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凱琍 > 我們分手吧! | 上頁 下頁
三十五


  晚餐後,老媽也問我:「最近有沒有交新朋友?”好委婉的說詞,當然我還是說沒有啊!

  「趁著這兩年還來得及,交一個好對象結婚,以後生了小孩可以照顧你。”老媽又不死心地說。

  「我跟人家交往一定會分手,結婚一定會離婚。”這是我數十年如一日的說詞,事實上也沒錯,每次交往都很快分手,想必結婚也不會有啥好結果。

  一番勸告之後,老媽看我不為所動,大概想孫子想瘋了,居然說:「不然你去找精子銀行,用人工授孕,孩子的父親就不會跑來鬧,這樣比較方便。”

  嗯!我認真想了想,這提議雖不錯,但我沒那麼想要孩子,老媽你還是再等下去吧!或許明年情人節,我就會改變主意嘍~~

  二月十四日,去例垃圾的時候才發現下雨了,下得好啊,反正我又沒要出門,也沒人約。

  情人節晚上,還是要寫稿,寫下出來,喔呵呵~~肚子餓了,想到前幾天買了五顆金莎,預備要給我小侄子吃,他超愛吃巧克力。

  想想自己是一個只能買巧克力送侄子的女人,嗯……也還好吧,但現在先讓姑姑我吃幾顆,過癮一下。

  聽到很久以前很感動的情歌,廣播今天真懷舊,也真多情,謝了。

  有個朋友傳簡訊來祝我情人節快樂,謝了。

  巴拉圭的好朋友送我六瓶蜂膠,謝了。

  吃完五顆金莎,繼續寫不出稿子,真是美好的夜晚,謝了。

  最近連迷戀的對象都沒有,Jay早已是過去式,自從他不愛Jolin,雙J戀在我心中只是個傷痛。

  狂看漫畫,男女主角好可愛,連四目相交也會臉紅,媽呀,我都忘了那是什麼鬼?

  若寫一部Carrie進化史,大概就是從少女→熟女→歐巴桑→阿婆,進度也滿快的,不到四十歲就完成了,哇哈哈,我的人生真是毫無缺憾。

  小說中都是我的夢想投射,不知誰來對我唱情歌?我想聽Carrie這首歌,一首關於我的名字和分手的歌。十九歲那年有人對我唱過,錄在老式卡帶裡面,這麼多年了我都不敢再聽,當時會笑,現在會哭。

  不過純情這玩意兒好像已乘太空梭飛向外太空,我在地球上都遍尋不著、消失無蹤,Fly me to the moon,我得先去月球一趟才行。

  其實談戀愛也沒那麼單純,以前的我,有一大部分是找自尊,因為有人喜歡就沾沾自喜,還有一大部分是找關愛,因為渴望被人照顧,也被人需要。

  當然還有一大部分是為了荷爾蒙,不管條件再怎麼優的男人,如果我不想吻他,怎麼樣都難以開頭,不用帥哥不用猛男,但至少要我吻得下去才能愛啊!

  擺脫了這一切之後,戀愛到底還剩什麼?不過就是我要這樣、你要那樣,所以不合就分手嗎?

  不知道耶,我還在找答案,到底我愛的是對方,還是戀愛的光環,我需要的是你,還是任何一個讓我想親吻的男人?

  話說回來,我自己有做過判斷,會讓我想跟對方生小孩的,應該就是愛著他了吧?

  這男人有一個,但我沒跟他戀愛過,連個開頭他都下肯給,哈哈,人生果真是諷刺劇,妙極了。

  親愛的老媽,女兒如果得不到此男的精子,是否就得乖乖去精子銀行選購?看來只好隨緣了。但或許我拿吹箭去吹他,等麻醉藥生效,也有可能讓我得逞喔!

  有時會想,我到底要進行「戀愛、分手、懷念”這種活動多少次?阿婆的人生該是平靜些、安詳些,別再紛紛擾擾下去了吧!

  但我體內好像有個戀愛開關,不受我自己控制,——被打開隨即自動運作,愛上就是愛上了,一被關上也無可奈何,不愛就是不愛了。

  週六傍晚,我面對一桌剛吃完的火鍋,朋友因為有事先走,我慢吞吞地還沒吃完,望著那熱騰騰的白煙,聽著店裡的流行歌曲。

  忽然落翠的情況,使我恍然發現,我是一個人的,從頭到尾都是,只是曾和一些人交錯,而後繼續走自己的路。

  沿途中,誰要牽起我的手都可以,因為終有一天會放開。

  一、兩年沒看精神科醫生、沒吃抗憂鬱症藥,我以為這玩意兒離我已經很遠。

  突然有一晚我失眠,接著心悸,隔天抱著沉重的胸口去看精神科,拿了讓心跳變慢的藥。

  哇~~這種東西真神奇,可否讓我不要心痛、不要心動,這樣最棒了。

  結果最後才想起,昨晚跟朋友在茶藝館泡了兩個小時的鳥龍茶,大約喝了十來杯,而平常我喝咖啡加牛奶都會心悸,更何況一下喝這麼多茶,當然就失眠了,還心悸、腹瀉、喘不過氣,完全是偉大的鳥龍茶所賜!

  人生真是奇妙,搞了半天,我會心跳如擂鼓,只是因為烏龍茶,怎麼不是個性感過分的男人呢?

  冬天過後體重略有長進,便想去捐血並拿紀念品。

  沒想到體重過關了,血壓卻只有八十五和五十七,喵的咧!害我等了半天,居然是這種結果?!

  奇妙的是,這次面談室裡面是一個男的,以往都是女的說,他說話聲音超低迷的,仿佛血壓比我還低,當他要量我的耳溫,竟對我說:「請把你的秀髮撥到耳後。”

  秀髮?我這頭鋼絲也能稱為秀髮?多麼溫柔的男性,害我差點沒吐出來。

  反正我沒通過捐血標準,也沒拿到捐血紀念品,就頂著一頭鋼絲回家,阿婆的生活真是淡出鳥來。

  離子燙是我每年要做兩次的痛苦手術。

  因為我有一頭Q毛,鬈翹蓬鬆、整理困難,若燙卷就像酒家女,只好都乖乖燙直,做個路人甲。

  由於我的發質又硬又粗,離子燙的時間必須拉長,有時要上好幾次藥水,甚至燙完三天后洗頭,發現又卷回來了,還得痛苦地回去補燙。

  美髮師已瞭解我的「發性堅強”,看到我就苦笑,說:「有沒有先吃東西?弄很久會肚子餓喔!”

  選在陰雨綿綿的一天,希望沒啥客人上門,省得排隊,我就開始了五、六個小時的酷刑,燙完之後,不太認得鏡中那是誰,看起來好正常啊~~

  Q毛是我的天性,但我不喜歡也不接受,只好燙直變為整齊樣,然後完全不管,半年俊再說。

  想想,這也是一種社會化的妥協行為吧?若有天我到無人島生活,才不管髮型是哪款,本阿婆高興就好。

  想來聊聊我寫小說的方式,寫了十幾年、七十多本之後,我發現我是個賴皮鬼。

  首先,我會想好大綱,類似文案介紹那樣,大約十幾行就行了。然後,我會想男女主角的名字,這比較花時間,因為感覺不對就寫不下去。至於配角的名字,我常拿親友的名字來湊數,並且極少盡到告知的義務。

  當我開始寫了,就從想寫的、會寫的部分寫起,絕對是跳來跳去,留下無數段空白,有時先寫結局再寫開頭,反正碰到不想寫的、不會寫的,就通通採取規避法,不管它。

  等到編輯被熱鍋油炸,表演螞蟻上樹,我就會努力填補空白,寫到自己都不知在寫啥的地步,時間越多效率越低,時間越緊效率越高。

  在截稿前一天通常會熬夜,睡睡醒醒地寫,交完稿就睡一整天,有種想吐的感覺,頭暈眼花。

  結論是:說好聽點,我可能是跳躍式思考,說坦白點,我根本是個賴皮鬼。

  親愛的讀者們,下回見,歡迎來信提供您的愛情傳奇、生活故事,多謝喔!

  (雖然我看了也不一定會寫,阿婆就是那種看過就忘的癡呆老人……)

  還有,親愛的老天爺,為了提升我的小說品質,請派一個好男人來跟我談戀愛吧!(無理的要求……阿婆的思考邏輯就是沒道理可言……)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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