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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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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凡衷一向對自己很有自信,但是今晚面對這個太妹,他感覺到自己的尊嚴完全掃地,所有人竊笑的眼神集中在他和她身上,現在的人很奇怪,看到男人欺負女人就會挺身而出,可是看到女人爬到男人頭上卻像在看人作戲。 他就這樣像個木頭人,傻呆呆的看著一個陌生女子亂翻他的背包。 「六法全書?」她皺著細細的眉毛看他。「你沒事帶這麼厚一本書上街幹嗎?這種書是給人看的嗎?」 看就知道她沒知識也沒常識,這種專業的書籍豈是她這種人看得懂的。 她打開他的鉛筆盒,「藍筆、紅筆、黑筆……喂!阿呆,為什麼沒有熒光筆?」 「為什麼要有熒光筆?」他又不需要。 「我喜歡熒光筆!」她說得很理所當然。 笑話,她喜歡,他又不喜歡。孟凡表在心裡冷笑。「記得,要去買一隻熒光筆,下次我檢查要是沒有的話,」她握起拳頭。「你就等著瞧!」 還有下次?!像她這種太妹,他逃都來不及了,誰還想跟她糾纏不清。 「啊哈!小子,讓我抓到了吧!這是什麼?」她從背包裡面拿出他在還沒進捷運站前買的可樂。 「這……這是可樂。」他有點呆滯的回答。 「在跟我裝傻啊!」她點頭冷笑。「可樂不是用來喝的嗎?那你用可樂來刷牙漱口的嗎?」 孟凡衷吞了一口口水,他不明白自己一個堂堂正正的優質新好男人,為什麼會懼怕一個無理取鬧的落翅仔?她又重新站了起來。「好啊!我問你有沒有喝的,你居然敢騙我說沒有……」 她在他面前扳手指,喀啦喀啦響得他頭皮發麻,「在捷運站裡面不能飲食。」 「誰說的?」 「政府規定的。」 「政府?政府是什麼東西?政府是人民的公僕你個知道嗎?沒有我的選票他們當得了官嗎?」她再度露出殺人般的陰狠眼神。 話是這樣說沒錯,但是,她以為她那一票跟他的有什麼不一樣嗎?她以為她的票具關鍵性,能救亡圖存、力挽狂瀾?她……也未免太看得起自己了吧! 孟凡衷在心裡連連冷笑數聲,但就是不敢直接說出口恥笑她。 「你敢騙我……」她惡狠狠的瞪著他。 她要殺他滅口嗎?孟凡衷不安的望著四周的人,希望萬一他有個什麼不測,他們能替他指出殺人兇手。 她用力的搖了搖可樂罐,不由分說就朝他的臉拉開拉環—— 想當然耳,可樂噴了他一身! 孟凡衷根本就來不及反應,就已被噴得滿身滿臉! 「這是懲罰你說謊,我最討厭人家說謊騙我了!」她在他面前大叫。 這真應驗了一句話: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他是招誰惹准了?他根本就不認識這個女的,為什麼一而再的吃她的虧? 孟凡衷狼狽的站在原地,身上還不斷滴下可樂深色的汁液。 整個車廂的人即使想笑也不敢笑出來,因為這女的兇神惡煞的狠樣,讓人以為她是黑社會老大的女兒,此時風聲鵲唳、人人自危,生怕自己會是繼這倒黴男人之後的下一個犧牲者。 她拿出他鉛筆盒裡面的筆,「手伸出來!」 可樂噴得他整身都是。他幹嗎要理她?可偏偏手就這麼不聽使喚的乖乖伸出去。 她另一隻手握住他的手,然後在他手心上寫字。 「噢……哇……」她寫得可真用力,痛死人了!既然會在他背包裡拿鉛筆盒,為什麼不會撕他的筆記本,一定要寫在他手上呢?而且……那是一支鋼筆耶!她不知道那筆尖既硬又利嗎? 可是……孟凡衷覺得她握著他手的手掌,柔柔軟軟的像棉花糖,讓人好像咬一口…… 「這是我的手機號碼,明天這個時候打給我,要不然的話……」她突然像厲鬼一樣的拉長語調。「你這輩子最好不要再搭捷運!」 列車到站,自動門打開,她把筆放進自己上衣的口袋,邊瞪著他邊走出車廂。 孟凡衷渾身血液凝結似的目送她走出車廂,一直到自動門關上,她還站在月臺上威脅意味濃厚的朝他揚揚拳,列車慢慢駛離月臺,待他提在喉嚨口的心臟慢慢歸回位,才發現—— 「啊!」他大叫一聲,嚇到了整個車廂裡的乘客。 他剛剛應該下車才對呀!孟凡衷懊惱的抓抓頭……這下完蛋了,非打電話給剛才那個神經病不可,沒想到……居然會衰到和她同一站下車! 人在衰的時候,倒黴的事通常是接二連三的接踵而至。 昨天晚上過站下車,將近淩晨十二點已經沒有公車,身上又沒有多餘的錢坐計程車,只好認栽一個人孤零零的走在深夜的街頭。 委靡不振的走回家後,又被老媽數落個半死、老媽聲淚俱下的指責他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老爸則在一旁幫腔家門不幸出他這個逆子,雙親無視他的髒汙與疲憊,在冀望他早日成家立業的結語下恨恨休兵。 淩晨三點洗完澡上床,一早八點半就又到學校上課,下午到圖書館收集資料,晚上到補習班惡補,一直到深夜十一點才得以喘息。 走出補習班。正想去搭捷運,腦海又不禁憶起昨晚的慘痛經驗,想想不妥,孟凡衷決定搭最晚班的公車回家。 拖著疲憊的身子走進住處所在的大樓,他愛困的要死,管理員伯伯跟他說什麼完全置若罔聞。他等電梯從二十四樓下來等得快睡著,好不容易電梯下來了,裡頭空無一人,他垂頭走了進去。 電梯門正要關上,低下頭的孟凡衷突然看到一隻穿著可愛涼鞋的腳卡在門縫間,然後那人走了進來。 電梯裡只有他和對方兩個人,他還是低頭看著對方的腳,懶得把頭抬起來。 她的腳趾頭真漂亮,玲瓏小巧,腳趾甲塗著淡淡的粉紅色,基本上他不喜歡女生塗有顏色的指甲油,但是她徹底推翻了他原先的想法。 難怪女生都喜歡粉紅色,因為粉紅色真的很適合女生。 他也不知不覺被這種夢幻的顏色所迷惑,粉色的扇貝指甲鑲在晶瑩剔透的腳指頭上,白裡透紅的腳丫子搭配白色的細帶涼鞋更顯雅致,然後他看到她纖細的腳踝上,銀色的腳鏈亮閃閃的發著光……多麼美麗可愛啊!靈光一閃,孟凡衷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手錶。 時間:淩晨十二點整 地點:密閉式的電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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