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琳達·霍華 > 致命危情 | 上頁 下頁 |
| 五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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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柯可蕾,念起來活像繞口令,她父母取名字的時候腦筋一定有問題。她原本住加州,剛搬過來的時候不太適應。她媽媽是『自然就是美』那一派,又加上一點女性主義作風,從來不准可蕾化妝打扮。所以可蕾跟我常提早到學校,我帶著化妝品去女廁幫可蕾打扮,避免她被別人取笑。她剛搬來的時候真的一點都不會化妝,實在太可憐。」 「我可以想像。」他含糊地說。 「她開始交男朋友以後狀況變得有點棘手,她必須想辦法化好妝,又不讓她媽媽看到。那時候她已經學會怎麼做了,我不用再幫她化妝。可是她又不能等到出門再弄,因為被男朋友看到沒化妝的樣子絕對是場大災難。」 「我不懂,你沒化妝也很可愛。」 「我現在已經不是十六歲了。在那個年紀,我寧願死也不讓人看到沒化妝的樣子。好像覺得漂亮的是化妝品而不是自己。唉,我認識的一些女生真的這麼想,可是我不會,因為我有老媽。我們三個念小學的時候她就教我們化妝,所以對我們不算太難。化妝品不是防護罩,而是武器,懂嗎?」 「我真的想知道嗎?」他自問。 「也許你不會想知道,大部分的男人都不懂。可是我十六歲的時候曾經很沒有安全感,因為我得拚命保持體重。」 他不可置信地看著我。「你曾有體重的問題?」 我巴了一下他的手臂。「當然沒有,我是啦啦隊,光練習就胖不起來,但我也是飛人。」 「飛人?」 「你知道的,被隊員拋來拋去的人,疊羅漢最上面的那一個。我身高五尺四寸,做飛人有點高。大部分的飛人只有五尺二左右,而且儘量維持體重在一百磅上下,拋起來才比較容易。我就算重個十五磅看起來還是一樣苗條,因為我比較高,所以更要特別注意。」 「我的天,你那時候一定跟牙籤一樣瘦。」他又上下打量我。我現在的體重大約是一百二十五磅,可是我很壯而且結實,所以看起來比實際數字輕十或十五磅。 「可是我很結實,」我說明。「我得有肌肉,既然有肌肉,看起來就不會像牙籤。肌肉容許我在增加五磅時也不顯胖,所以我一直小心平衡體重。」 「為了在足球比賽的時候跳來跳去、揮動啦啦球,真的值得這麼拚嗎?」 看吧,他完全不瞭解啦啦隊。我瞪了他一眼。「我因此而能拿啦啦隊獎學金上大學,所以絕對值得。」 「那種東西也有獎學金?」 「怎麼會沒有?男生拿顆豬皮的皮球跑來跑去,一樣有獎學金。」 他夠聰明,懂得繞過這個話題。「繼續說你高中的時候。你有沒有搶別人的男朋友?J 我哼了一聲。「謝了,我自己的男朋友多得是。」 「其他男生不會被你吸引嗎?」 「那又怎樣?我有固定對象,而且從來不看別的男生一眼。」 「你的固定對象是誰?傑森嗎?」 「不,傑森是我大學交的男朋友。高中的時候是何派克,他二十歲那年騎機車意外過世了。我們分手以後就沒再聯絡,我不知道他後來有沒有女朋友。」 「何派克可以排除。柯可蕾現在在哪裡?」 「在洛利杜罕鎮,她是工業化學家。我們每年聚餐一次,看場電影什麼的。她已經結婚了,有個四歲的小孩。」 他大可把可蕾也排除。不是因為她死了,而是因為可蕾是我的姊妹淘。而且她是女人,他說過想殺我的很可能是個男的。 「一定還有什麼人,」他說。「某個你好幾年不曾想起過的人。」 他說的對。既然是私人恩怨,那一定是我認識的人。可是我完全想不出來有哪個認識的人會想殺我。我突然靈機一動。 「我知道了!」我大喊。 他嚇一跳立刻警覺起來。「誰?」 「一定是你的前女友!」 車子一滑,懷德連忙打正回車道上,瞄了我一眼。「你怎麼會有這種念頭?」 「如果不是我,就一定是你啦。我是一個好人,據我所知沒有死對頭。但第一次出事是什麼時候?就在我們從海灘回來那天。多少人知道你追去海邊?星期四那天妮可被殺以後,你那種行為——」 「我哪種行為?」他又驚又怒地問。 「你告訴手下我們在交往不是嗎?雖然我們並沒有。我曾注意到他們看我的眼神,而且你強押我上車的時候,現場至少有五十個警察,卻沒有一個人來救我。所以我猜你一定是騙他們說我們在交往。」 他繃緊牙關。「我沒有強押你。」 「不要一直咬著這些小細節,而且你明明就有。但我到目前都沒說錯吧?你跟他們說我們在交往?」 「是,因為我們真的在交往。」 「這點有爭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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