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綠風箏 > 發霉宅妻 | 上頁 下頁
十四


  「早安。」林雍晴釋出善意,笑眯眯的站在餐桌前,「早餐準備好了。」

  「我有說要吃早餐嗎?」冷冷的瞟她一眼,他還在記恨,記恨她作為破壞他跟女伴的好事!

  「每個人都要吃早餐的,我老爸有說,不吃早餐的人,一天工作沒力氣。」

  「但我從昨天晚上被某個人氣到飽到現在,怎麼吃得下?」他斜睨她。

  她當然知道這位某人指的就是她,有點氣弱的摸摸鼻子,「……不然,我幫你打包,你帶到公司去,餓了隨時可以吃,也不會浪費食物。」她好心建議。

  「不用,我是去上班,不是去吃早餐。」說完,他一屁股坐在位子上,見她遲遲沒有反應,不爽的揚起眸,「不是要我吃早餐嗎?沒有筷子是要我光用聞的嗎?」他還沒死,沒辦法光聞供品就會飽。「喔,馬上來。」她趕緊盛了一碗粥放到他面前,接著快速遞上筷子,恭恭敬敬的把他當大爺般伺候。

  端著臭臉,冉遠之慢條斯理的吃起來,眼角余光瞄向她身上那套變形又褪色的運動服,「現在應該算是你的上班時間吧?」

  「當然。」點頭如搗蒜。

  「你沒有別件衣服嗎?」他對她身上的運動服非常有意見。這是他家,不是她家,她既然是他的家務助理,就應該要有家務助理的模樣,不應該穿著邋遢的運動服滿屋子跑,有礙視野。

  「當然有。」上臺北的時候,她一動帶了五套衣服,三套運動服,一件洋裝,還有一套平常外出穿的,不過昨天發生火災時,她來不及搶救晾在陽臺的衣服,以至於現在只剩下一套泡在水裡待洗的髒運動服,一件當初從媽媽衣櫃裡翻出來的寶貝洋裝,跟現在身上這一套。

  「去換。」

  「是,遵命。」讓雇主滿意,是身為家務助理的責任,這點職業道德她有。

  咚咚咚,她跑進客房,換上唯一的洋裝,再咚咚咚的出現。

  正悠哉吃著早餐的冉遠之一看到換裝完畢的她,被嚇得嗆到,一陣狂咳。

  現在是怎樣?她以為她在演六十年代的臺灣鄉土劇嗎?這種應該被擺在博物館裡的衣服,她居然還在穿!這位歐巴桑會不會太驚世駭俗了點?

  「這件衣服是在哪買的,很——別致。」嘴角微微抽搐。他原本想說稀罕,稀有兼罕見。

  「這是我媽年輕時候的,當時可是風靡了全村的男生,我爸特地留給我當嫁妝,不過……」林雍晴剛開始還說的眉飛色舞,隨即臉色變得黯淡惆悵。

  「不過什麼?」他注意到她的沉默,「講話不要只講一半,不要把我當蛔蟲。」

  她聳聳肩,強打起精神響應,「沒什麼,就只是分手了而已。」

  「那個交往十多年的青梅竹馬戀人?」

  「嗯。」原來他還記得。

  如果他的女朋友敢穿這件洋裝出來,他也會跟她分手。冉遠之原想這麼對她說,可一開口,卻變成——

  「你看,長情有什麼用?白白浪費十多年的青春,還不如多認識幾個男人,分散投資,降低風險。女人要學著聰明一點,知道嗎?下一個男人會更好。」

  話落,他怔了怔。等等,明明昨天才剛被她破壞了好事,他怎麼還安慰她?

  「你也覺得下一個女人會更好,所以才換個不停嗎?」

  居然敢拿他說的話來堵他。「我跟你不一樣,少拿我跟你相提並論。反正多幾次就會習慣了,習慣成自然,分手就是這樣。」

  「有些事情永遠都不會習慣,難不成你很習慣被背叛?」

  「怎麼,他劈腿了?」他瞟她一眼。

  「我也不知道算不算,他說他有喜歡的人,那個女孩是他公司總裁的寶貝女兒,學歷好、家世優、人又漂亮,娶了她——」

  「可以少奮鬥三十年。」這種事情不勝枚舉,她不是第一個了。冉遠之直接幫她把話說完。

  「咦,你怎麼知道?」

  這種用腳趾想都知道事情,需要這麼驚奇嗎?他沒好氣的睨她一眼。

  「你不要跟我說你還純情天真的默默祝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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