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姬小苔 > 且伴薔薇 | 上頁 下頁 |
| 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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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了,都要四點了,你好黑的心肝,怎麼不喊我,完了!我要被記曠職。」她揉著眼睛發出半哭泣的聲音,站起身就往外走。 「回來!」我又好氣又好笑地指著地上的一雙鞋,「赤腳出去,警察不抓你,你也會得破傷風。」 我不喊她回來,她會真的光著雙大腳回紡拓會。她是有名的迷糊鬼,中學時有次校外寫生,她躺在稻草堆上睡著了,回學校時,不但書包不見了,鞋也沒有了,大畫架裡,只裝著一個空便當盒。 這樣的大迷糊鬼,居然也能搖身一變,成為專家。 不過也難怪,她甚有才氣,又肯努力,我看過她的秀,的確一流。 黃百成老闆到了五點才回來上班,他滿臉春風得意,步履輕快。 「幾點了?還來做什麼?」我看他一眼。南茜張沒說錯,巫美花的確是個巫婆,這麼難伺候的黃老先生,已不再怨天尤人,憤世嫉俗。 他是快樂王子。 「我寧願做空間的歌者,不做時間的石人。」他以歌唱來代替回答。 他進工作室晃了十分鐘,又晃了出去。 「南茜張找你。」 「啊!」他做夢遊狀,一點也沒聽見我在說啥。 「她侮辱你,說得很難聽。」我煽了一把火。 「哦!」 他變了,從前聽到有人貶損他,他會去拚命。 「他罵你是豬,是狗,是豬狗不如的東西。」 「噢!」 此計不通,我得另覓良策。 「她也罵我,罵得很難聽。老闆,我食你區區俸祿,不能受人折辱。」 「你也可以罵她。」 聽聽!他叫我罵回去。我的風度與名聲都會因他而大受損傷。 他頭也不回地出去了,我拉不住他,也管不到他,畢竟我不是他媽。 他是孤兒,我不是。 下班前,我接到孫國璽先生的電話。 我運氣好,他是我的第二個爸爸。 「中午的事我必須向你解釋。」他說。 「中午的什麼事?」 「在金巴黎——」他很含蓄地暗示。 「哦!」 他一定是戀愛了,只有愛情使人迷失、慌亂,繼而不知所措。 「中午我很忙,哪裡都沒有去。」我掛掉電話,他以為我是誰?長舌婦?還是小人? 不!我自己的事都麻煩了,怎麼管得著別人呢? 鎖好門下樓,我的腳踏車不見了。雖然古董,但在我訂購的勞斯萊斯沒送到之前,仍是我唯一的名貴香車。 「阿伯!」我大聲叫。 「來了!來了!」他正在抹玻璃,一頭一臉的汗水,隱隱發亮。他是我認識的少數幾個好人之一,上帝卻這般厚待他。 「我的腳踏車不見了。」我哭訴。 「安啦!安啦!有誰會要那輛破車?」他安慰我,「賣去做廢鐵都嫌費事。」 連這個老好人都看不起我,真是傷心已極。 「再找找看,找不到騎我的歐多拜回去。」 我有鬥大的膽子也不敢騎那輛老爺摩托車,跟我的腳踏車比,不過五十步笑百步,可怕的是隨時會環。每回我見到阿伯推著它在街上飛奔,好不容易發動了才騎上去,都不寒而慄。 我多謝他的好意,只有搭11路公車回家。才過了兩條街,忽然看見我的愛車在公園裡,一個妙齡女郎騎在上面,黃百成老闆跟在後頭亦步亦趨。突然,女郎重心不穩,倒了下來,黃百成扶之不及,車子滑了出去,自己也摔個狗吃屎。 這叫做報應。 「喂!你們做什麼?」我前去指責。愛車可受不了這等折騰,平日我待它十分溫柔。 「嗨!美花,這是越紅,我跟你提過的,我的助手。越紅,跟美花打個招呼。」 巫美花高興得很。她當然高興,黃百成先生糟蹋我的車,陪她演「愛的故事」。 跟黃百成工作這些日子,他交過數不清的女友,有的快到我連人都沒見過,只聽電話就吹了。南茜張是最久的,她與黃百成的愛情很長壽,已足足一好,算是續集,但也不過如此。 依女性的直覺來看,巫女很可能是完結篇。 他們沒有把車還給我。白馬王子若無馬,有輛腳踏車耍耍也好。 君子成人之美,暫且借他當道具。 我徒步回去。 心裡悶得很,說不上來是為什麼。早報上說,女性的更年期普遍提早。 我勉強沖了杯茶喝,興致仍然不高。 南茜張不知哪里弄了我的電話來,居然嬌聲嬌氣地問候我:「越紅,你在做什麼?」 我受寵若驚。 「我在尋歡作樂。」 「跟誰?」她的情緒只可意會不可言傳。 「你猜。」 「我猜不著」 「那就別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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