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橘千奈 > 偷偷摸摸愛上你 >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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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更加忿忿不平,吃早餐的胃口已被破壞殆盡,猛地站起來,「我要走了!」 「好啊,我差不多也該走了。」辛紅跟著站起來,向胖胖的陶媽道別:「陶媽,下回再來跟你請教怎麼做蛋餅囉!」 陶媽連連搖手,「不用了,你喜歡吃,我做給你吃就是了,何必費事學呢?」 「那怎麼好意思?這樣吧,我記得陶媽也喜歡喝咖啡,不然下次我帶我男人煮的咖啡過來好了。」辛紅正要跨出後門,卻見嚷嚷著要走的丁綠堯杵在一旁,不肯移動半步,顯然不願搭她的便車。 「怎麼啦,『方糖草莓』的當家魔術師,丁綠堯先生?」辛紅繞到他面前,看著他氣呼呼的娃娃臉。呵,生起氣來還真像小孩呢。「再拖下去,錄影又要遲到囉!」 丁綠堯瞪著眼前黑白相間的車,「你開警車來?」 「是啊。」辛紅發動車子,「我剛才去巡邏,開車比較方便。上車吧。」 「我還是……搭公車好了。」他頭皮無法控制地陣陣發麻,後退幾步就想走向路邊的公車站牌。 「等等。」辛紅拿起三個牛皮紙袋,朝他一揚,「我有東西要給你看。」 紙袋上沒有任何標示,但丁綠堯知道那裡面裝了些什麼,遲疑幾秒,「我不會給你任何名字。」 「我也沒要你給我名字,只是想聽聽你的意見。」辛紅拉開副駕駛座的車門,微笑的神情添了幾分犀利,「上車吧,神偷丁綠堯先生。」 半年前能逮到這位令富豪們人人聞之色變的神偷,她的好運氣占了大部分原因,正確掌握了他「俗氣」的弱點也是一大關鍵——此人特愛鈔票與黃金,她就是在一位富人家中的金庫裡將他手到擒來。 他的案底數也數不清,但全都集中在他十三歲之前——十三歲以後,警方完全沒有他的犯罪紀錄。雖然有不少案子懷疑與他有關,但證據不足,警方也不能抓人。 由於半年前發生的事情只有她知道,念在他後來幫了不少忙,她沒讓同事或長官知道這件事,可條件是要他從此收山,不再幹竊賊的勾當,而她也請朋友幫他找到了不錯的工作——在電視臺的兒童節目負責魔術表演。 「資料看得如何?」遇上紅燈,辛紅將車子停下。 「叫我看這種東西,根本是污染我的眼睛!」丁綠堯拿高從紙袋裡取出來的照片,指著照片裡被破壞的保險櫃,嗤道:「把鎖的外觀破壞,讓人家一看就知道東西被偷了,根本是下三流的技術!而且開這種保險箱根本不需要用蠻力,就算不知道密碼,我也只需要十五秒就能打開,看看這個痕跡,一定是用鐵槌之類的東西硬敲!挑這麼沒品味的工具,這個人一定是菜鳥!」 「別拿你的標準套在別人身上。」神偷的程度和一般小賊可不能比呀。辛紅輕笑,沉吟道:「這麼說可能是初犯了,這樣不容易鎖定嫌犯……」 「這個也好不到哪裡去!」他拿起另外一張犯罪現場的照片,「有辦法爬到十三樓是很厲害啦,但是不小心把工具留下來就太笨了,我就從不會犯這種錯誤!他用的工具——」仔細端詳照片,忽然噤聲不語,把照片扔到一邊。 「是你認識的人?」辛紅會意。他雖然答應協助警方辦案,但他若在過程中發現昔日同道朋友涉案,絕不會供出任何名字。 他會突然沉默,原因只有一個 作案的是他認識的人。 既然縮小了搜尋範圍,辛紅也不再逼問他,又道:「第三份資料呢?」 「……手法很俐落,一點痕跡都沒留下。」照片上拍的雖是遭竊的住家內部,但幾乎所有的東西都整整齊齊,彷佛被屋主整理過,不過還是有些細節能分辨……他微微睜大圓黑明亮的眼瞳,「看起來好像……好像……」 「好像是你的手法?」辛紅一語道破他的遲疑。 丁綠堯瞪著照片半晌,「被偷的是什麼?」 「古玉和古畫。屋主是常跑大陸的收藏家。」 他「哈」的一聲,「那就不可能是我了!老子我只對錢和黃金有興趣,那種放了幾百年的破爛東西,掉在地上我都不想撿,何況還要花工夫去……去拿?」將照片塞回紙袋,全部扔到座位下。 「你啊。」辛紅被他直接又俗氣的言論逗笑,正好綠燈亮了,她踩下油門。「你這個性,我本來以為你沒辦法在那個兒童節目待太久,沒想到你適應得還不錯。」他這個神偷嘴巴賤、天生愛現,加上一張開麥拉face,一開始做節目就出乎意料的受歡迎,她組內有不少同事的孩子都很迷他。 沒聽到他回答,辛紅瞄他一眼,只見他頻頻望向窗外,看來焦躁難安。顯然他雖已金盆洗手,但偷兒躲警察乃是本能,坐警車八成讓他如坐釘板。 「放輕鬆點,我不是要載你回警局,別這麼緊張。」 「誰說我在緊張了?」嘴上說得硬,手卻不斷拉著安全帶邊緣,好像那是銬住他的手銬。「我錄影的地方快到了,讓我下車!」 「就算是載你回警局,你都已經不做老本行了,只要不再犯,沒什麼好怕的。」警車在小學門口停下來,辛紅看著他迫不及待地跳下車,「但是你若再犯,哪怕只有一次,我都不會放過你。」 「老子要做什麼,不用你管。」他哼了聲,頭也不回地走進小學,滿腦子仍是那些手法很像他所為的照片。 他是何時開始偷竊的?好像是父母開始吵架的時候。而且一開始就非常順利,像是與生俱來的天賦,他總能抓准旁人疏於防備的時刻,拿走想要的東西。即使被逮到,父母整天就是吵架,除了狠狠修理他一頓之外,從沒費心思矯正他的行為。 由於當時有伴,可以相互較勁,比誰的技巧高明,他於是勤於「練習」,越陷越深。到如今,他雖然是因為想要某樣東西才出手,但也同時沉溺于破解各式各樣的鎖和保全系統的成就感 可以說,他第一愛偷,第二愛的才是錢。 幼時輔導他的社工曾說過,他偷竊的行為是因為想引起父母的注意,想讓他們忙著管教自己,沒時間吵架。可他們終究還是離婚了,為什麼他仍改不掉這個壞習慣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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