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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第三章

  自從黑道大亨的故事泡湯以後,我確信我的寫作生涯正走到瓶頸,尚待突破。

  寫作瓶頸?很陌生的東西,頭一回碰到,手足無措也就算了,想不到我的年齡也到了某個瓶頸,家裡來電話要我相親。

  嘖!原來我已這麼老了!書是一本本的出,年齡當然也一年年增長,自己倒是一點也沒發覺。

  我照照鏡子,捏捏臉頰——還挺有彈性,沒多老嘛!

  確定全身上正點沒什麼差池後,我拖著懶散的腳步出門。

  寫小說可以寫興之所至,逃婚、搶婚、騙婚隨我高興,想到什麼就寫什麼;但現實生活中,我提不起不孝的罪名,對於直接把男方約上臺北來的爹媽,我措手不及也避不得,只得乖乖的赴這場相親宴。心裡雖然嘔,但反過頭來想相,這是我頭一回相親,說不定還可以來個新題材,創造寫作的第二春……

  也不錯!只能這麼安慰自己了。

  門一開,我親愛的媽媽竟然無預警地堵在門口。

  「媽,你怎麼來了?」我愣了會立即陪笑。

  「不錯嘛!早了三十分鐘出門。我本來還以為你要混到超過十二點才起床,到時遲到兩個小時以上,留我們兩個老的跟人家大眼瞪小眼,所以我就直接來找你了。」親愛的媽媽眼裡閃著激賞,對於這這一身打扮顯然很滿意。

  癲痢頭的兒子是自己的好,我長的像老媽,她相當以我——的面皮為傲。我打扮得體,她最有面子。

  「唉!我說會去一定會走啦!」我咕噥著鎖上門。

  「難講喔!你喔,腦子不知在想什麼,從念書的時候就跑到尋個『女學會』打工,參加什麼女權運動大遊行,認識些奇奇怪怪的人,連個男朋友都不交,我還擔心你沒人要哩!果然,畢了業沒帶一個男孩子回過家,我包紅包都不知包過多少人家的小孩,就等你替我撈回來,你還要讓我等多久?拖越久就虧越多利息哩!」

  親愛的媽媽對我曾經涉足女權運動相當不以為然,所以直覺認為我可能會相親的半途落跑。其實我哪算得上是女性主義者?不過是誤打誤撞認識了幾個女權夥伴,也許稍受了點影響吧!不過,比起她們幾個激進派,混進台大女生宿舍參加A片影展、三月八日到總統府前丟衛生棉……我只參加過一、兩場無關緊要的遊行聯歡會,不過是想增長點見識而已,實在算不得什麼。

  「物價上漲,紅包也會漲啦!過個幾年,說不定還會發行新臺幣五千元的鈔票,到時可能基礎紅包價又要調高了,我會撐到那個時候再結婚,還會讓你虧到啦!」我安慰著她。

  會有那麼一天嗎?新臺幣五千元的鈔票……

  親愛的媽媽不領情,繼續發飆,「還以為你開始寫愛情小說,應該差不多開竅了,結果,你一天到晚悶在屋子裡,這下可好,連出去認識男人的機會都沒有,如果不叫你相親,你到幾時才嫁得出去喔!」

  「寫書是工作,不是作夢,也不是真的談戀愛,是為了賺錢!不是什麼開不開竅的問題好不好?」我很費力的解釋。

  我承認我寫書是為了生活,沒什麼特別偉大而崇高的理想,諸召喚為讀者打造美滿幻想、傳播健康的愛情觀等等,我沒那麼偉大。至於「文以載道」、「為往聖繼絕學」等等文人的重責大任,那就更不可能了。所以自從投入文藝小說寫作的行業後,我悶不吭聲,根本不敢讓我那幾個婦運好友知道,否則定會被質疑為「複製父權社會機制于小說中的幫兇,強化性別不平等的男權觀點,為反挫勢力陣營擔供打擊女性主義的樣本……」,在後再丟幾本書要我看,像是《海蒂報告》、《第二性》,再K一K「民法親屬編」和「臺灣婦女處境白皮書」,看看女人的地位多麼淒慘云云……

  我是個卑微的小人物,也許有那麼點小小理想,想找個知音,想寫幾個特別的題材,但比起我那些人溺已溺的婦運朋友,我不但卑微,甚至算得上自私。

  「奇怪!你寫故事愛得死去活來,怎麼到現在也沒有愛個男人給我看看?」親愛的媽媽一路上發表高見,質疑她光寫不練的女兒。

  紙上談兵跟實戰經驗哪能相擔提論!難道寫情婦故事的作者,真的要跟去當情婦才算?那穿越時空的戀愛又要怎麼實習?去投海跳崖、被火燒、被雷劈、被車撞,還是像秦愛妮一樣每天玩大補帖,好尋找穿越時空的密門路徑?

  但我沒反駁。坐在計程車上,一路陪笑著對親愛的媽媽,我努力當個承歡膝下的乖孩子。霎時沒盡孝道就罷了,這個節骨眼,還是不要跟她唱反調的好。

  計程車停在凱悅飯店門口,袋子侍者有禮地替我們開了車門。

  唉!吃個相親飯,何必這麼正式?這頓相親飯要是不成功。出錢的男方會不會有買賣不成的遺憾?不怕投資的錢白花了?一想到吃人嘴軟,我就消化不良。

  「凌先生、凌太太你們好。」

  「你你你你……」

  兩方家長碰面,表面上客氣地寒暄握手,私底下暗中打量,打量對方父母夠不夠格當自己的親愛,會不會虧待了自己的孩子;打量對方子女,夠不夠格配得上自己舉世無雙的寶貝,會不會孝順自己。

  這一切,全讓人看在眼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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