是一種與生俱來的高貴,烙印在人性之中的坦蕩。他不會再看錯,這是最難得的品性,他要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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