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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做爛人也沒什麼不好?

  至少沒有許多人來煩你,人人惟恐避之而不及。

  下班時,她果然準時前來。

  「走走走,先去吃飯。」她一身亮麗,不象去看房子,倒象拍電影。

  「你去,吃完了再來。」

  「怎麼這般娘娘腔?」她眯眼看我,仿佛我一夜之間遭受魔法改變。「你不是一向頂好吃的嗎?」

  「你又不是不曉得我不吃晚飯。」我還在磨我的那副金袖扣。過兩天是孫國璽的生日,一年一度的人情一定得做,偏偏他什麼都有,就是送顆大鑽石他也不會看在眼內,當是玻璃;我乾脆自己做一對袖扣,用赤足的黃金與白金纏繞成北斗七星,倒也十分別致。

  「好漂亮的袖扣,我也要!」她這個大近視眼,終於瞧見我在做什麼。

  「可以啊!」

  「你肯幫我做?」她驚喜交加。

  「你自己做。」

  「廢話,我自己能做還求你?」

  「誰要你求?」

  「算了!小器鬼。」

  她為了朋友真肯兩肋插刀,連飯都沒吃,拉著我去看房子。

  主人不在,她自己掏出鑰匙,堂而皇之地開了門進去。

  我耽心人家當我們是小偷,她笑我惡人無膽,一把拉進玄關。

  外面是普普通通的五層樓公寓,進來才發現是別有洞天,十分地有品味。

  我討厭「品味」這兩個字,但很難用別的字眼來形容,勉強說是「高尚」吧,卻又太咬文嚼字了些。

  「別瞪著我,你還不至於那麼難伺候吧!」她叭叭叭地開燈,把所有檯燈、吊燈、聚光燈全打開來,但光線還是不夠亮。主人似乎十分有心,只把收藏的珍品用特殊設計的燈光烘托出來,營造出氣氛。

  「像古董店。」

  「你這麼刻薄真讓人驚奇。」

  「其實你不懂我的心。」我哼著一支流行歌,用不著她提醒,我不是刻薄,我只是自覺占人便宜。

  我憑什麼不花一毛錢,住在這麼好的房子?這怎算是互惠?

  我又付出了什麼?

  「給你一分鐘決定,你如果放棄,會後悔一輩子。」

  「我想見見屋主。」

  「你怕被仙人跳?」她嗤笑,「得了吧!有這等氣派的人會來跳你?」

  一直到房主出國,我都沒見著。

  在新家見到的第一個人是母親。

  她站在屋外走廊等我,身穿一襲日本真絲旗袍,頸戴緬甸珍珠項鍊,手拿鱷魚皮包,美麗尊貴、風度嫻雅,像個好女人。

  但一進門就露出真面目。

  「家裡有什麼地方不好,你要搬出來住?」她興師問罪。

  「我已經二十多了,不能老賴在家裡。」早知道她不是明理之人。

  「你翅膀硬了,羽毛豐了,想飛?」

  我請她坐,自己去換衣服,她跟進臥室,大聲訓斥,就是中學的舍監也沒她這麼嚇人。

  「媽,拜託您先出去,我換衣服。」我無可奈何。

  「你還怕誰看?你去游泳只穿條泳褲跳下水也沒人詫異。」

  我走進浴室關上門。

  我沒有瑪麗蓮夢露的身材是事實,但還沒達到可以只穿游泳褲的標準。

  「你明天就給我搬回來住!」她在下最後通牒。

  我當她是胡扯。

  離開她,我不會有罪惡感。

  她老是扯我後腿。

  如果解剖她的靈魂,其表相只有畢卡索筆下的女人差可比擬。

  畢卡索自己說,如果他自己在街上見到筆下人物迎面而來,他也會嚇暈。

  她有許多人性的弱點。

  偏偏她還為弱點沾沾自喜。

  「你不回家也可以,去松石小築,我和孫國璽就近照顧你,我只有你一個女兒,別再讓我耽驚受怕的。」

  我是她唯一的希望,生命的光芒!

  她一直想當選模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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