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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


  後記:小作者的小感想

  有朋友問我:每天對著電腦敲字會很悶嗎?

  我的答案是——有時候會。

  當你腦海裡想著一個故事的時候,你會感覺到故事的主角在召喚你。(驚!靈異事件?)

  非也非也,這是我所謂的靈感。對我來說,稿子最難的在於開頭和連貫。

  開頭,往往是一片空白。你腦子裡的故事成形了,但你就是想不到第一個字該寫什麼。這個時候,就是最痛苦的時候,也就是我會大呼「救命啊」、「我快悶死啦」的時候。

  但是,寫了兩三行的字,雜亂的思緒開始自我整理。然後我就會幻想著故事中的種種可能,這個時候靈感是最強烈的,敲鍵盤的速度會很快,也是我感到最樂趣無窮的時候。再接下來,你就有可能為連貫性這個問題而煩惱。

  我常常會對著電腦發呆。當腦海裡浮現兩個重要場景,偏偏又找不到適合的「橋」來搭起這兩段場景,我就會變得很懊惱。

  念音樂系的室友美眉對我說,一首歌的bridge最重要,因為bridge是連貫著兩段思想。

  我想一個故事的好壞,應該同樣取決於故事中的bridge吧?

  結果為了搭起自己的「橋」,就會耗在電腦面前,聽歌刺激自己的思維,通常都會弄個半天才擠出兩行字。

  這樣的工作,也許真的有些悶。但對我來說,成功搭起自己的「橋」、建起自己的故事城堡,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我有一個中文系的友人,她對寫言情小說的作者持有些許貶意的看法。

  照她的說法是,言情小說是通俗作品,沒有文學氣質。但這不是我的看法。

  小說小說,我一直認為一個寫小說的人,不一定是一個文采絕佳的人。

  文學氣質?真抱歉,關於氣質這個問題,各人持有不同的觀點。

  沒有華麗的字眼、沒有讓人驚豔的詞句,但小說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是敘述著平凡的美麗,或是一種慰籍。

  是讓大家在平凡中無法得到,卻能在小說中感受且領略到的悸動和喜悅。這是小說的力量。

  我相信,小說的存在形式是說一個故事,重點是說故事。

  對我來說,爆炸性的詞語、爭論性的文字,或許沒有那麼重要,最重要的是把自己想說的故事傳達出來,這就行了。

  所以,我常對朋友說,我的文筆不太好,但是我擅長說故事,我也喜歡說故事。

  成為作者,是一份可以滿足自己的工作。

  以上是小小作者的小小感想。寫得有些嚴肅,但沒辦法,這是我的感想嘛。

  塞西國的故事就到此告一段落。如果有機會的話,我可能讓慕容家三個小鬼當一當主角過癮,但這還得看一看說書人的心情,嘻嘻。

  感謝大家的支持,也感謝所有給予我鼓勵和指點的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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