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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可以,隨便拍。」賴品柔擺擺手,只管迎戰下一名顧客。

  真可惜,他料錯了,在賴品柔心目中,他不是個獨佔品。

  夏繁木拍完照,很不滿,湊到她耳邊:「你還真是大方。」

  「拍張照,又不會少塊肉。你等一下也要繼續幫腔哦!」更理直氣壯,把他當員工使喚。

  夏繁木翻翻白眼,眼底卻有了笑意。

  拜他之賜,生意確實成長不少,「推波助瀾」是他的強項,在最合適的時機,拐人上鉤。

  他那套「紅招桃花,黃招財,紫招貴人,綠招事業,藍招健康」,完全正中人性,符合各式需求。

  「雅雅姐的蠶絲蠟線賣得不錯耶,蜜蜜又可以買新玩具了。過幾天再把錢拿給她,順便去跟蜜蜜玩。」賴品柔清點今日收穫,眉開眼笑。「我也一起去。」他說。

  他還沒看過「蜜蜜」——傅冠雅和田圻炎的女兒——他實質上的「侄女」,也難有機會被邀進那個家門去吧?

  她斜睨他:「你幹嘛這麼愛跟?」

  「因為我要證明,你喜歡去的地方,我也不討厭呀。」他和田圻炎的關係,他略過不談。

  是啦,她確實沒在他的臉上發現半點厭惡,連一絲絲的不耐煩也找不到,甚至他看起來挺快樂的,笑容很……純真。

  「就算我愛去的地方,你能接受,不代表我跟你同一掛。你喜歡去的場合,太正式了,讓人超不自在,我很不習慣,而且我絕不會配合你,假裝很開心的樣子。」賴品柔直白地說。

  「你又知道我喜歡那種正式場合?」真以為自己是天師,隨便瞎猜?

  「你會不喜歡?不喜歡還常去?」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呀。」他感歎。

  「我還「千山我獨行,不必相送」咧。」幹嘛一副古人腔,演古裝哦?

  「我看你挺樂在其中,享受得很呀。」

  第一次見到他,就是他的豪華生日宴。

  他在舞池中央,跳著舞,燈光聚集在他身上,全場屬他最顯眼。

  那樣的奢華,他很適合,站在裡頭,半點都不違和。

  「正好相反。在那樣的場合,我必須戴上面具,保持夏家兒子、王鼎建設接班人的形象。」夏繁木表情淡然,一席話說來,沒有情緒起伏。

  不能翻白眼、不能說錯話、不能表現出不耐、不能做他自己……說是「逢迎賣笑」,絲毫不為過。

  他,並不喜歡。

  「戴面具?聽起來真累耶,那——你現在有掛「面具」嗎?」賴品柔湊近他,看到他正在笑,一時好奇。

  這個笑……有沒有發自真心?還是強迫自己掛上去?

  她動手想捏他的臉,伸過去的手,半途被捉住,然後他就沒再放開了。

  「今天我沒把「面具」帶出來。」他的眼光帶些深濃。

  應該說,在她面前,「面具」完全不需要。

  他最糟的一面,她早已見過——不,修正,他最糟的一面,全拜她所賜。

  被她扁成大鼻子、大庭廣眾挨她兩拳,什麼形象早就破碎光光。「我已經來過「你喜歡的地方」,接下來,是不是該換你跟我去「我喜歡的地方」?沒嘗試,哪知道是不是排斥?」

  「……我要是不喜歡,我們就切羅?」她談起條件。

  這丫頭,還在想這事。

  夏繁木真想痛擰她的臉頰。

  哼,不放餌,魚兒不上鉤,是吧?

  「好,你不喜歡,我們就切。」

  「為什麼,我有一種被拐的fell……」

  賴品柔終於有所察覺,在和夏繁木約完第六次會之後。

  前一次,他帶她去打小白球,熱愛運動的她,高爾夫球杆當球棒拿,一樣打得嚇嚇叫。

  再前一次,他跟她去參加體能館遠足,把體能館從小到老的女性生物,迷得暈頭轉向,無一不稱讚他、喜歡他。

  甚至當天,有三個小女生搶著長大之後,非他不嫁。

  再再前一次,他帶她去小酒吧,聽鋼琴演奏,酒吧的隱藏版菜單,特色餐點太美味,她無法昧著良心,說出「不喜歡」三字……

  「能嗑完他們家招牌「六層海陸疊疊樂漢堡」套餐,而面不改色的女人,你是我認識的唯一一個。」連薯條、炸雞塊也吃光光,看她小小一隻,東西都吃到哪裡去?

  他忍不住誇讚她。

  說得像嘲諷她大胃王,但他笑著的表情,沒有半點惡意。

  「太好吃了,不吃完,對不起廚師,更對不起自己。」她吮著手指。

  「我還以為,女人是吃兩口就飽的生物。至少我身邊出現過的,全屬這一類型。」明明才嚼了三根薯條,馬上說「人家吃不下了,你幫我吃嘛。」

  「只要在我盤子裡的食物,我都會吃光光。」沒有她不敢吃的食物,她是不挑食的好孩子。

  「我媽總是只吃草。」他舉了個實例。

  「唔?吃草?」

  「生菜沙拉。為了維持她永遠四十五公斤的身材。」

  「那人生有什麼樂趣呀?」她不以為然。

  「是呀,有什麼樂趣呀。」他無法贊同更多。

  看她吃東西,連他胃口都開了,也掃光自己盤裡的海鮮燉飯,其中有好幾口悄悄喂給她吃。

  哦,對,他還帶她去騎馬!

  馬耶!

  在電視上、書裡、任何地方……看過馬出現不稀奇,但現實生活中,親手觸摸到馬鬃,跟馬眼近距離互視的經驗,又有多少人有過?

  夏繁木擁有一匹自己的黑馬,寄養在朋友馬場,他叫它「黑炭」,一點都不威武的名,可是「黑炭」太漂亮,毛色烏金閃亮,她一眼就迷上它。

  「這是我第一次讓女人騎到「黑炭」背上。」當時,他幫她跨上馬背。

  「你這麼小氣喊?不讓各任女朋友騎他?」她摸摸馬頸,愛不釋手。

  「是沒人想跟我到馬場。」

  「為什麼?」

  「她們嫌臭呀。」馬場裡,難免飄散著濃濃草味,以及天然的排泄物氣味。

  名媛千金避之唯恐不及,只有她,因為開心,雙眼發亮。

  雖然,第一次騎馬的代價,是接下來好幾天,屁股痛到像拆了又重組,但她覺得太好玩了,他隨口那句「下次再帶你來」,換來她猛烈點頭,只差沒高呼:謝主隆恩。

  還和相處了半天的「黑炭」,依依不捨,十八相送。

  後來,他真的跟她去傅家,看蜜蜜——剛滿九個月,漂亮迷人的小女娃。

  為什麼是傅家,而非田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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